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取稿费
一天,陈老师递给我一张纸。原来是一张稿费单。稿费单是淡绿色的,上面写陈老师转沈小雯,还写着10元钱。我非常高兴。这是我的第一张稿费单。
第一次爸爸去临江镇上取稿费。取稿费必须要带上我的户口本。但爸爸耍了点小聪明,只拍了户口本的照片。结果,那个营业员坚持说:“必须要户口本原件才能取得到。”爸爸只好灰溜溜地回来了。
妈妈说:“别取了,稿费单子就留着作纪念好了。”爸爸却说:“取出来,买一样自己喜欢的东西作纪念品,不是更好吗?”
第二次是星期六,爸爸骑着电动车去邮政银行。结果,银行星期六休息,取不到,爸爸只好又回来了。
第三次,我和爸爸走路去银行,到了银行,爸爸叫我自己去柜台上取稿费。营业员说:“让你的爸爸来一下。”难道小孩子不可以吗?爸爸只好过来了。最后终于拿到了10块钱的稿费。
我来到了精品店,挑选了我喜欢的麦兜和龙猫的雕塑。我放在书柜上用它来装饰我的书柜。
每次看到它们,我就会想到:它们是我用第一次的稿费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