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有六章。本文主要讨论涵盖十八条英文写作规则的第二、三章。十八条写作规则可以分为两大类:写得对不对;写得好不好。第一至八条以及第十七条属于前者;第九至十六条以及十八条属于后者。写得对不对是写作的硬规则,违反这些规则的写作是错误的。这类规则没有什么需要探讨的空间,写作者需要做的就是严守这些规则。对于批评者而言一篇写作在符合了这些硬规则之后才有资格被拿来讨论写得好不好。大部分以英文作为第二语言的英文写作者往往都困于这个层面。但对于写作者来说,这两个层面不应该是完全独立的。写作者应该在开始写作训练之初就具备“对”与“好”的双重写作意识。在我们从小到大的英文写作培训中,往往更多地注重“对”的语法,而忽视了呈现“好”的写作因素。
我认为本书九条关于“写得好不好”的写作规则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是不讲废话(规则13)。这是一个再重要不过的原则,然而写作者们往往因为写作的字数要求而忽视它。书中提到的“which is···定语从句”,“含有the fact的句子”都曾是我在准备雅思、托福写作中自鸣得意的让句式多变的“法宝”。现在好想穿梭回去把这本书摔到当时自己的脸上并大吼:“快醒醒!”"Every word tell."应该是任何写作的出发点。
第二类是方便读者(规则15、16、18)。如果将阅读比作拿着地图寻找宝藏的话,那么写作则是绘制寻宝图的过程。Mortimer J. Adler被读书者们推崇的How to Read a Book一书最实用的Inpectional Reading和Analytical Reading两个部分,讲的就是读者如何破除文本的障碍理解作者真实用意的一些技巧。作为信息发送方的写作者来说,应该尽可能方便他的读者找到他想表达的核心信息,而不是通过复杂的用词与迂回的句型使读者迷失在文本森林中。不管是用类似的句式来表达互相呼应的内容(规则15),还是尽可能将互相关联的句子成份集中在一起(规则16),抑或是将一个句子的核心内容放在句首或句尾(规则18),都是为了方便读者读取作者想要表达的内容。归根结底,写作者与读者不应该是对立的。
第三类是集中信息(规则9、10、14)。现代社会充斥着各种让人分心的事,这使得专注变成一件难能可贵的事。当一篇文章的信息不够集中的时候,读者就容易走神。就算写作者面对的是一个极度配合,注意力高度集中的读者,也应该遵守这一个原则。说到底写作其实就是考验作者赢得读者专注的能力。所以这一类的规则鼓励写作者在创作每一个段落的时候只选取一个中心思想(规则9),并在段落的展开过程中集约化地进行遣词造句(规则10)。而在一个段落结束的时候进行首尾呼应(规则14),是一个非常好的防止写作者在一个段落内分散重心的方法。
第四类是主动表达(规则11、12)。这里谈到的是主动语态的使用(规则11)以及慎用否定词“not”(规则12)。一个好的写作者应该是自信的。这种自信可以帮助他自如地向读者展现他的思想。被动语态通常是缺乏动作发起的主体,就算是加上"by..."整个句子也是弱势的。而且已经知道动作发起主体,更应该使用主动语态减少句子的累赘。至于”not“的使用,我们都认可对与错之间有广泛的灰色地带,而not就是这个灰色地带。这是一种很微妙的表达,因为它完全没有表达出写作者对他所写事物的判断是灰色地带中的哪一点。写作者的工作就在于找到黑白之间最恰当的那个词准确无误地戳中它。
这是一本具有很高实践性的书。读者只能在自己的写作中才能充分领会这本书的精髓,所以大量地不管是英文还是中文的写作之后再读这本书才会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