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道德名目
一共十三条,是当时的富兰克林认为自己想做到也是必须做到的,每条都富有简短的戒律,以充分说明该名目的意义。
一、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二、节言:于人于己不利的话不说,避免琐碎的闲聊
三、秩序:物件有所归,办事有定时;
四、决心: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决心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好;
五、节俭:花钱要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六、勤劳:珍惜时间,时间要花在做有用的事情上,力戒无意义的举动;
七、诚实:力戒虚伪欺诈,心存良知与公正,说话亦如此;
八、正直:不做有损他人的事情,要做对人有益的事情,这是你的义务;
九、中庸:不走极端,别人对你的冒犯,若是正当,就要善于容忍;
十、整洁:身体/衣物以及住所,要保持清洁;
十一、宁静:对待琐事/平常事或者不可避免之事,不可自扰;
十二、贞节:不要纵欲过度,有伤身体,切忌损害自己或者他人的安宁和名誉;
十三、谦虚:仿效耶稣与苏格拉底。
-----摘自《富兰克林自传》
为了帮助自己养成这十三种品德/习惯,富兰克林认为应该逐项完成。以周为单位,按照重要性,从第一个节制依次聚焦,进行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