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身边的人和事,是一件极易得罪人的事。
朋友对我讲了她年轻时在公司遇到的同事,如何走上层路线,成功地爬上高位的事,我听了很触动,问她我可以写出来吗?她说写吧,我们都好多年不联系了。
但是,我写了以后,她见到我说,以后我和你讲的事情不要再写出来,上次那个最好也删了吧!
我说好!虽然都是化名,也都删了。
其实,自古以来,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
英国作家毛姆,尤为擅长挖掘身边人的故事,他能从中洞察出人性的弱点和虚伪。每当发现这样的事,他总是毫不留情地将其揭露出来,加以细致描写和辛辣讽刺。
以至于他的朋友与他见面时,会直接恳求道:“请不要把我写进你的作品里。”
毛姆笔下的大多数人物,都有现实中的真实人物作为样本。
因此,在毛姆活着的时候,他着实得罪了很多人。他的作品问世之后,批评之声也纷至沓来。
他也曾对狄更斯等著名作家展开极为尖锐的批评,毛姆批评狄更斯时说,“他当下的生活极为奢华,却在书中过度夸大自己童年时期的悲惨与痛苦。”此举又令他得罪了一些人,因为狄更斯的粉丝众多,犹如香山红叶漫山遍野。
我个人觉得,很多作家都如此,毕竟文学创作本就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只是大多数作家为了避免得罪身边之人,会将一些真实的事情加以修改,或写成是别人的故事,或者直接说,本作品纯属虚构,如此一来,避免了很多麻烦。
玛格丽特杜拉斯也如此,她的作品“情人”,得罪了自己的母亲和大哥,她写出自己真实的感受,这引发了家人的愤怒,加上她的“情人”又特别流行,销量空前,这越发促动了家人的不满。
没有人能够客观地说出谁对谁错,或许这类事情本身就没有对错可言,毕竟,每个人看事情都有自己的角度和观点,你看淡的,别人看得很重,你眼里善良的,别人眼里可能是丑恶的,世上没有统一的尺子去衡量,唯一能做的就是无愧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