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发生在辽宁的一个真实故事:
庄河李女士和王先生婚后育有一女,
2008年起王先生出GUI,
与小艳保持长达12年的不正当关系,
且婚外生子。
直到2020年,李女士才发现王先生给小艳转账。
李女士认为钱款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求小艳全部返还。
王先生也表示认可并承认不正当关系和10岁
私生子。而小艳却说自己是受害者,
王先生一直说自己是离婚状态,要求结婚,
她以各种理由推脱,转账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最终,庄河法院审理认定李女士诉讼合理,
判决小艳返还RMB共计379余万元。
真是大快人心呀!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