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宝宝爱打人,怎么办?

随着宝贝的成长,家长会有意扩大孩子的社交圈,他们与外界接触机会也越来越多。逐步适应从家庭到小集体,再到更大集体的社交环境,在这个进程中,宝贝身上显现出的“问题”,常常让家长觉得困惑和焦虑。

其中,“我的宝宝爱打人爱打人,怎么办?”是出现频率很高的一类问题。类似的还有:“为什么我家孩子会推别人?”、“会咬人?”、“会掐人?”。总之,都是具有攻击性的不友善的“恶劣行为”。


“惨案”过后,打人宝宝一方的家长,会深感尴尬歉意,也担忧孩子的“蛮横自私”,会让他们在之后的集体生活中不受欢迎。

而 “受害者”一方的宝宝如果本身个性谨慎敏感,可能会因此有心理阴影,以后在集体环境中,会更加恐惧退缩,难和家长分离。

在解决宝宝“打人”这种问题之前,我们大致按年龄,先了解为什么,再思考怎么办。

介于有些方法,是不同年龄都可以用上,所以下文也没有像excel做表一样,按年龄条条框框列出“解决方案一二三四五”。如果有具体操作上的困惑,欢迎留言回复咨询。

先从一岁多附近的宝贝开讲。他们处于婴幼儿交界期,开始频繁有“打”、“抓”、“敲”的动作,一不小心就对小伙伴“下黑手”。

可能几个孩子前一秒还在家长的视线中,萌萌哒,有爱地互相观望探索,后一秒其中一个就挥起小手“啪”地一巴掌,盖在旁边小伙伴头上,瞬间把气氛搅动得鸡犬不宁。

这时候的他们,刚充实地过完人生第一年,进步巨大。这一年里,他们学会了抬头、翻身、坐、爬、扶走、走等一系列大动作。

他们的精细动作也在继续发育完善,而小手功能是其中很重要的一方面。他们发现越来越灵活的双手,可以去触碰和探索更广阔的新世界。

但是一岁半之前,他们还没办法很好地控制,协调自己肢体。因此,这时候的宝宝,经常力度没轻重地“错手伤人”。

很可能他们的初衷只是对附近的同类好奇,想表达“真有意思,我想跟你一起玩”的小愿望。

场景一:“咦,你的头发真好玩,我想摸一下。咦,怎么你头上有这么多头发?咦,摸起来好特别好软哦,我想抓一抓呢。咦,怎么扯不下来?我再用力一点?咦,你为什么哭了,还爬走了?为什么哭的声音那么大?”

人家还是宝宝,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在偶尔百无聊赖地留着哈喇子的日常中,他们挥着小拳头小巴掌,内心怀揣的是这些简单朴素的小愿望。如果你太紧张,对他们太上纲上线过于严肃,他们内心很可能是懵逼而伤感的。

根据你当下的判断,如果娃怀揣的是好奇,想跟小伙伴耍耍的心思,家长可以说:“宝宝很喜欢小朋友,想打招呼是不是?宝宝可以轻轻摸。”

你可以拉着他的手,在自己身上轻柔地示范,让他亲自感受“轻轻地”应该用的是怎样的力度。

两岁半以前,孩子还不能精确感知语言,并且在行为上匹配。作为家长,你既需要说,也需要孜孜不倦地亲自引导示范。你在明确告知某行为不可以做的时候,要给出一个正确的替代行为。

如果事后“受害”宝宝不排斥,家长还可以再握住宝宝的手,重新引导他/她再模拟一次刚才跟小伙伴互动的场景,既加深了对动作的记忆,也做出了一个主动社交的良好示范。

场景二:如果有可能因为某爆款玩具,两个站都站不稳的宝宝,抢得抓耳挠腮鸡飞狗跳,家长出门前可以多准备几个小玩具,必要时亮出来,让他们其中一个看得哈喇子横流,分散注意力。

这时候,就不要妄想他们理解“分享”,“一起玩”这样高级而美好概念的哈,在这个概念面前,他们真的呆萌得还处于史前未进化状态。

两岁半之前的宝贝,对社交行为上的因果联系的认知还模糊,不能准确预见自己的“不当行径”会对别人产生什么样的“伤害”。这时候,家长的干预要及时,态度要认真一致。警惕以下 自己坑自己,后患无穷的错误行为:

比如,孩子打人时,家长尤其是家里的长辈戏精上身,被打了一巴掌,继而把发展成一种奇怪的互动,夸张地躲躲跑跑,玩猫抓老鼠似的大喊:“哎哟,好痛哦,宝宝力气好大哦。来多吃点饭,力气会更大。”

当孩子下手力度明显变大,眼神还有“逗你玩”的意味时,请尽早!及时地表明你的态度,平静坚定地抓住他/她的手,力求四目对视:“我不喜欢你这样,我会痛,就像你上次摔倒一样痛,你需要跟我道歉。你喜欢我可以抱抱我。”冰释前嫌之后,你可以建议玩一个新的游戏。

家人对待同一种不良行为的态度要一致:温和、严肃、坚定、坚持。

说到这想插个话。

曾经,同事看过一本书后分享内容:爸爸陪伴多的孩子,更不容易出现攻击性行为,对于养男孩的家庭来说,尤其如此。

因为爸爸的陪伴活动,会有更多“放电耗能”的体能活动,也有更多刺激的探索活动。

大运动中跑跑停停跳跳,需要经常在“运动—静止”地循环,有很多练习肢体控制的机会。体现在和同伴交往玩乐中,他们能更熟练灵活地控制自己身体不冲撞冒犯到别人。

还有一点是基于工作和生活中观察的补充。

爸爸在养育中参与得多,会给孩子在集体社交中,更多安全感和自信。当小朋友内心需求充足的时候,他们会更愿意一边放心大胆地尝试,一边接受引导,适应规则。(此段重点加粗标色,方便妈妈们@爸爸时一目了然)

短时间之内,宝贝很可能不会如你所期。最怕家长尝试几次后,用一句“还那么小,长大了肯定就不会了嘛”作为轻视和轻易放弃的借口。

很喜欢听过的一句话:教育是三分教,七分等。家长对人对事对孩子的态度,都是教育的一部分。

并且,幼小个体对外部行为边界的探索判断,并不是长大后的某一天,就忽然明白的,它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在他们的世界倚仗我们的光线照亮时,如何解释对错,给出正确引导,是作为父母,不间断的修行。

两岁以后攻击性行为的导火线,常见的一是争抢玩具,二是玩耍时的身体碰触。在这些表象后面,涉及的相关因素有:语言发展状况、情绪控制、接触电子设备时长、物权意识、空间敏感期等。

大家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包括手机、平板、电视在内的电子设备,是育儿公敌。

它们共同培养了一大批“因为长期接受过多单向声光电信息刺激,缺乏人际互动而有交流障碍”的孩子。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他们语言发展滞后,交流中不易与人对视,互动困难,注意力很不集中。

关于看电视时间年龄和时长,可以参考这份国际知名早教中心提供的研究材料:

相对来说,语言表达滞后的孩子,出现行为问题的概率更大,他们直接的行动,会先于语言,表达愤怒激动的情绪。

他们发现直接动手更有效,又没有人限制时,更容易把这种行为模式固化下来形成习惯。

场景一:两周三的宝宝,明明已经移情别恋去玩车,不玩小皮球了。这时一个小朋友好奇过来摸皮球。兜兜炸毛了,立马激动地叫嚷着冲回来,一把把人推倒在地抢过车。

家长尴尬绝望又上火,“又来了,说了多少次都没用。”脾气急的家长,当场就抓住孩子小手,狠狠抽几下,抽得哇哇大哭。想让孩子因为受罚而害怕,也让对方看到,自己是有尽教育义务的。


这个阶段的孩子,他们有越来越强烈的物权意识,在生活玩耍的各个角度,探索“你我他”的意义。先理解,这是他们思维认知上的巨大进步。

在他们看来,自己的东西,或在公共场合中,自己曾经玩过的玩具,别人是不能动的。

当家长力图改正孩子攻击性行为前,自己先戒除在教育上暴力惩罚的习惯。

如果孩子因为你的暴揍一顿而害怕不敢再犯,那么你也就是在亲自示范给他看,暴力是一种多么有效的处理手段。

更别提尊重了,像朋友一样。你会脾气一上来,把你朋友抓来揍不?

如果出现争执,两岁半以上宝宝的家长可以尝试参考以下引导方式:

1

先客观地肯定物品的所有权,如果是你们家的玩具,可以说:“我知道这是宝宝的,那宝宝愿意借给小朋友玩一下吗?”

这时候首先尊重他们。如果大人出于面子,强迫自家宝宝分享,会激发他们产生更强的警惕心保护自己的物品,更缺失安全感,容易有过激反应。

2

如果是公共的,可以借机给他灌输“公共物品”的概念:“这个玩具是游乐场的,可以大家一起玩”。(操作时候的态度请一定做到:温柔而坚定。你一激动一暴躁,你们之间氛围就变了。

可以参照回忆一下青春期的时候,你妈凶猛不耐烦地教训你的场面。即使客观上来说,你知道这是全宇宙最正确的大道理,你还是不想听。处在情绪对峙中,被训一方的内心是封闭、抵制、MMP的)

3

如果是对方小朋友的玩具,跟自家娃温和耐心地解释“这是别人的”。很可能他依旧哭闹不撒手,let it go吧,教育中怎么可能没有眼泪?这也是让他们探索“物权”的边界,感知原则的很好机会。

别期待会有什么惊喜,一二三种状况,你家娃在这个阶段的第一反应,一般都会是拒绝!

你也别觉得受挫,你亲妈不经你允许,随口把你刚买不久的雕牌、马牌、驴牌的包包,允诺给其他人使用甚至赠送,你乐意不?

既然说好了要互相尊重,你就忽略对方家长会怎么想象你。如果东西是你家的,礼貌地跟对方孩子解释:“哎呀,不好意思小朋友,这是哥哥/姐姐的玩具,他现在还没玩够。”

当然你会碰到三观不合按圣母要求鄙视你的其他家长,hold住你对孩子的尊重,设定的原则。

记得有一次在动车站等车,一陌生小女孩想来一起玩玩具,我们家孩子表示不愿意。对方家长特地音量不小地用一种古怪的口气喊她女儿,也更像是说给我们听的:"快回来,人家姐姐又不愿意跟玩。”

陌生人反正这辈子不会再见,我们表现得皮糙肉厚,就当没听到。真实生活中,面对的是熟人,家长遇到类似情况,会碍于情面,更容易动摇为难。

如果玩具是公共的,并且自己娃也玩了比较久,可以跟他解释: “公共玩具,大家都可以玩,别的小朋友也很想玩哦,我们可不可也让别人玩一下呢?”

这一波操作,尽管经常会是无效、自讨没趣、不能立竿见影。但你每一次表达的态度,做出的行为,孩子是能清晰接受到的。他们的原则,边界、行为模式就是这样一点点建立在我们的言行选择之上。

两岁左右的很多宝宝,开始对身体接触敏感。一起玩的时候,有人离得太近或者不小心碰撞到,都可能会让他们恼火,刺激他们“动手”。

这时候,家长要做的是“制止”和“引导”。你最了解自己孩子,通常可以预见自家娃在什么情况下容易动手,及时提前抓住手制止,时间长了,形成肢体记忆。

以小家庭结构为主的居住模式,让很多孩子挤在一起玩耍的机会很少,因此他们对拥挤空间不适应很正常。

养孩子的过程中,你很容易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小朋友对于自己刚get到的新技能,会不厌其烦地练习,自己跳几十遍,平衡木来回走几十遍。刚学会走的,即使摔得磕磕绊绊也要自己走。

因为宝宝容易攻击别人,家长有时候会出于顾虑,减少甚至隔离孩子的同伴交流机会。

其实,社交技能上,也需要家长更多地创设合适的场景,让宝贝在真实环境中练习,改善。

不管什么年龄,伤害到别人了,家长应该带着孩子,先跟对方家长和宝宝道歉,态度真诚关切。平缓对方情绪,也让自家宝宝目睹怎么处理问题。

自家宝宝实在不愿说“对不起”,也不要当众呵斥逼迫,可以事后带一边,私下处理好情绪达成一致,再道歉。

解决这类行为问题,并没有标准答案,和一针见血的处理方式。试着观察、理解、尊重孩子。

其中的尊重,包括尊重孩子,也包括尊重规则。听着很简单,所有人都能理解,但要尽量做到,需要一路上不断地学习,践行,磨练。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 序言:七十年代末,一起剥皮案震惊了整个滨河市,随后出现的几起案子,更是在滨河造成了极大的恐慌,老刑警刘岩,带你破解...
    沈念sama阅读 203,547评论 6 477
  • 序言:滨河连续发生了三起死亡事件,死亡现场离奇诡异,居然都是意外死亡,警方通过查阅死者的电脑和手机,发现死者居然都...
    沈念sama阅读 85,399评论 2 381
  • 文/潘晓璐 我一进店门,熙熙楼的掌柜王于贵愁眉苦脸地迎上来,“玉大人,你说我怎么就摊上这事。” “怎么了?”我有些...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150,428评论 0 337
  • 文/不坏的土叔 我叫张陵,是天一观的道长。 经常有香客问我,道长,这世上最难降的妖魔是什么? 我笑而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54,599评论 1 274
  • 正文 为了忘掉前任,我火速办了婚礼,结果婚礼上,老公的妹妹穿的比我还像新娘。我一直安慰自己,他们只是感情好,可当我...
    茶点故事阅读 63,612评论 5 365
  • 文/花漫 我一把揭开白布。 她就那样静静地躺着,像睡着了一般。 火红的嫁衣衬着肌肤如雪。 梳的纹丝不乱的头发上,一...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48,577评论 1 281
  • 那天,我揣着相机与录音,去河边找鬼。 笑死,一个胖子当着我的面吹牛,可吹牛的内容都是我干的。 我是一名探鬼主播,决...
    沈念sama阅读 37,941评论 3 395
  • 文/苍兰香墨 我猛地睁开眼,长吁一口气:“原来是场噩梦啊……” “哼!你这毒妇竟也来了?” 一声冷哼从身侧响起,我...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6,603评论 0 258
  • 序言:老挝万荣一对情侣失踪,失踪者是张志新(化名)和其女友刘颖,没想到半个月后,有当地人在树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经...
    沈念sama阅读 40,852评论 1 297
  • 正文 独居荒郊野岭守林人离奇死亡,尸身上长有42处带血的脓包…… 初始之章·张勋 以下内容为张勋视角 年9月15日...
    茶点故事阅读 35,605评论 2 321
  • 正文 我和宋清朗相恋三年,在试婚纱的时候发现自己被绿了。 大学时的朋友给我发了我未婚夫和他白月光在一起吃饭的照片。...
    茶点故事阅读 37,693评论 1 329
  • 序言:一个原本活蹦乱跳的男人离奇死亡,死状恐怖,灵堂内的尸体忽然破棺而出,到底是诈尸还是另有隐情,我是刑警宁泽,带...
    沈念sama阅读 33,375评论 4 318
  • 正文 年R本政府宣布,位于F岛的核电站,受9级特大地震影响,放射性物质发生泄漏。R本人自食恶果不足惜,却给世界环境...
    茶点故事阅读 38,955评论 3 307
  • 文/蒙蒙 一、第九天 我趴在偏房一处隐蔽的房顶上张望。 院中可真热闹,春花似锦、人声如沸。这庄子的主人今日做“春日...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29,936评论 0 19
  • 文/苍兰香墨 我抬头看了看天上的太阳。三九已至,却和暖如春,着一层夹袄步出监牢的瞬间,已是汗流浃背。 一阵脚步声响...
    开封第一讲书人阅读 31,172评论 1 259
  • 我被黑心中介骗来泰国打工, 没想到刚下飞机就差点儿被人妖公主榨干…… 1. 我叫王不留,地道东北人。 一个月前我还...
    沈念sama阅读 43,970评论 2 349
  • 正文 我出身青楼,却偏偏与公主长得像,于是被迫代替她去往敌国和亲。 传闻我的和亲对象是个残疾皇子,可洞房花烛夜当晚...
    茶点故事阅读 42,414评论 2 342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