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前,我打了一通冗长的电话,电话那端的主人叫纪宁,是我整个高中时代喜欢又讨厌,讨厌过后还是深深喜欢的人。
时隔四年,听到他声音的那刻我几乎没有一丝的陌生感,可显然我们在彼此的生命里生生空缺了四年甚至更久。
隔着没有温度的听筒,他沉稳有力的声音在我这边听来颇有几分雀跃。
“这是我四年后第一次听到你声音……”
“你竟然都没有我的电话号码,我把你的电话号码背得可熟了……”
“等考完研我来你的城市,你可要好生接待我啊!”
“……”
电话那端的纪宁滔滔不绝,从几年前的陈年老事一直到如今,他说他变了,变得比以前更好了,他说我也变了,变得会理解人了。时过境迁,我们用二十几岁的态度去审视十几岁的青涩,真的感慨万千。
我希望他变得越来越好,也喜欢自己变得越来越平和,但在记忆最深处却最怀念那个不是很高,有点黑,笑起来眼睛亮如黑翟石,最重要的是对我一点也不好的纪宁。
我的十七岁因为遇见他而变得有点灰暗,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从来没有。
我十七岁就读于本城最好的高中,没有出众吸引人的特长,如果有,那就是异于常人的暴脾气了。
和他的初识,是九点钟的校门口那一场面红耳赤的争吵。第一印象定格在那个瞬间,一个举止浪荡的少年和一个口无遮拦的恶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真的。
接下来和他为数不多的相处中我发现他没有别人口中那么夸张,他喜欢把胳膊搭在关系好的女同学肩膀上,这一点一直是我最反感的。
三年的时间,我从讨厌他到喜欢他,这些细微的转变进行得悄无声息。
十几岁的喜欢无非就是想看你笑,想和你闹,想我所有心事你都知道,而我偏偏都不可以。
三年我们不同班,他身边总是围绕着不同的女子,大概是嫉妒吧,所以我在他的勾肩搭背行为上大做文章,我总是不给他好脸色,有时候还会逢他就骂,一直到现在连我自己也想不明白当年为什么那么做。
在他之后,这场带点沉痛的声势浩大的喜欢逐渐褪色后,我变得冷静自持。
他总是一遍遍强调虽然我老是骂他,但我对他的那些好他一直都记得。
他说他记得有一个女孩曾借他二十块钱,他说他记得我送他的第一件礼物,他说很感激他每年的生日我都记得……
我喜欢他,也讨厌他。
我喜欢他的幽默风趣,喜欢他的赤子之心。讨厌他不经意间爱泼冷水,总是伙同别人一起喊我“凤姐”,他从不考虑我作为一个女生那点小小的自尊心。
因为这事我曾一度特别想给自己改名字,不知道要“归功于”高二那年红极一时的“凤姐”,还是《红楼梦》里那个不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凤姐”,反正我的名字一时之间在他的小团体里火地一塌糊涂。
有人给他留言:“你看凤姐那么喜欢你,你就勉为其难的答应得了……”,后面是他回复的一连串不怀好意的表情。
还有人留言说就看不惯我这种见不得别人好的,总想着拆散别人。
依我当时的性情,心里真的有千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我想“干你屁事啊!老娘追的人又不是你……”,他哪只眼睛看见我一心想要拆散谁了就在那里大放厥词。
当然这所有的污言秽语都被我强加给了纪宁,那时候的思维就是你朋友的想法代表你不言而喻的态度。
所以我变本加厉的骂他,憎恨他,但事后又反悔,周而复始,我和他的关系一度在恶劣,稍缓和,更恶劣里循环。
其实我是个很不会表达的人,明明喜欢还非得把他骂个狗血淋头才肯罢休,明明嘴上大言不惭的说着一点也不稀罕他,心里却一个劲的告诉自己没有人比他更好。
极度的喜欢是一种自我犯贱。但真的喜欢一个人本来就是这样,纵使他对你一千个不好,你还是幻想有一个千分之一的例外。
我不是张爱玲那样的虚无主义者,我是切实相信爱情的。
所以,我在五楼的窗户口戴着接近六百的近视镜看他在篮球场上挥洒奔跑,却没有一次当面告诉他“你的比赛我都看到了”。
我在上下课的十分钟空档里装作不经意的从他的班级门前走过,却从没有把他喊出来聊一聊的勇气。
我在他崴了脚后,一个人摸黑站在大雪纷飞的巷子口,只为了给他送瓶药……
那是一段让我后来再想起总觉鼻头发酸的岁月,我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在花花绿绿的纸张上写下他的名字和与他有关的事情,最后却用一场大火令它们都消失殆尽。
据说他恋爱了,对象是隔壁班谁谁谁,那时候我对他的死缠烂打已经是整个年级都耳熟能详的“经典”了,在别人看来我真真切切就是个见不得别人好的存在。
那段日子,只有身边关系最好的朋友,她知道我所有的委屈,她大骂我瞎了眼喜欢这么一个“败类”,她骂我就是自作自受,明明知道他对我不好才导致我树敌那么多,却屡教不改。
可是那些年,我除了特别爱骂他之外真的没有做错过什么。我喜欢他有错吗?我送他礼物有错吗?谁都会心甘情愿的送自己喜欢的人礼物啊!
无比我心疼十八岁倔强勇敢的自己,那一路嘲讽、讥笑和谩骂都被我不动声色的扛了过来。
十几岁的我脾气很臭,嚣张地以为世界第一我第二,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换着兴趣爱好,可关于喜欢他这件事不论曾遭受过多少白眼和不屑,我都没有放弃过。
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拥有一些秘密,有的能说,有的不能说。而关于纪宁,多的是你们不知道的事。
如果不曾伤筋动骨地喜欢过一个人,你不会明白何谓哀莫大于心死。
不会明白被喜欢的人恶语相向是一种什么感受?不会明白人前欢笑人后泣有多煎熬?不会明白当全世界与你为敌,而他还是带头者时,又需要多大的勇气去接受这个事实?
一场惨烈的高考还不够唤醒我这种执迷不悟的人,补习那年我坐在百人拥挤的教室里,还是会不由自主想起他。
我死心不改的给他发简讯,我问他到底有没有喜欢过我。
他给我的回复一直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后来他的女朋友并不是他曾经说过的那个深爱之人,我才舍得为自己这场劫难般的喜欢画个句号。
他说“以前有一个人,她对我很好很好,那时候我不懂喜欢,只觉得和她在一起很开心,后来我才明白那种感觉就是喜欢……”
“我对她的喜欢深入骨髓……”
“……”
“深入骨髓”呵?好深刻的四个字。
我删掉自己敲好的“融入血液”四个字,偷偷拉过被子哭红了眼眶,翘掉早课坐二路公交去一中校园,站在物是人非的二班门口将曾走过的荒唐路重新审视了一遍,把刻着他名字的手链从五楼扔了下去。
真的喜欢一个人,会愿意让他无所顾念去喜欢他喜欢的人。
我敢保证自己的喜欢一点也不会比他喜欢她的程度少,至少那时候绝对是。但我还是更愿意看到他能和自己喜欢的人牵手度余生。
除了荒唐,我找不到一个词语来形容我们的关系了。
我极力忍住不去看他空间,不去问任何有关他的消息,时间久了久了就真的旧了。
大学四年,我渐渐从过去颓败的生活抽身而出,再次看到你给我的留言和评论时,我竟波澜不惊了。
大三那年,我在回学校的火车上看着你发来的简讯。
“我以为我不会愧疚的,但我终究还是愧疚了……”
“对不起,曾经伤害过你……”
“你终究在我心里不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已经好多年不曾因感情之事而落泪的我,看着纪宁发来的消息,胸腔某处像是被什么东西拉扯了一下,我言简意赅的回:都过去了,祝你余生幸福!
纪宁笑我“余生”这个词用的不恰当,但我自知意欲何为。
不管你和谁在一起,是你曾经深爱之人也好,是你后来深爱之人也罢,我从来都是那个最愿意看到你幸福的人。
还记得吗?我高中写给你的那封信,说我是真的喜欢你,但我从没有想过要和你在一起。
以前是,现在也是。
“纪宁,祝你余生幸福!”
二十四岁的你嫌弃十七岁的我野蛮,恨不得用所有穷凶恶极的词语形容当年的我,我也确实为自己当时独独对你的任性谩骂而无地自容,但十八岁的你也把最最伤人的话抛给了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二十四岁的陆筱凤也不后悔遇见过、喜欢过二十岁以前的纪宁。
刘若英有首歌唱到:“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朋友一样,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
你说考研结束你来我的城市,让我好生招待你。如果换做以前,我一定傻了吧唧的眼睁睁盼你来,但如今的我已经懂得清晰明了地生活了。人不要太较真,这样才会过得从容一点。
我不恨你,不怨你,也不喜欢你了。
我怀念的,是自己曾经那种八匹马也拉不回的冲劲儿。
我欣赏的,是自己风雨飘摇里依旧毅然前行的无所畏惧。
我欣慰的,是我们千帆过尽还能一起回忆青葱岁月的心平气和。
我感激你让我成为更好的自己,也谢谢你用“曾经的美好”来形容过去那段时光。自觉摒除所有人的喧哗声,只余我和你。
十七岁的陆筱凤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嘴角扬起的美好少年纪宁,十八岁的陆筱凤喜欢一遍遍临摹纪宁留在她日记本里的那几行字,十九岁的陆筱凤甘愿成全纪宁所有的喜欢和向往。
纪宁问过我:“到结婚的时候,你会来吗?”
现在我想说:如果哪天你结婚了,请不要告诉我,也不要寄请柬给我,就让所有能忘的不能忘的都放在过往吧,我们不是亲朋也非旧友,不必如此。
我记忆力不好,记不了太多事情,新的人和物已经够我惦念,望你勿添怀。
我喜欢你是一句声势浩大的发声练习,最后还是要为自己的听众引吭高歌。
于岁月无声处凭栏怀吊却也顽强生长,才是我和你应该各自有的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