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烧麦
夏末初秋,古城大同。
虽说刚刚入秋,可前几日的一场秋雨让这个城市彻底告别了酷暑,秋风习习,街头的树木也似乎少了些燥意,枝叶舞动,凉爽宜人。
傍晚时分,我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顺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到了鼓楼西街的尽头。
眼前是一处古色古香的建筑,飞檐斗拱,雕梁画栋,在周边林立的高楼中,显露着独特的韵味。这里就是“凤临阁”,也是我此行的目的地,大同最古老的酒店。
“杵在门口干嘛,快进来!”还未等我认真打量,大厅里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走了出来,站到了我的面前。
年轻男子名叫邵凡,是我的高中同学,也是我身边少数几个能称为“哥们”的人之一,不久后他就要奔赴英国,开始为期三年的留学生活,所以今天的小聚,主要是为了告别 。
“走吧,进去!”邵凡一拍我肩膀,带着我走了进去。
此时还没到晚餐时间,所以店里的食客还不多,随意找了位置,点了两份羊杂汤两屉水晶烧麦,我们就守在桌前,等着食物上桌。
我是第一次来这里,坐在座位上,忍不住四处打量,这里曲栏回廊,步步生景,与一般的酒店截然不同。
瞧见我看得兴起,邵凡忍不住说了一句,“你知道吗?这家凤临阁,已经有五百多年的历史了。”
这里本就清幽雅致,此时食客又不多,所以他的声音虽轻,还是传遍了小半个大厅,不少客人都转头,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五百年?”我也吃了一惊,生活在山西这个遍地古迹的地方,各类古老的建筑物我也见过不少,远的不说,单论街对面的华严寺,就是辽金时期的建筑,至今保存完好,香火鼎盛。可这么一家酒店也有五百年的历史,也由不得我震惊了。
“恩,凤临阁始建于明朝正德年间,距今已经有五百年的历史了。”邵凡点了点头,端起晾好的茶水,“你知道吗?关于这凤临阁,还有一个古老的故事,你想不想听?”说到这里,他卖起了关子,端着茶杯小口小口抿着。
我知道他的习惯,不吊足人的胃口,他是不会说的,所以也不去搭理他,也端起了茶杯,以更慢的速度品尝着。
“小哥,你倒是快讲啊!”倒是有其他人忍不住了,隔着桌子喊道。
“呵!”邵凡是个爱热闹的人,见到有人捧场,乐得把茶杯一放,清了清嗓子,悠然讲道。
“说到这凤临阁,要追溯到明朝正德年间,当时,这里还不叫这个名字,而是叫久盛楼。”
“久盛楼?”我撇撇嘴,这名字大气,可是远不如凤临阁这般更有意境。
“久盛楼的掌柜是一对兄妹,父母早逝,两人就变卖了家产,在城内开了这么一家酒楼。好在兄妹俩经营有方,生意是越做越兴隆,慢慢地在这城里有了一定的名气,吸引了不少食客。”
“按照这个线路发展下去,最后久盛楼会成为城内最红火的酒楼,兄妹二人或嫁或娶,过着平淡却幸福的一生。可是有一天,这家店里,来了一个本不该来的贵人。”
“这贵人是谁?”周边有人忍不住插嘴。
我抬头看去,发现不知不觉间,周边的桌子已经被等候的食客占满了,等菜之余,不少人都将头转到我们这边,眼巴巴地等着邵凡讲述这个故事。
被人插话,邵凡却一点不恼,大咧咧地靠在椅背上,又喝了一口茶才说道:“这个贵人,就是当时的天子,正德皇帝朱厚照。”
“李凤姐?朱厚照?”这两个名字似乎有点耳熟,我稍加思索,一部电影跃入了我的脑海,“你说的难道是龙凤店?”
“龙凤店?怪不得这故事这么耳熟,难道这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有看过这部电影的听众也在下边嘀咕。
“难为你能想到。”他瞥了我一眼,目光又转向了其他听众,“不错,这龙凤店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家凤临阁。”
“那怎么说他是不该来的贵客,我记得故事最后,李凤姐当了皇后,龙凤店也越来越兴隆,怎么就不该来了?”我疑惑道。
邵凡又将头转了过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道:“电影和现实能一样吗?”
“那现实是什么?快说呀!”我来了兴趣,催促道。
“你不打断我都说完了,”邵凡又给了我一记白眼,慢慢讲道:“大家都知道,这个正德皇帝,生性贪玩,史书上对他的评价是‘手除逆瑾,躬御边寇,奋然欲以武功自居。然耽乐嬉戏, 暱近群小,至自署官号,冠履之分荡然矣’。
就是这么个荒唐爱玩的皇帝,在正德十三年来大同微服私访,慕名来到久盛楼吃酒,遇上了正直芳华的凤姐,据说这位酒楼女主人,长得是花容月貌,楚楚动人,引得皇帝陛下一见倾心。
情难自禁之下,这位皇帝便以言语调戏,不料却被凤姐劈头盖脸一顿训斥,还险些挨了一顿揍。”
“哈哈哈,”在座的不少都笑了起来,“果然是我们云中女子,不让须眉。”
邵凡挥手,让大家安静下来,又缓缓道:“不过,就在打闹之时,正德皇帝的便服被撕烂,露出了里面的赤金蟒服和佩玉,皇帝顺势道出了身份,并表示想要带凤姐入宫,相守一生。尽管凤姐不喜欢他,迫于皇权,最后还是无奈相许,准备从此深宫怨闱,度过余生。”
“那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我好奇这故事的后续,追问道。
“后来,”邵凡刚要继续,不想我们点的餐已经好了,服务生端着托盘,将两屉水晶烧麦两份羊杂汤摆在了我们面前。
那水晶烧麦皮薄似纸,摆在笼屉里,就像是晶莹剔透的饰品一样,透过外皮,竟然能分辨出包在其中的馅料。
“精肉,小葱,那黄色的是胡萝卜,那黑色的是什么?香菇吗?”我夹起了一个,放在碟中细细观赏,只觉得玲珑可爱,不忍心吃掉。
再看那份羊杂汤,红白相间,配上青翠的香菜,未曾入口,浓郁的香气就已经扑鼻而来,令人垂涎欲滴。
“额”,邵凡看了看食物,又抬头看了看眼巴巴等着听故事的食客,一下子犯了难,不知道是该继续讲下去,还是该先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我利落地出手,将羊杂、烧麦端到我这边,顺手又夹起一个烧麦,说道:“我吃,你讲,两不耽误。”
他愤愤地看了我一眼,艰难地把口水咽回肚子里,继续讲道:“凤姐答应入宫,皇帝自然巴不得早日回京,不料回京途中,因沿途跋涉劳累,凤姐身染重病,行至居庸关下,终是熬不过病痛,一代佳人,与世长辞。
临终前,她还劝说皇帝以国事为重,切莫荒废,说到民生愁苦之时,更是声泪俱下,令听者伤心,闻者落泪。
再后来,凤姐被厚葬在居庸关以西,她的坟丘上白沙白草,被当地人称作“白凤冢”,为了纪念她,久盛楼更名为凤临阁,也就是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
“那皇帝是不是很伤心?他又怎么样了?”有人继续追问。
“皇帝伤心了一阵子,就继续荒淫嬉戏,在三十一岁时病死了。”邵凡语气不屑,简单几句就把这位荒唐皇帝的结局草草概括了。
“那凤姐岂不是白死了?”
“你想怎么样呢,他有无数后宫佳丽,凤姐在他眼里,不过是路途上偶遇的风景,一旦逝去,他哪里会再停留呢?”讲到这里,邵凡幽幽叹了口气,似乎在为那个芳华早逝的佳人而叹惋。
不过片刻后,他就恢复了常态,对着听众们摆手道:“故事讲完了,各位也该回座了,这么多人看着,我可吃不下美食。”说罢迫不及待抢过一屉烧麦,也不怕烫,直接塞了一个在嘴里,细细品味起来。
众人刚要归座,高处却有一道声音突然响起,“没想到还有年轻人知晓这凤临阁的故事,不错不错。”
伴随着那声音,一位须发皆白身穿唐装的老者从二楼走了下来。他约摸有六十多岁了,腰背微驼,显得有些羸弱,可那双眼睛却炯炯有神,透着一股威严与沧桑。
此刻,老人穿过人群来到我们桌前,看向邵凡的目光中带着些许欣赏,不过转瞬之后,老者抛出了一个问题:“你既然知道这凤临阁的来历,也当知道这凤临阁里,真正的美食是哪个?”
“老爷子您坐。”邵凡捞了一筷子羊杂慢慢嚼着,同时嘴里嘟囔着:“您说的是百花烧麦吧。”
老人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你也知道,不如你再给大家讲讲。”
“这故事不急着说,您先容我吃点东西。”邵凡三口两口吞了几个烧麦,又喝了几口羊杂汤垫垫肚子,才继续讲道:“烧麦这种食物,就起源于咱们大同,据说明朝初年,代王朱桂就藩大同府的时候,就开始了烧麦的制作。后因其味道鲜美,各大酒店都开始学做,一直延续了几百年。期间各家又有创新,所以手艺各有千秋,难分高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八国联军侵华时,各家争鸣的局面才被打破。”
我有些不解,忙问道:“八国联军侵华?这和烧麦又有什么关系?”
邵凡没有搭理我,又讲道:“1900年8月,为避八国联军战祸,慈禧偕光绪帝出逃西安,途中就经过了大同,在此驻留了四天。
当时,凤临阁已经有将近四百年的历史,久盛不衰,可以说执城内食府之牛耳,因此这烹制御膳的任务,就落在了凤临阁头上。
为了敬膳,凤临阁厨师可谓绞尽脑汁,精心制作了九笼百花烧麦,以鸡鸭鱼猪牛羊等九种肉馅,再以透明晶亮的面皮包裹,烧麦上端制成牡丹、芍药、秋菊等九种花形,又配上相应花形的果汁,赏心悦目之余,更是鲜而不腻,美味异常。
慈禧食后颇为赞赏,亲题“凤临烧麦”四字,自此凤临阁烧麦一枝独秀,享有‘天下第一笼’的美誉。”
邵凡一口气将故事讲完,也不管沉浸在故事里的听众,自顾自夹起一个烧麦,刚想一口咬下,却又不知怎么停住了。
“怎么觉得这水晶烧麦没刚才好吃了,”邵凡放下筷子,皱着眉头对着我说道:“要不咱们要一份百花烧麦尝尝?”
“好啊。”听着刚才的故事,我早就对百花烧麦产生了好奇,急切地想品尝一下这等佳肴。不过目光扫过桌面,两屉水晶烧麦还剩下大半,一时又犹豫了。
“不妨事,”老人看着邵凡,眼中赞赏之意更甚,感叹道:“这些年,多数人都只顾着眼前的美食,却忘了这些美食背后,蕴含着多少先人的经验与智慧。”
“你不错,很不错。”
说罢老人招过一个服务员,耳语了几句,转过身向着四周拱手,道:“听到这个故事,想必诸位里边吃过没吃过的有都对这道百花烧麦起了兴趣,今天小店做东,就以这百花烧麦待客,不过数量有限,各位请便。”
“小店?”邵凡反应过来,他已经猜到了眼前老人的身份,但还是忍不住为了一句。“您是?”
“我姓林,正是此店的东家,”老人轻声说道,又让服务生端过两笼烧麦,对邵凡道,“很久没从别人口中听到过这两个故事了,这两份百花烧麦就算是听故事的回礼了。”
“那怎么好意思,”邵凡客气着,又让服务生多加了一份餐具,另要了一碗清茶,一份蔬菜粥,说道:“要不,您和我们一起吃吧。”
他嘴上客气,下手却是不慢,直接将一屉百花烧麦端到了自己身前。
不过这次他可没急着往嘴里送,而是指着笼中的烧麦,一个一个细细地辨认起来。
“这一朵是牡丹。”
“这朵是秋菊”
“这是芍药......”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一看去,果然每笼烧麦都有九种花形,牡丹、玫瑰、芍药、水仙.......形态各异,惟妙惟肖,布局在同一笼里,竟有种百花齐放、争芳斗艳的感觉,单论这造型的技艺,就无愧“天下第一笼”这份美誉。
我感慨着这奇巧的技艺,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吃哪一个,好像吃掉哪一个,就会破坏了这幅美景。
“快吃吧,再不吃就凉了。”见我俩迟迟不动筷子,老人提醒了一句,给我们碟中各夹了一个。
我不再犹豫,夹起烧麦咬了一口。
烧麦入口那一刻,一股鲜香的味道瞬间在口中弥散开来,羊肉的鲜嫩、果汁的甜香、和烧麦皮筋道的口感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像一股洪流冲击着我的味蕾。
我几乎控制不住食欲,三口两口将它吞下了肚子里,那一股醇香却仿佛留在了舌头上,久久不散。
再看邵凡,他也沉浸在那种美味之中,不自觉地咀嚼、吞咽。
回味良久,邵凡舔了舔嘴唇,赞叹道:“果真是绝顶的美味,不愧是百花烧麦啊!”
“绝顶的美味?百花烧麦?”老人不屑地笑笑,轻哼道:“这还算不上真正的百花烧麦。”
“您是说这百花烧麦不正宗?不会啊,这做百花烧麦的只凤临阁一家,据说配方也是一直传下来的,怎么可能不正宗?”邵凡惊讶道。
“这烧麦是正宗的,不过,它还不是真正的百花烧麦。”老人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问你,这百花烧麦的百花二字,何解?”
“一份完整的百花烧麦,一共有九种花形,九种馅料,牡丹、芍药、玫瑰、秋菊.......形态不一,所以称作百花,又因为其有九种馅料,蕴味无穷,也可以称作百味。”邵凡不假思索地回道。
老人反问:“这烧麦明明是九花九味,为什么要称作百呢”
邵凡想了想,道:“古人善用虚数,百字只是表示它的花形多而已,就像鲁菜中的九转大肠,九字只是表示其烹制的次数多,并不是真的烹制九次,这百花烧麦也是一样,总不能真做出一百种花形吧。”
“为什么不能呢?百花百味,可不只是虚数啊!”老人双眼微闭,声音似乎从很久之前传来,带着浓浓的沧桑意味,“恐怕连慈禧也没有想到,她一时兴起想出的菜名,在后世,还真的有人做出了这么一道真正的百花烧麦。”
老人喝了口茶润润嗓子,“刚才你讲了两个故事,现在我也讲一个故事,不知道你们愿不愿听呢?”
“老爷子您讲,”邵凡放下筷子,将碗筷推到一边,准备听老人讲述。
“你们吃,我讲,两不耽误。”老人笑笑,又眯起了眼睛,像是回到了故事里的那段岁月,“那是1941年的事了,还是在这凤临阁,我的父亲,是凤临阁的一个学徒,这个故事,就是他告诉我的。”
“那时候山河破碎,风雨飘摇,大半个中国都处在日本人的铁蹄下,不知有多少百年老店被日本人破坏,就这么断了传承。大同城也被日本人掌控,曾经的繁华一时的两朝重镇,也变得一片惨淡,了无生气。
当时执掌凤临阁的,还是李家的后人,掌柜的叫李怀瑾,凭着祖辈积攒下的人脉,再加上自己经营有方,硬是在这种时局下,把凤临阁撑了起来。可惜这一切并没能持续多久,李家几百年的心血,险些毁在了一个逆徒的手中。
那逆徒叫楚天,是李掌柜早年收的一个徒弟,据说他天资聪颖,仅在后厨待了两年就成了掌勺大厨,是厨界百年难遇的人才,可惜他心术不正,没能出师就被逐出了师门。后来他转投了城内一个富户家里,靠着手艺得了主人的赏识,再后来日本人打来,那富户当了汉奸,他也跟着投靠了日本人。
楚天一直对被赶出师门这件事耿耿于怀,他不在乎名声,在乎的是凤临阁这处产业和百花烧麦的配方,所以他怂恿日本人动手,以通共的名义将李掌柜抓进了宪兵队。李掌柜受不过严刑拷打,被迫把配方交了出去,可惜逃离虎口不久,他就熬不过伤病,离开了人世。后来,楚天又欺负李家无人,打着百花烧麦传承人的名号,想要接手凤临阁。”
“这楚天怎么这么无耻?莫非就没人能阻止他了吗?”我按捺不住情绪,气愤道。
“自然是有的,而且阻止他的人,还是李家人。”老人回道。
“不是说李家无人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邵凡纳闷了,开口问道。
“李掌柜有一个儿子,姓李名墨,也是个学厨艺的好苗子,他不满足家里传承了百年的菜式,想融合百家之长,让自家菜更上一层楼。所以自十六岁起一直在外游学,五年未归,除了李家和凤临阁的几个老人,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存在。
偏巧李掌柜头七那天,一直在外猜的李墨突然回了家,刚进家门就看见满院缟素,父亲的灵位和棺木就摆在院子正中,一时悲痛交加,竟是昏了过去。
但他没有沉陷在悲痛中,第二天清醒过后就找人问清楚了原委,得知了父亲的死因,也弄清了楚天的图谋。
身负血仇,他恨不得能手刃那些仇人,可谁都知道这不可能,不说宪兵队的兵力部署如何严密,就连楚天也被一堆狗腿子们保护着,想要报仇谈何容易!李墨苦想了两个日夜,都没能想出方法为父报仇,正要心灰意冷的时候,却有人送来了一个机会。”
“那人是谁?又送来了什么机会?”邵凡追问道。
“那送来的是一拜帖,而送这封拜帖的人,正是楚天。”
“楚天不是他的仇人吗,怎么会帮他?”我疑惑了。
“你以为他是好意,不过是想借机侵吞凤临阁罢了。”老人冷笑了一声,“那拜帖写明了楚天会在中秋之夜携百花烧麦登门,与李墨一较高下,胜者掌管凤临阁。只不过拜帖里还附带了评审的名单,九位评审都是与他交好的汉奸和日本人。这样即使李墨胜过了他,依旧不会影响最后的结果。”
我摇摇头,“这明摆着就是欺负人,想来李墨是不会答应的?”
“不,李墨答应了”老人给出的答案令人意外。
“为什么?他应该知道即便赢了,也没什么用。”邵凡想不通李墨的做法,又问道。
“没什么用?”老人似在喃喃自语,“当真无没什么用吗?”
“那年中秋,凤临阁没有开门迎客,可还是有不少看热闹的上门,想目睹这一场对决。李墨屏退了凤临阁所有的厨师杂役,只留下一个学徒帮着料理,到傍晚时分,又说店里有自己就够了,让那学徒自己回家。那学徒就是我的父亲,他离开后放心不下,又偷偷从后门折了回来,隐在人群中,盯着店里发生的一切。
天色刚黑,楚天就带着一干鬼子汉奸来了,他们身后是一队日本兵,为首的两个推着一辆小车,小车上是一层层笼屉,为了保温还用湿布盖着。
等到那九位评审落座,日本兵们守在四周,李墨还是端坐在椅子上,眼神迷离,没有声息。楚天自以为李墨是无计可施,自己则是胜券在握,抢着将笼屉端了上去,一屉一屉分给评委,又留了一屉给李墨。
只见那每一层笼屉里,都齐齐整整摆着九个烧麦,芍药、玫瑰、牡丹九种花形依次排列,单看形状,与凤临阁的百花烧麦并无差别,可隔着外皮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鲜香,这一点远胜过凤临烧麦。
用我父亲的话说,楚天却是难遇的天才,仅用了几天就掌握了百花烧麦的做法,更是精益求进,选用了右玉羊肉、科尔沁牛肉等上好的原料,将烧麦的鲜美发挥到了极致。
在座的评审无不被那股香气吸引,抢着将烧麦送入口中,刚咬开外皮,更浓重的香气弥散开来,几乎所有的人都为那股香味倾倒,口齿生津,却只能眼巴巴看着美味落到那些鬼子汉奸口中。
正在楚天自鸣得意的时候,李墨却忽然撇下那份烧麦站了起来,神色复杂地看着楚天以及那些大快朵颐的评委们,慢慢将身后的笼屉掀开,一股较之前更甚的香气混着蒸汽自笼屉里散发出来,香气和热浪瞬间席卷了整间大厅,绕梁不绝。
没有人能形容出那种香味,只知道闻到那香气的人都沉迷其中,难以自拔,若不是那些日本人太令人畏惧,恐怕大家都要动手去抢了。
李墨将烧麦一屉一屉分给九位评审,同样单留下一屉给楚天。等蒸汽散去,那笼屉里的烧麦才显现在众人眼前,可令所有人意外的是,笼屉里装的是百花烧麦,却又不是百花烧麦。”
“什么叫是百花烧麦,又不是百花烧麦?”我有些糊涂了。
倒是邵凡一下子明白过来了,问道:“难道他做出的就是百花百味的百花烧麦?”
“不错,李墨以传统的百花烧麦为基础,又加上淮扬等地的糕点技术,以百花为模板,真正做出了百种花形。”
“可这只是百花,所谓的百味呢?”
“在这里,”老人夹起一个烧麦,用筷子破开,只见馅料上端,红色的汁液勾勒出一朵栩栩如生的牡丹,正与烧麦的花形相一致。
“传统的百花烧麦共有九屉,每屉都是一种馅料九种花形,又另外搭配一种果汁,以削减馅料本身的油腻,可李墨选用了十种馅料和十种果汁,两两相配形成了百味,一共做出了十屉百个花形不同口味不同的烧麦。
评审们瞧得眼馋,但也不敢直接下筷子,他们要不卖国求荣,要不横行乡里,都是遭人恨的角色,平日里饮食都是小心翼翼,除了楚天等几个心腹做的菜,其他时候都得先找下人试毒,确认无碍之后才敢食用,何况眼前这人的父亲李怀瑾就是他们几个害死的,几人更是不敢大意,持筷子的手久久不敢落下。
李墨知道他们所想,另取了一双筷子,让评委们各从笼屉里任意夹出一个,一连吃了九个。等到了楚天面前,楚天本不想失了面子,可又不敢拿命去冒险,也夹了一个给他,李墨蔑笑了一声,慢慢将那个烧麦吃了,转过身不再理会他。
看到李墨无恙,那些人忙不迭动起了筷子,楚天虽然有些不乐意,可还是抵御不了那种美味,将烧麦送入了口中,吃着吃着,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可一直吃到最后一个,他反而笑了起来,对着李墨说了一句话。
“即便你厨艺胜过我,这比赛你还是赢不了,凤临阁还是归我。”
可李墨只是默默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死人。停了数刻,楚天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一缕黑血顺着唇边淌了下来,连带着那些评委,都嘴角淌血,倒在地上不断抽搐着。李墨艰难地笑了笑,紧接着就口吐鲜血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知。”
“他在烧麦里下了毒,与这些人同归于尽了?”我问道。
“没那么简单,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老人笑了笑,继续讲道:“那些看客看到这一幕都傻眼了,片刻间就一哄而散,逃了出去。四周的日本兵第一时间将楚天和那些中毒的评审送到了宪兵队进行救治,他们本想把下毒的李墨也带回去审问,可那时李墨已经没了呼吸,也就没有去管他,任由尸体留在了凤临阁,只留下两个人把守大门,等待进一步的调查。可到了半路,那些人还是没有挺住,死在了路上。
我父亲早年受过李家的恩惠,所以等到半夜又偷偷地回到凤临阁里,将李墨的尸体背回了家,准备找个地方安葬,可第二天早上,那尸体突然活了。”
“活了?”我张大嘴巴,有些不敢相信。
“对,活了。我父亲当时也不敢相信,还以为是诈尸了,可眼前的李墨有心跳有呼吸,确确实实是个活人。两人对眼了好一会儿,李墨才慢慢说出了他复活的秘密。
原来这一切都是李墨的计谋,他早就想毒杀那些仇人,可他也知道那些人不会放心品尝他做的食物,所以特地用了一种奇毒,这种毒药由十种剧毒物质组成,每一种都是见血封喉的毒物,奇妙的是十种物质组合在一起,反而彼此克制,毒性大减,成了一味假死药。
那天他把十种毒物分别放在了十屉烧麦里,楚天和那些评审只能吃到其中一种,李墨却因为试吃了十层笼屉里的烧麦,陷入了假死状态,以此躲过了日本兵的缉捕。若不是我父亲半夜将他背了回去,恐怕没人能想到李墨竟然还活着。”
“果然是妙计,”邵凡忍不住赞叹,“听着就像小说似的,那后来怎么样了?毒杀了那么多鬼子汉奸,即便他假死脱身,只怕也不能在这个地方待下去了吧。”
“恩,那天晚上李墨趁着夜色就离开了,自此音信全无。离开之前他将两样东西交到了我父亲手里,一样是凤临阁的地契,另一样则是新老两种百花烧麦的配方,抗战胜利后,我父亲靠着地契接管了凤临阁,又凭着那一份老配方做出了传统的百花烧麦,招徕了四方宾客,可是他终究技艺有限,穷尽一生也没能再现那道百花百味的烧麦,成了一辈子的憾事。
到了文革时候,凤临阁被抄,夹着配方的古书也被焚毁,我父亲又急又怒,不久也离开了人世,那一道百花百味的烧麦,也就彻底成了绝响。”老人饮下最后一口茶,摆手离开了,只是那背影里,多了一份沧桑和萧索。
凤临阁里,依旧是那一副热闹景象,食客们品尝着美味的菜肴,欢笑声赞许声不时响起,唯有我和邵凡在这里,一直静静地看着这座古老的酒店,回味着那些发生在这里、不为人知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