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毛姆的《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从中习得了一些方法,想和各位分享。
爱读书的人一定是幸福的!
正如毛姆所说的那般:“培养阅读的习惯就是为自己构建一座避难所,让你得以逃离人世间几乎所有痛苦与不幸。”
有幸获得这本书源于一次旅行,路上沉浸在毛姆写的某些名人名家的绯闻趣事,以及他自己对阅读和书籍的各种理解。让我想起曾经读过杨绛先生的一句话:“年轻的时候认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直到后来才发现,如果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读书的意义大概就是用生活所感去读书,读书所得去生活吧。”
很多家长找到我会问在家里怎么教孩子读书?多久时间读完一本书才是好的?孩子阅读碰到阻碍应该怎们办?
你很幸运,读完这本书可以找到答案~
阅读应当是令人愉悦的。当然,为了应付一些考试或者获得知识,总有许多书我们不得不读,而且这些书谈不上愉快。为了学习而阅读,这样的过程难免有些乏味。不管学者们对一本书的评价如何,只要你对他没兴趣,大可不必去读它。
学会跳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一位读者都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他们会把读书当成一种消遣。倘若某本小说读起来很费劲,那他们可以试着跳跃式阅读,这种技能一旦掌握,根本停不下来。
永远不要只习惯读一本书。毛姆说:“就我个人而言,同时读四五本书更符合我的阅读习惯。毕竟你的心情每一天都不太一样。”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建立属于自己的阅读习惯。
毛姆的阅读习惯,早上(工作开始之前)读科学或者哲学;工作结束后读历史、散文、评论或传记一类的书籍;晚上会读一读小说;而诗集总是在睡前完成的仪式。
毛姆还在这本书里用极具幽默的语言,去评价了几位文学巨匠的八卦。比如于连是妇女之友,很多年轻美貌的女子为此着迷,一见他就神魂颠倒。而这种境界,又是司汤达可遇而不可求的,五五身材令他情路坎坷,变得愈加古怪。而毛姆也总能在《红与黑》里看出他的挫败感。
狄更斯,个头不高,衣着古怪,身上多少渗透者花花公子的习气,人们也总是感慨他不修边幅且花里胡哨的打扮。
谈到巴尔扎克,毛姆说他有着公牛一般的脖子,皮肤白皙,厚厚的嘴唇总是惹人注目,还调侃另巴尔扎克引以为傲的鼻子。同时代的人给予巴尔扎克很高的评价。
福楼拜穷极一生唯一真诚、忘我且无私地爱过一位女子,就是伊莉莎·施勒辛格。即使后来的福楼拜肥胖而丑陋,脸上长了很多斑点,秃顶大胡子,他也依然对挚爱难忘。
在没有阅读这本书前,我也只习惯读一本书,而且无论喜欢与否都会选择读完,从来不会半途而废。这样的想法就导致我读书很痛苦,会产生厌弃的情绪。当我学会跳读,构建自己的阅读习惯后,读书与我而言不再是一件辛苦的任务!阅读当然是享受的,这一点从此我深信不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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