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的述说,本文仅就凶杀案情做推断,不涉及后面的江、刘两家的恩怨。
一
已知的事实:
第一,陈世锋11月2日下午找到了江歌家,刘鑫听到外面陈世锋的声音,让江歌回来,赶走陈世锋,并套问怎么知道地址的。江歌与陈世锋发生争吵。后来三人一起离开,车站分开后,陈世锋跟着刘鑫到打工店,在这段时间,微信聊天有威胁的内容。
第二,11月2日晚上10点多,刘鑫下班,说挺害怕,让江歌在车站等她一起回家。
第三,11月3日凌晨0点08分江歌等到了刘鑫,二人一起回家, 0点15分左右到家。
第四,在案发前(案发时间3日凌晨0点15分左右),陈世锋已经等待在铁门外,随即进入铁门。
第五,案发时,刘鑫在屋内,江歌在屋外,陈世锋把江歌杀害在公寓门口(江歌的伞已经放到门外的水表上,肯定是已经到门口了),杀害江歌之后,陈世锋没有拉开门进入屋内,自行离开。(有没有拉门试图进去,或者已经进去过,这两点未经考证,个人觉得这两点特别是后一点的可能性不大)
二
刘鑫的说法:
第一,2日下午,陈世锋是来找她复合的,陈世锋有可能弄脏了猫眼,江歌回来后跟陈世锋发生争吵,吵架内容“这是我家,请你离开这里好吗,请你不要出现在我家门口”没跟他多说话,类似内容反复几次。跟江歌分开后,陈坐她对面,微信聊天请求复合,刘鑫不答应,陈世锋威胁,“用自己的方式”,具体方式刘鑫未透露。到打工地点,告诉陈世锋第二天上午去学校再沟通,陈答应后就走了。
第二,陈世锋是晚上9点多或10点多到江歌家附近车站的,警察调查了监控。2日晚10点多下班后,江歌问:对方还跟着你吗?刘鑫说:我没看见他,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
第三,3日凌晨0点15分左右
“我就跑回家了,一进门我就开橱找卫生巾,然后准备换裤子,听到外面“啊~”了一声,我还没换完,又穿上脏裤子,穿的时候一直在喊“三叔怎么了,三叔,三叔”然后去推门,门嘭的被反推回来了,日本的们都是带弹簧的,本来就往里面弹,外面一用力我根本就推不开,我喊三叔她也没回应,我看门也推不开,我就一边看猫眼一边捶门,猫眼一片模糊,什么都看不出去。(当时我以为房子旧了猫眼脏了,还以为我近视眼没戴眼镜的原因,但是仔细读微信的聊天记录,你们会发现是因为下午被杀人犯用手指当过才会看不出去的,这也是后来和警察一起分析微信记录才恍然大悟的)就边跑边喊“再不说话我要报警啦”就去卧室的桌子拿手机,当时手是一直抖得,拨通110之后也因为太紧张日语说得磕磕绊绊,大概通话了5分钟左右(警方有记录)。然后我按照警察的指示提供信息。(我确实是胆小,我承认那时候不是一般的害怕了,不敢出去看),然后大概过了不到2分钟(警察局有记录),我又报警了,因为被问了很多详细的信息通话时间比较长。电话打完之后,警察就来了。然后我就被带去一辆车上,头脚手都套上了袋子,戴上了口罩,开始采集我的指纹,DNA,问话一直持续到第二天下午四点,一直待在警察局跟木村警察和一位翻译老师一起做笔录。做完又一起去现场拍照,采集信息,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单独行动过,他们去哪儿我就得跟着去哪儿,一直持续了两个多月。”(上面描述的整个过程、每个细节都是做过笔录的,警方也回去查证审核我的每一句话)---刘鑫微博
从局面采访视频了解到刘鑫听到外面啊的一生,随后推门只开了30厘米左右,门被顶回来,刘鑫以为是江歌开玩笑,看猫眼无法看到外面情况,同时跟江歌说,三叔你别闹。第二次推门,门推不开,刘鑫回屋打电话报警,前后两次报警,约10几分钟后警察到达现场。这中间刘鑫只听到外面有杂音,没有听到具体声音,刘鑫也没有反锁门。警察到现场后,刘鑫直接推开门试图出来,警察让她先不要出来,等警察处理完现场后,刘鑫出门,看到很多血。---此时,刘鑫以为是日本变态做的,不知道是陈世锋作案。
整理下刘鑫的说法:
按照刘鑫的说法,刘鑫进屋后,房门有弹簧,会自动弹回关门(但门是可以在外面直接拉开的,此时不需要再用钥匙)刘鑫屋里换裤子,突然听到外面啊的一声,她提上裤子就去推门,门被推开一点,就被外面大力给顶了回来。
她的反应是以为是江歌闹着玩,所以她说三叔你别闹,三叔你开门之类的话。然后去看猫眼,猫眼看不到外面情况,第二次去推门,门已经推不开了(像是被什么挡住了)。
这个时候她意识到外面很危险,她很害怕,赶紧拿电话报警,而且前后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报警的时候听到门外有推搡的声音,没有听到有谁说话的声音。
警察大概10几分钟到现场。警察到了之后问屋里是否有人,她知道是警察到了,就想推开门出来,警察让她先不要出来,待处理完现场后,她才出来,这时候只是看到被警察处理过的现场了。只看到大片被雨水冲刷的血迹,此时江歌已经被送往医院。
按照刘鑫的说法,来推论:
1、听到朋友啊的一声大叫,跑过去开门,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
2、门推开一点,被顶回来,她以为是江歌开玩笑的,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
3、去看猫眼,猫眼被脏,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应该是真实的。
4、再次去推门,门被挡住了,根本推不开,也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比如此时是江歌和陈世锋靠在门上,陈世锋正在杀人。
5、此时刘鑫没有去反锁门,而是跑屋里拿电话报警,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因为意识到外面有危险,门又推不开,这时候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报警。而不是赶紧反锁门。
6、刘鑫报警时,由于紧张,日语都讲的磕磕绊绊,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
报警过程中,没有听到外面具体的声音,或者有声音自己当时也没有听到具体是什么,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打电话报警的时候,大脑专注说话而屏蔽了其他声音,特别是在很紧张的情况下。第一次报警时长约5分钟。
7、第一次报警后,没多大会又第二次报警,也符合一般人的正常反应。因为很害怕,这个时候是不愿意去看其他东西或去听其他声音的,最信任的是警察,即使此时的警察只是一种电话里的声音。
8、第一次报警约5分钟,大概过了不到2分钟,第二次报警,第二次通话时间长。警察是第一次报警后约十几分钟后到的。5+2+5=12分钟以上。电话打完后警察就来了,说明时间先后差别不大。
9、现在产生了两个违背常理的事情:
第一,在非报警的时间段,难道没有做一些防范措施?比如难道没有意识到要去把门反锁好?防止外面的坏人进来?外面有日本变态啊,很凶残的,可能已经杀了自己的好朋友。
第二,第一次报警约5分钟,由于紧张说话磕磕绊绊,但求救和说清楚自己的位置,应该不难。特别是第二次时间更长,警察应该会问她个人是否安全,是否在屋内。难道警察不会提醒她做一些防范措施吗?比如警察会说,你不要出去,留在屋内;你去把门反锁上,防止坏人进来;你把沙发桌子之类搬到门那去阻挡一下...
第一个悖论,只能她自己清楚了,也有可能是真的吓懵了,什么都不知道去做了,别人没法证实,也只能她自己自证。
第二个悖论,如果警察有提醒过,提醒第一点肯定是你不要出去,待在屋内等警察。第二点就是去反锁门,第三点去找东西挡住门。如果警察有提醒过,她放下电话,甚至拿着电话的时候就应该会去做。一边打电话一边去反锁门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而警察是否有提醒是可以查证的。个人觉得警察应该会提醒一些基本的注意事项。
如果警察没有提醒过,而她自己又没有意识到要去反锁门,这个就没法证实了。
整体来看,不管警察是否有提醒,这个时候不反锁门,反而是一件有悖常理的事情。而刘鑫坚持说自己没有反锁门。
虽然有悖常理,但也有可能是事实。也就是说,即使刘鑫说的是假话,刘鑫也可以自圆其说。
三
然而江歌案的当事人除了江歌、刘鑫,还有凶手陈世锋。
江歌虽然不会说话了,但陈世锋会说话,而且已经承认杀人的事实。
陈世锋涉及两个案子,一个是威胁刘鑫案,一个是杀害江歌案。
威胁刘鑫案,肯定有他们相互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个双方虽然都没有对外公布,但内容是做不了假的。也就是威胁是事实。
陈世锋已经承认杀人案,所以肯定说出来了部分事实。(不一定说出了全部事实,比如是否预谋杀人,凶器是谁的)
陈世锋被抓后很长一段时间才承认了杀人,应该是警方提供了证据,他没法狡辩了。所以只能承认杀人的事实。
而他的目的是求生,求生的话就会尽量的把自己的罪减轻,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说自己不是预谋杀人,刀也不是自己带的,而是江歌身上的(待考证)。
四
听说凶器还没有找到(未经证实)
陈世锋要证明自己不是有预谋的杀人,最好的方式是证明刀子不是自己的,是江歌的。这样的话他被抓后一定会供出凶器。
因为只有找到了凶器,才能证明凶器不是他的。只要供出了凶器位置,比如逃跑时丢在了某个垃圾桶里,丢在了草丛里,丢到了河里,甚至带回了家里,警方都应该有办法找到凶器。
如果拒绝说出凶器位置,还硬要说凶器不是自己的,也有可能。因为举证是由检方来做的。但检方会认为他撒谎的可能性比较大,判决会对他不利。
所以对陈世锋来说,供出凶器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不供出凶器就是在说谎。
五
到底是谁惹怒了陈世锋?
江歌与陈世锋见面是2号下午,虽然争吵,但争吵的内容是“这是我家,请你离开这里好吗,请你不要出现在我家门口”没跟他多说话,类似内容反复几次。陈世锋无非是说我知道她在这里,关你什么事,你没有权利赶我走之类的。后来三人一起离开,可见下午江歌并没有惹怒陈世锋。
和江歌分开后,陈世锋跟着刘鑫,求复合,威胁刘鑫,据说是发裸照之类的威胁,刘鑫坚决不同意,最有可能让他心灰意冷。据说陈世锋回家喝了酒后又到的江歌家。
晚上陈世锋直接来到江歌家门外等着,如果是预谋杀人,目标只有可能是杀刘鑫,恰巧江歌挡在了外面。如果是无预谋的,那就是来找刘鑫的,挡在外面的江歌这一次惹怒了他,夺刀杀人。
六
江歌家在二楼的最里面,铁门在一楼,到公寓门口需要从一楼走楼梯到二楼,然后在二楼走过一段比较长的通道。
是否有预谋的杀人?
假如陈世锋是有预谋杀人:
第一种可能性,如果陈世锋是有预谋的杀人,目标应该是刘鑫,案发前他埋伏在了江歌家附近,肯定是在铁门的外面,等到两人回来后进入铁门,刘鑫先一步上楼进入房间,他悄悄的翻过铁门,悄悄的跟上二楼,一直悄悄的穿过长长的走廊,跟到最里面的公寓门口才举刀杀人!而江歌居然一直没有发现有人尾随,这个从常理来说可能性几乎为零。
第二种可能性,他有预谋杀人,(虽预谋但不一定立即动手)等两人回来后,刘鑫先一步上楼进入房间,陈世锋进入铁门,到达公寓门前的过程中,被江歌发现,江歌跟他大吵,估计和下午差不多,就是请你离开之类,陈世锋恼羞成怒,杀了江歌。这种情况下,无法证明刘鑫说了谎,因为她确实未见到陈世锋,也可以说自己没有听到外面的争吵声。
第三种可能性,他有预谋杀人,(虽预谋但不一定立即动手)两人回来后,两人进入铁门,他也进入铁门,二人与他发生争吵,江歌为了维护刘鑫,让刘鑫先进屋,江歌阻挡陈世锋,陈世锋恼羞成怒,杀了江歌。这种情况下,就证明刘鑫说了谎。
假如陈世锋不是有预谋的杀人,只是去找刘鑫(不是去杀人的,半夜肯定是去找刘鑫的)
第一种可能性,他等在公寓外面,两人回来后进入铁门,刘鑫先一步上楼进入房间。他跟上去,到达公寓门前的过程中,被江歌发现,江歌跟他大吵,陈世锋要动手打江歌,江歌拿出水果刀自卫,被夺刀后遭到杀害。这种情况下,也无法证明刘鑫说了谎。原因同上。
第二种可能性,他和两个人争吵,江歌让刘鑫先进屋,陈世锋恼怒,要动手打江歌,江歌拿出刀自卫,被夺刀后遭到杀害。这种情况下,证明刘鑫还是说了谎。
不管陈世锋是有预谋还是无预谋,只与他自己有关系。即使有预谋杀刘鑫,也一定是刘鑫不复合再杀了她,而不是见面就杀她。
七
刘鑫与陈世锋有没有串供的可能性呢?
江歌被害后,刘鑫被带去了警察局调查,7号陈世锋以恐吓刘鑫罪被抓。如果有串供只能是3号到7号之前,这期间刘鑫如果与陈世锋通过手机联系,都应该有联系记录,如果是见面,可能性也不大。
这几天刘鑫肯定逃不出警察的监视范围,即使避开了警察,刘鑫应该是没胆量去见一个潜在的杀人犯的,而且那个杀人犯的目标可能本来是她。
江阿姨在与刘鑫一家闹翻后,刘鑫有没有可能与陈世锋的父母或代理人见面串供呢?
刘鑫第一时间已经在警局留下了证词,后面再修改证词的可能性不大。
刘鑫的证词中没有亲眼见到陈世锋杀人,也没法证明陈世锋有杀人预谋和携带凶器。所以陈世锋方面找刘鑫串供就没有意义了。
八
总结如下:
第一,我们已经知道了刘鑫的说法,按照刘鑫的说法,她无法证明陈世锋是否有预谋杀人。
第二,我们还不知道陈世锋的供词,但陈世锋的供词,可以证明刘鑫的部分说法。
1、假如陈世锋供词是他上楼后和江歌、刘鑫两个人争吵,江歌挡住刘鑫,让刘鑫先进了门,陈世锋恼怒杀人。这就证明了刘鑫说了谎。
2、假如陈世锋供词是他上楼后只看到了江歌,和江歌发生争吵,杀了江歌。就无法证明刘鑫是否说谎。屋内的刘鑫到底有没有听见外面是谁,只有她自己最清楚了。
注:
以上内容只是个人根据当事人表述做的推断,有不严谨之处,欢迎指正。
至于案情真相,开庭后,一定可以知道,到时候可以再来验证。
凶手杀人手段极其凶残,被害人身上、脖子共有10处刀伤,最长刀伤有10厘米。
凶手一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管刘鑫是否有说谎,她都对江歌之死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