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完了莫言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晚熟的人》,这是莫言先生获诺贝尔文学奖后出的第一部书。
没读过他的书,这是第一本,不过看过电影《红高粱》,不过当时也不知道是他写的,只知道大导演张艺谋,大明星巩俐,那个年代知道这些也就够了,只知道他们那么演胆子够大,是很大的突破,並因此在国际获奖。
今天我只想说说这本小说集的最后一篇《火把与口哨》。故事的主人公是三婶,三婶是城里人,还是个大美人儿,却跟了挖煤的三叔,三叔最得意的本事就是吹口哨,一生最幸运的事就是救了老丈人一命。老丈人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忍受不了摧残而选择上吊并把一切付之一炬,这让三婶在娘家一无了所有,痛快地哭了一场。
跟了三叔并生了一儿一女,本该幸福的生活了。似乎三婶就不该是个幸福的人,三叔在煤矿瓦斯爆炸死了,到这一步三婶应该是很悲催的人了吧。
厄运并没有饶过这个已经可怜的女人,甚至作者都不忍继续写下去了(我觉得是作者的有意安排)。
狼把儿子叼走了,在女儿的眼皮底下,支书号召全村的男人去找狼去打狼,喊喊口号可以,谁会去送死呢?并且还编谣言说是她女儿说谎,三婶由此还审了女儿。我不相信全村全乡发动起来找不到两匹狼,可谁会认真去做这件事呢?没人会做,只有三婶,她虽找到了狼窝,却没敢去打狼(作者没这么写,这是我想到的),因为她还有女儿,女儿需要她,所以她宁愿相信大家所说,却不愿意相信女儿说的是真的。女儿在误解中服毒自杀,故事到了高潮,三婶了无牵无挂,举火把,拿长斧头,轻车熟路(这是我的理由)的找到狼窝,并砍杀了两大四小,最后成了不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