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中提到了证伪这种方法,并且有学者认为该方法能区分科学与非科学。虽然以证伪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并不严谨,但是证伪这种方法还是受到了极大的欢迎。即使在社会科学中,学者们也在想办法将证伪用于对理论的判断、研究中。
我的同事——湖南企发文化传媒的员工问过我,为什么证伪这种方法并不适用于社会科学中,学者还想使用这种方法,难道就是因为有一部分人认为证伪可以区分科学与伪科学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毋庸置疑是否定的,一个科学与非科学的称呼其实不值得学者们为此进行研究,更何况这个用能否证伪来判断是否科学也不是受到了普遍认可。而社会科学的学者们期望证伪能用于社会科学中的目的只有一个,因为这是一种非常好用的方法。当证伪能适用于社会科学中时,社会科学的理论将变得不那么难以验证,换而言之,学者能够较为轻易地判断理论的正确与否,并且知道理论错误的部分在哪。这会省下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社会科学的前进速度也将更快。
界限条件理论
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一位美国学者提出了限界条件理论,让证伪能用于社会科学中。该方法是为社会科学中的理论提出限定条件,这位学者科恩指出“任何一个理论都必须配备相应的‘限界条件。只有明确阐述限界条件,一个理论定律才能真正被放到社会现实中与‘限界条件’所限定的社会事实相碰撞,由此接受社会事实的检验”。“‘限界条件’可以应用于理论的证伪。一个理论定律的限界条件越窄、越严格则越难于被证伪……理论定律的预测力和确定性与限界条件的宽窄密切相联。限界条件的宽度在这里成了理论定律普适度的前提。在限界条件不断放宽的情况下,如此理论定律仍能以其确定性成功地展示其预测力则此理论定律在严酷的证伪过程中的存活率就会很大。 ……在可证伪的理论中最有利地是那些对证伪敏感度最高的理论”。
换而言之,就是为一个社会科学理论提出限定,例如限定时间、区域、人数等等,让该理论在条件的限定下可被证实,而一个理论的界限条件越多,该理论就是难以证伪的,且应用范围更窄,有问题的可能性也越大。反之,界限条件越少,该理论就越通用,越有价值。
学派的进步与固步自封
在界限条件理论下,发展某个或某些理论有了很好的目标,摘掉那些界限条件,即限定的东西,让自己理论的界限条件与真实的世界越来越像。同时,理论的发展也可以是加上界限条件——新理论的提出让旧理论有了界限条件,例如物理中相对论的提出让牛顿定律加上了低速、宏观的调教。
但是这种也会让一些学派固步自封,不求进展,甚至于忽视自身的错误。只要当他们发现自己的学说有什么问题时,加上对应的界限条件,从而让自己的学派、学说立于不败之地。
在我看来界限条件按理论的提出是利远远大于弊的,因为这个理论让许多属于社会科学的学科有了一个进步方向,虽然能让一些学派学说故步自封,但是这类学说不进步的话总会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