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个写小说的,叫雪初。
但其实这句话我说出来有点心虚,因为我最初不是写小说的,到了现在写的小说也算不上好。
以前读过刘同的书,他说他把他写过的稿子,很厚,都拿给他的父亲看,不是说他取得了多么大的成就,而是要告诉他的亲人,他已经可以写这么多了。
我现在大抵就是这样的心情。
在所有的体裁中,我最爱写的就是小说。布局谋篇,峰回路转,隐在字里行间的情意,我爱这种感觉。
但可惜的是,我实在没有写故事的天赋,只有满腔热忱。有时候我再回头看我早年写的小说,会看不下去,会不敢看,因它粗糙,也因它其实全是情感,它太过真诚,像是剖白了心脏给你看血淋淋的情,应有尽有的都给你。
那时候,其实我分不清散文和小说。
我给人看我的小说,人家说,你写的虐只有死亡一条途径,我想想,确实,那就是我那时所能想到的所有撕心裂肺了。
爱而不得,一同死去,他们很凄美,他们是诗,但他们不是小说。
我不服输,继续学,继续改,继续写,继续投稿,那些编辑拒绝的话都差不多,文笔很好,但是情节不够精彩。
我的邮箱里积攒了很多这样的拒绝信。
我倒也不是打不死的小强,但就是从没想过不写小说这回事。我知道我写的烂,但我自己喜欢啊。
因为喜欢,所以其实无所谓坚持,就一路走到现在了。有时候,偶然翻到之前写过的故事,想起当时的心情,会忍不住热泪盈眶。
就是喜欢啊,如此还能说什么呢。
但一路磕磕绊绊地走过来,其实也还是没太搞懂写小说这回事。
年初的时候,偶得灵感,笔下很顺畅的写了几个小故事,写完自己很喜欢,觉得浑然天成,十分有灵气,但是要我自己说怎么写出来的,我自己也很纳闷。
后来再写,就没有这么顺畅了。
我思来想去,想不出原因,只能归结于可能是那时候手熟了。
我其实有个习惯,可能大多数小说作者都有,就是放任笔下的人物。
我喜欢写小说的一个原因就是,只要创作一个场景,几个有特定性格目的的人,然后他们自己就可以说话行动了,我只是个记述者。我很乐意看他们带给我惊喜,可有时候惊喜大过了头,他们太有自己的想法,就会导致故事走向脱离了我预先的设定。
到了这时候,我就会不舍得他们的想法,于是干脆改我的设定。
前两天我也写了这么一篇小说,拿给一个朋友看。
他给我泼了一头冷水,把文里的问题都跟我说了一通。
我这才明白过来,文似看山不喜平,由于我的太过放任,导致这文的结构异常混乱,主题也不鲜明了。
再看我之前觉得写的好的那几篇,突然我就明白了一回事。
会写小说的人首先必须是会写经典模式的人。
起承转合,抑扬顿挫,脱离了这些,小说就变得不伦不类了,而有些编辑不会与你说这些,只会说你的情节不够精彩,其实只是你不懂小说的结构,没有熟练运用。
只有精通经典模式,才能在模式中创新,才不能出错。布局谋篇,时刻得在心里记着,不能任凭自己的心意,信马由缰。
同样,不想当然地觉得读者什么都知道。故事得在足够的背景里才能引人共情,这个背景是潜移默化的,但也必须让读者在开头尽快知道,知道矛盾的原因是什么,知道打破平静生活的事件是什么,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而不能想当然的,只把你想要告诉大家的放在最前面,这很容易让读者看起来云里雾里,很难进入状态。
故事的首先,得是要满足读者期待的,然后在期待中做出意料之外的惊喜。
写小说啊,从来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尤其是写一个优秀的小说。
对于我来说,写小说这一路来,其实并不平坦,如果要我说,我也只能用很多年过去了来形容。
所幸,我还有一些支持我喜欢我的朋友。
有时候发表新文,会看见点赞上篇文章的友友也来点赞新文了,心里便会很开心,就像是见到了老朋友,我们不曾认识,但是若见面一定是相视而笑的。
我仍在探索怎么写好小说,未来的路还有多长我不知道,也不在乎,我一直在写我喜欢的,进一寸就有进一寸的欢喜,所以也就不存在什么熬出头。
所以我还在写,我很庆幸余生有这样一个兴趣成为我的标签——我是一个写小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