办公室新来一个工程师。长得像年轻时的张震,《最好的时光》里那副模样和行头,少了喇叭裤多了个单肩背包,背包两侧网兜是水壶和糖。他来的第一天我统共瞄了他两眼。第一眼看见他的帆布鞋,我咯噔一下;第二眼瞥见他走路时微驼的背,我又咯噔一下。
心情好我就会唱歌。他来了之后,我唱了整一个月的歌。
有天早上上班,看着他在签到机上刷了指纹,显示谭小华。
我一乐,说,你叫谭小华?
是啊。
怎么不叫孟小华张小华?
他笑,露出白牙,觉得我逗,不多说,转身走了。
走就走呗,我又不急,慢慢来。
八月,流火啊、情事啊在南风里都不会停歇。它们暗潮汹涌,它们来势汹汹。
生产部有个耳机妹,耳机不离身,我们也惊叹于她耳机的数量,从原装earpods到custom one pro,她说要是有人送她一副森海塞尔奥菲斯她二话不说必嫁。耳机妹同样热衷的还有户外,她总能发现市周边一些极少人烟的去处。
老板年轻时也是个户外爱好者,我们都见过他微信里年轻时的帅照,酷得要死。在我们花痴两个星期之后照片就删了,据说是老板娘亲自删的。
耳机妹发现的好去处都会被老板拿来组织集体活动。
这次去的是一个溪谷。
很美的景,深深浅浅的颜色,南方树种特有的多样性,叫不出名。还有花。
可我竟然觉得这一切比不上谭小华今天穿的迷彩裤,往上皮带扎腰,紧身T沁出汗,往下蹬着靴子,脚步沉稳踩着腐叶,年轻的力量传到地上,我好像听见山林回以低声嘶吼,雄浑低壮。
此时此刻我想抚摸他的臀大肌,再探到他的转子囊,滑过他的股二头。由外到内,深入浅出,上而下,形于色。
一行人有说有笑,缘溪行,忘路之远近。树突然密集起来,耳机妹执意带领大家继续向前,兴奋至极,说要到了要到了。
被防晒服捂着,大家渐渐没什么说话的心情,密集的树也开始给人压迫感,嗡嗡不休的蚊虫更让人恼火。人不自觉由开始的小队分流自觉汇合成大队伍,我不紧不慢往谭小华身边靠拢。他在跟其他同事聊天。
潮湿闷热让人气短,透过高大乔木的阳光并不刺眼,断断续续传入我耳中的谭小华的声音,让我有了眩晕感。
我说,谭小华。
他回头看我一眼,近得能数清他的睫毛。
我说,没事,你走在我前面,我走在你后面,喊你一声。
他鼻子里发出笑的气声。看我脸色有些不好,问,你还行吧?
我答,天热,捂的,没事。
他哦一声,朝前走,脚步已然放慢。我还是跟在他的后面踩他的脚印,不再吭声,看着他的后脑勺,周遭的一切变成余光里一片黯淡。
沙沙沙。咯吱咯吱。咚咚咚。扑腾扑腾。嗡嗡叭咪哄啦。啾啾啾。哗啦啦。
风声。脚步声。脉动。心跳。人声。鸟鸣。流水潺潺。
全部是也不是。全都似是而非。
终于路开阔起来,两岸多了些石壁,是在本市难得见到的岩脉,尤其还蕴育着这么美的无名溪谷,温和如春。
一伙人忍不住下水。
谭小华卷起裤脚,结实的小腿趟在水里。此刻他的身边只剩下我。
他对我说,跟我走了一路了,不跟了?
我直愣愣看着他的眼睛,下水。谁管它今天什么日子。
这水看着不深,也直直没过小腿肚,看我走得小心翼翼,谭小华伸出手,我牵住。
你以前玩过四驱越野?
这下是真的愕然,他睁大眼问,你怎么知道?
我回,多少知道。
典型的含混不清,这是和我交往过很多人的感觉,他们说和我交流太累。不知该说我是逻辑太强还是毫无逻辑。
谭小华给我讲起汽车涉水的问题。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有时还试图用另一只手比划出情景。
……之前改装就要注意……挂入低速四驱二挡,慢慢入水……当然还要有技术……
声音好听。
……在西部干旱的地方也会有要涉水的情况……
难怪,去过西部的人才有味道,你谭小华是一个。
我们坐在溪水中间一整块石头上,仰头看云,低头看水。
舒坦。
我说我想读一首王维的诗。
他说那你读吧。
我隐约记得叫《青溪》,全诗不能记全,遂上网搜索。录全诗如下
言入黄花川,每逐清溪水。随山将万转,趣途无百里。
声喧乱石中,色静深松里。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
我心素已闲,清川澹如此。请留盘石上,垂钓将已矣。
我读一遍,意犹未尽,又闭眼重复。
他说,我不懂诗,文科不行。但我觉得你读得很好。过目不忘?
我说,不算本领,有时能有时不能。
他饶有兴趣,现在怎么能?
我组织语言,《山海经》里有一种灵兽叫做灵犀,有三个犀牛角,其中一个里面有一条白线,其实我也有。当这条线在我脑海里出现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可以了。
他跟着我编下去,其实我也有这条白线,他他他她她她都有,只是他们不自知,没有灵犀的身心澄明感。
我继续,跑步跑到一定程度,我好像能捉到那条白线,它把我带出我的身体,我能感受我心脏泵出的新鲜血液一波一波流向四肢,这也是一种灵犀。
他补充,还有修习瑜伽时……
你一言我一语停不下来的时候,我们似乎感觉到山气变得湿润……
周围的一切突然变得不寻常起来,什么声音都没有。
几乎在同时,我们发现了从上游奔涌而来的浑浊污水。
三十秒!跑不掉就只有死!
操!
我有好多年不走井盖,那是来自幼时洪水的恐惧。齐腰深的黄水,在原本井盖的地方极速汇成漩涡,疯狂吸卷一切。
我甚至想起那时候洪水的温度,马路上栏杆的颜色,我背着书包,紧紧攥着栏杆,我以为我可以过这个马路,却被堵在路中,怕得忘记怎么哭。
三十秒怎么那么长,我问自己,我怎么想起这么多。
三十秒怎么那么长,我问自己,我怎么眼睛一直看着拉着我跑的谭小华离不开。
又是死里逃生。
谭小华保持着最后转身把我离洪水的姿势,我搂住他的后腰没放,眼神放空。
谭小华一直叫我名字,一声,两声,四声,八声。
他的心跳比他叫我的声音更快,他肌肤上的水滴流不干。
我说,谭小华,你有老婆吗?
谭小华说,没有。
我说,我对你没有好感。你呢?
谭小华说,也没有。
我靠在他的胸膛上,我说,谭小华我刚才在说谎。
他说,我也是。
然后抱紧我。
耳机妹经此一役元气大伤,欲事后辞职。老板没放人,他以一副过来人的口吻告诫她,作一二提点,生活工作及他们共同爱好的户外探险。耳机妹感激涕零。
那之后谭小华和我也没有交换任何联系方式,看见彼此就打声招呼,今天天气真好吃了吗,诸如此类。
有一天我从早到晚没有看见谭小华,我猜想他去出差,或是一早没起来,或是在另一个隔间里钻研他的模型。
到了下午四点半的时候,我口渴去喝水。茶水间昏暗,我一转头就看见了他,拎着他的水壶,背靠着光亮走向我。这样我其实是看不到他的脸的,但我知道就是谭小华。
谭小华今天穿了一件天蓝polo衫,腕表很亮。
他走向我,我原地等候。
窗外有云飘过。
他装满水壶,咕咚咕咚。他仰头喝水,咕咚咕咚。
我觉得肯定有水滑过他的喉咙,我想变成他喉咙里的水,但我首先需要感受它。
我摸一摸他的喉结,小东西跟着也咕咚咕咚上下窜。
眼睛已经适应这暗光,我目光锁住他的眼睛。我说,我昨晚梦见你了。
他说嗯,我也是。
我说我还做春梦了。
他把水壶拿在手里。
我说今天去你家吧。
他说下班一起走吧。
我渴望星空与大海的时候,柔波就变成了我。
水草渴望招摇的时候,谭小华就成了水草。
欢喜。
细细的颈,粗粗的汗。
食欲。
面前的人怎么吃都好。
吃你的唇,吃你的乳。
长长的呼,深深的吸。
阴和阳,硬和软,怎么这么好。
魇不能足。
谭小华和美妙星空谁先走进我的梦里我不知道,我拨开迷雾,有欢喜佛在天地交欢,法镀金身,男者盘腿,女者跨坐,四乳相贴,双臂紧握。
我看见谭小华和我的脸取代了那对男女,同样的姿势,通身佛光。
其实什么也没有发生,那是我做的又一个春梦。
那天出的一批货有问题被返仓,所有部门都围着生产部转,打好包装后又被催货要求走空运,于是又不得不全体留下来拆电池。
一直到晚上十点半。
下班后我们沿着河堤路走了走,谈天说地。究竟说了什么并不重要,一天工作的疲惫被晚风拂走,有几分漫不经心,也有几分顺其自然。
最后到岔路口各回各家之前,他问我,你总这样吗?
直觉他问的是我总这么容易跟人聊骚吗。
我回答,我只对我男人聊骚。
他顿一顿说,你又来了。
我觉得他是受用的。
剩下的路上我慢悠悠晃荡,想起前些天。
谭小华走下来,我跟着走,保持在他右边脚后跟的位置。
走出五十米远,有个十字路口,我右转。这个弯一转,我就正好站在他身边。
他问,你怎么知道往这边?
我答,你每天的早餐都是在这条路这个方向的同一家店里买的。
他很坦然接受我的话,嗯,那家好吃。
两个人再就默不作声的走啊走,天上的云也走啊走。
经过一个院子,里面有颗苍绿大树,有大爷大妈挨着坐在扎凳上,戴着眼镜儿拿页纸唱着光调子,没歌词,只有咿咿呀呀的旋律,是南音。
我们看了彼此一眼,没有停下来。默契,我懂,他懂。
走,不要做无谓的停留。
谭小华家里很空,一房一厅只有桌、床、柜。打破这空的是纸,四处散落的白纸。
他把包放下,说,我去关窗,你随意。
客厅里我听见他往里面走去轻轻的脚步声,窗玻璃滑过棱台的声音,钥匙放在桌子上的声音。
他出来看见我坐在地上,撑着脑袋,看着书,没说话。
门缝底下有走廊上漏进来的气流,呼呼穿过我的头发。
他回到卧室,开电脑,戴眼镜,抽出一叠A4,继续工作。
客厅的空间只剩我一个,安安静静。我不想看书了,我坐在他卧室门的旁边,看着正对着的墙,我想搬一盆绿植过来,正对着门旁边半米的地方,我就坐在门正对着的地方。他往门外看,就是白墙绿树和我。
第二天是周末,我指挥人搬个长条沙发,咚咚咚敲响谭小华家的门。
Morning call!sir!我说,还有周末礼物。
他几不可闻的声音说的是,你来了啊。
谭小华家通风特别好,不管哪个方向的风总能打个卷儿到他房子里头,早上七八点的阳光能直射进来,之后太阳升高就不能了。
沙发几乎是为我自己而搬的。关于绿植,我去花店里看了盆栽没找到合适的,作罢。
整个周末是这样过的:早上我过来,看着他懒洋洋收拾屋子,我问什么回答什么;中午出去吃饭;下午一起懒洋洋看电影看书说话或者不说话;晚上出去吃饭,吃饭了就一起走走,路边有能喝酒的地方就去喝杯酒,音乐淌在酒杯里,我们听对面的四川人讨论一条航线究竟需要多少钱买。
回去的路上我们走过一棵一棵椰树,椰叶婆娑听不见响。
我问谭小华,我们是不是认识很多年了?
谭小华说,上辈子的事了。
我脱口而出,对!阎王爷告诉我你左手无名指有一颗傻吧拉叽的红痣,叫我一定来找你。
我一定是清醒的,但就在刚才醉了。是霸王椰酒桶一样的树干把我灌醉的,醉眼里,谭小华在路灯下张开五指,那颗红痣朱砂一样猩红。
我心要塌下去了。
我要和谭小华相爱了,我为此感到恐慌。这恐慌映射于我的梦境,梦里全是弥漫过天的水,无风无浪。
我为此冷静了几天。而现在我不愿意回想过去几天里我所沉陷的痛苦,这会把自己逼死。
我试图将自己抽离出来,作为一名绝对的旁观者,我企图描述自己。
然而无论怎样我都忧伤不已,因为明天我就要离开。
此刻我团坐在圈椅中,我想起周末我经过谭小华的房子,我没有进去,我坐在楼下的长凳上,戴着帽子,听着歌,我想象谭小华在他的房子里听着歌或是做其他什么。时间就这样被打发走,人来人往,我始终没有上去。
我不太懂自己,我想我一直活在生死之间,思虑良多,个体与世界的矛盾有时使我战战兢兢。
此刻我想不起来他的样子。发生过的一切我也没了印象,谭小华是谁?我对他做过什么?我们是恋人吗?
我回答不上来。
我想离开。
我非常想离开。
我已经不得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