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高空作业的装修工在16层楼高的屋外工作,不慎弄脏业主晾晒的衣服,业主竟然趁装修工作业时割断装修工的的安全绳,装修工吓得不敢继续工作,马上降落到地面虽然擦破些皮外伤,好在人无事。
看到这里,我们紧蹦的神经可以得到缓解,幸亏发现的早没有造成不可捞回的损失,但稍微松弛下的神经马上就被一种愤怒所代替,是可忍孰不可忍。业主不顾装修工高空作业的危险竟然因为装修工弄脏他晾晒的衣服而割断绳索,16层楼,至少也是50米高,这样跌下去还有生还的机会吗?这和杀人有多大区别,多大仇呀,就是要杀人也光明正大的置人于死地,还在背地里下手,就是刚刚被判处死刑的制毒犯也知道自己因为什么而丢掉性命的,何况一个靠出卖体力换取生活来源的老实公民?这业主内心阴暗也真令人渗得慌,和这样的人做邻居那不时刻处于危险之中而惶惶不可终日?
现在,高空作业者通常都是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为在城市里生存下去不得不做这些最危险和肮脏的工作,脏累不说且危险但收入要高些,为尽快摆脱穷困也不得不选择这条路,他们安全高效的完成工作始终是他们最迫切的想法,至于工作期间的一些小瑕疵他们不会在意。
估计业主晾晒的不是普通衣服而是龙袍,外来人员即使弄脏了重新洗一次也花不了什么时间,何必为此小事要夺人性命,难道一条人命还不值你几件衣服?或许在业主眼里外来人就是素质低下的农民工,农民工就是草民,草民就可以任意被剥夺性命而不负责任,这业主是否该被有关部门做个精神方面的鉴定看其是否就有正常人的行事能力!农民工因为做城里里不做的工作就低人一等?就如此受业主“礼遇”,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以后的事情就是农民工报警后,业主被行政拘留待后续取证处理,这也是他咎由自取活该的报应。
这起纠纷最终没有酿成悲剧,但如果这名民工没有发现绳子被割继续工作,绳子经不住重力断裂导致事故发生,那这名业主的行为完全是符合过失伤人致死罪而承担一切后果,等他的就不是行政拘留那样简单的处罚了,不仅命搭上还会为此支付一笔不小的赔偿金,还好,这种可能性没有发生。
人性的缺点有这么一句话 “凡不关心别人的人,只会在有生之年遭受重大困难,并且大大伤害到别人。也就是这种人,导致了人类的种种错失。”我们不了解割断绳子的这个业主在邻居们眼里是个什么样的人,但被警察带走的那刻起,但这无情的现实会告诉别人他是怎么一个人。
也许你会说这个业主和农民工也协商过,可没有达到他想要的目的才割绳子的,可我要说可协商的不是地方,人在空中悬挂着,时刻以安全为前提,不敢片刻分心还能听你讲什么道理?就是说他们之间的协商是在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发生的,业主一时气愤失去理智才有此一举,是冲动的结果。可是,这冲动的代价竟然是一条命,这要价也太高了?
坦白的说,这件事情最大责任人是业主,而最大的获益人也是这个业主,不是装修工人及时发现果断降落到地面,避免了悲剧发生,可以说是装修工的细致挽救了业主,业主该庆幸自己遇到一个精明的农民工,否则等待他的会是把牢狱坐穿,现在只是被拘留几天罚款而已,实属不幸中的万幸了。当然自己一念之差的邪恶思想还是要在里面接受灵魂忏悔的。“恶”往往是极度气愤下做出的不理智的行为,是善行缺失而自己浑然意识不到的一种状态,对“恶”性至深者的不惩罚就是纵容鼓励他继续邪恶下去,只有我们不再沉默下去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让邪恶的人被绳之以法才是对所有善良的人的一种尊重。
这些年来社会上不断有歧视农民工的事件发生,几乎每一年过年期间都有政府主导的为农民工讨薪的事件,看上去很暖人心,可新闻背后却掩盖了多少辛酸泪水,为什么总是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为什么总是农民工被拖欠久了形成群体事件才引起政府的重视?为什么总要由政府监督才能为农民工追讨到工资,殊不知这事情发生本身就是对农民工的歧视,社会不需要这样的暖新闻,让农民工每月能按时领到工资而不需要任何政府部门介入就可以了,我们宁愿看到农民工结束一年的打工生活返程回家也不愿看到这样的新闻,愿这类的暖新闻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