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的内心是沉重的。
我一直觉得世界是美好的,大概是因为我经历过的不美好屈指可数。
可我却忘了,没有经历过,不代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罪恶。
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商丘一个18岁的女孩儿聚餐后失踪了,她的家人在网上发布寻人启事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关注。
后来警方通过调查,得出的结果是犯罪嫌疑人尾随女孩儿进入住处,实施盗窃时被发现遂将女孩杀害,并将其尸体转移。
然而底下的评论真的让人感到无比地痛心和压抑。
“女孩还是不要抽烟喝酒,学会自尊自爱。”
“苍蝇不叮无缝蛋,半夜醉酒,出事就显得很合理了。”
“不光喝醉,大半夜还穿这样。”
……
像这样的评论数不胜数,我更多的是感到悲哀。
男孩尾随盗窃杀人可以,女孩穿裙子晚归喝酒就是罪大恶极?
这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明明女孩是受害者,大家不去谴责犯罪的人,但是却把所有的过错都归咎于女孩身上。
无辜的女孩又做错了什么呢?
是长得漂亮?是半夜喝醉?还是说穿裙子?
就因为是女孩,所以喝酒晚归就可以被贴上“不自重不自爱”的标签?
就因为是女孩,所以穿上漂亮的裙子出事了就得被人评头论足,指指点点吗?
18岁,花一样的年纪,还没来得及体验世界的斑斓,就已经匆匆离开这个世界。
如果女孩知道,还有那么多人对她评头论足,恶意揣测,不知道她对这个世界得有多失望。
鲁迅先生说过:
“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多么健全,多么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
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随意指责别人,不在乎事情的真相,只是把批判别人作为自己无聊生活的消遣。
生而为女没有错,喝酒晚归没有错,穿漂亮的也裙子没有错。
错的是我们把这个世界想得太美好,却忘记了坏人从来不会因为我们是女孩就选择手下留情。
女孩们穿什么,去哪儿,做什么都是我们的自由,这些都不能成为坏人犯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