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是会有各式各样的爱好,可是时间长了,总有一些被我们抛之脑后,这才发觉,有些也许并不能算是爱好。
就像不久前,我收拾东西准备告别校园,在床底下找到了尘封许久的吉他。首先,我喜欢音乐,也可以说是痴迷于音乐,从小时候听了无数遍的卡带,到后来总觉得内存不够用的MP3,然后是如今双客户端的各种音乐平台,承载音乐的物像在变,不变的还是那颗炽热的音乐心。
可能我们只是喜欢去欣赏,而不是喜欢去演奏,这样的感悟,直到我用旧毛巾拭去琴包外的灰尘时才钻进了我的脑海。这也就引发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究竟怎样的事物,才算得上是我们的爱好?或者说,爱好是不是也分喜爱方式呢?
从另一个侧面讲,我们的爱好,可能大都集中于可供享受与欣赏的类别中,是那种可以在安逸的环境下细细品味和揣摩的东西,比如影视,音乐,小说,游戏等等。我觉得应该称呼其为兴趣,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爱好。
所以说,当我们讲到兴趣的时候,往往用的是喜欢这个词,而讲到爱好时,用词会立刻提升档次,改为热爱。
我喜欢弹吉他,演奏乐曲,但也仅仅是喜欢罢了。喜欢的事物,如果没有契机让其成为爱,那么它将永远只是喜欢,兴致来了摆弄摆弄,劲头一过便弃之不理。于是反观音乐,我也只是在需要它的时候找过它,没有真的把它放于心上。
所以有的人把爱好做成了工作,于是才有了“有人把工作做到了热爱的地步”这话,他们不仅在工作中得到了愉悦感,充实了自己的生活,同时他们也忍受了其枯燥乏味,有时候还会让你火大等等的各种负面影响。他们很幸福。是吧。
爱好一件事物,就随它一起前行吧。可以成为工作,那是再好不过,路上兴许坎坷,但是时日够了,必成一行的佼佼者。
嗯,是时候和我的兴趣们好好谈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