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开篇,费孝通先生就明确指出了我国社会基层的最基本的性质。而这一特性,也是这本书所讨论的基素。当然,先生也特别说道,之所以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因为考虑到中国曾在这一基层上长出了与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是近百年来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的一种特殊社会。暂且先不论这一特殊社会究竟是什么,先生所说的这一特殊社会所处的时期约莫是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至新中国成立之前,这一时期的社会结构之复杂自然可想而知。而在书中,先生并未对这一特殊社会做出特别的讲解和说明,我们不铺开讲述也罢。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在这一篇中,先生主要是围绕这一“土”字来做文章。毋庸说以前,哪怕是在如今时代,仍有不少人在提起农村、农民工、从农村来的孩子等这一类词,总会在不知不觉间与“土气”联系起来,颇有不齿于同列之意。然,在此篇中,先生仅指土气为乡土基层之人的固有属性,并无藐视之意。
对于“乡下人离不开泥土”这一句话,先生讲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最近我遇着一位到内蒙旅行回来的美国朋友,他很奇怪地问我:你们中原去的人,到了这最适宜于放牧的草原上,依旧锄地播种,一家家划着小小的一方地,种植起来;真像是向土里一钻,看不到其他利用这片地的方法了。我记得我的老师史禄国先生也告诉过我,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是很有意思的一段话,尤其是对于从农村走出来的人来说,相信应该深有共鸣。或是对于高中历史知识仍留有印象的人,或许会触动属于历史学生的一个深刻的知识点:安土重迁。或许可以说,这是小农经济所带来的思想深深扎根的社会表现。在此影响下,中国古代的社会基层架构,这也是先生其后所讲的,以村落为单位组成的乡土社区,封闭而分散,因此人们不喜搬迁,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基层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毕竟在少数。直接靠农业谋生的人,是粘在土地上的,这就是,所谓“土气”产生的原因——于不流动之中而生。
在人口自然增长的情况下,一块土地上生活的人的数量成长到差不多饱和之后,就会向其他地方宣泄,宣泄在外的人若是找到了新的土地生存,便又会形成一块块“家族殖民地”。以差不多的形式继续生活,成长……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来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起的集团为单位的。”
本来,以农业,尤其是以我国突出的小农经济形式来说,人群本没有必要群居于一处,仅为男耕女织,或者在农忙时期,女人去插秧,男人去锄地,家庭内自给自足,似也足够。此种形式与其说是为了效率,不如说是某一时间男人忙不过来,其他人去帮帮忙罢了。既然此种活动形式不向不同的分工专业充分持续的发展,那大家似乎没有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必要了。可想而知,社会基层形成不同的大大小小的聚居社区,还会有出于农业生产以外的原因:1、每家耕种的面积比较小,即所谓小农经营,让住宅和农地距离并不远,所以聚在一起住。2、有需要水利等合作的地方,在一起住,合作比较方便,这个倒是切实地提高了生产效率。3、为了安全,避险避灾的抱团取暖。4、在土地平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能够在一个地方一代代地累积起来,成为一个大的聚落。
之前提到,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那么所谓的不流动自然指的是村落与村落之间。不过,孤立与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古代人口的流动率十分的小却是无可否认的。那么,两个单位之间的来往也比较少,便十分容易形成独属于本地的,有差异的地方文化,在此影响下,人、物、事便也会被打上深刻的地方色彩的烙印——即先生所提及的地方性。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最经常见的,便是一个人终老于乡。如果一个地方,一个大的聚落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社会关系便也会发生变化,即每一个孩子是大家看着长大的,而周围的一切,也是自孩提时期便熟悉的,这是一个没有陌生的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
在社会学里,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被称为Gemeinschaft(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而另一种为了要完成任务而结合的社会被称为Gesellschaft(机器的团结,即法理社会)。而乡土社会,便是偏向于礼俗社会。被土地困住的人们,他们大多数终其一生接触到的或许只能是生而与具的人物,这并不是能通过选择能得到的关系,它无法选择,是先于我们而存在的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正如《论语》所说:“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习”便是熟悉,是从无数的练习中得出来的结果。“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练习,“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充满熟悉的社会中,我们的得到的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自由。规矩,不是法律,是“习”之后的礼俗。从心即是从俗。
乡土社会是从熟悉中得到的信任。这信任是有根据的,便是规矩,是礼俗,这可是十分神圣的。犹如我们在电视剧里经常见到的,当家族里的老辫子喊出伤风败俗,有违礼教之时,我们知道,接下来多半会出现令人生厌的封建式的审判环节。
与西方的信任更多的建立在对契约,对法律的敬畏不同,“中国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被先生称为“土气”的一种特色。在这里,先生写了一段十分优美而富有内涵的话,十分贴切而一针见血,非常过瘾,现敬抄如下:“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的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生了根在一个小地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陌生人对于婴孩的话是无法懂的,但是在做母亲的人听来都清清楚楚,还能听出没有用字音表达的意思来。”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
而在这个社会中成长起来的人,也并不十分需要这种原则,并不追求了解这世间的普遍规律。犹如《论语》中,孔子的诸多弟子询问孔子何为“孝”,孔子并没有泛泛而谈,而是因人而异的,用具体的行为加以说明,最后归结为心安二字,即承父母之欢,至己心之所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和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自然,这种办法无法在陌生人面前使用。在社会现代化之时,这种生活方式到处都出现了弊端,原有的习俗无法应对陌生人组成的法理社会,于是,家乡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土气也就成了一个饱含藐视之意的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