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雷的《成都》火了,这把艳阳之火也顺势点燃了那片用一把破旧吉他弹唱的故乡。一座城,一个家,炊烟袅袅还是霓虹闪闪,那些平壤之地流窜的枯灯朽竹,那些万丈高楼映照的万千面孔,在民谣歌手娓娓道来的嗓音中弥漫开来,有些开花了,有些却显得那么伤感,而相同的是那些再平常的街道,此刻就变得很有味道。
我也曾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
当时我在北京,正值萧瑟的11月,天气已经非常的寒冷,夜晚的京城风刮得呼呼作响,我沿着昏黄的街灯往租住的地方走去,两旁是叶子掉的有些光秃的法国梧桐。白天的我曾看过这新奇的植物,我曾无数次在书本里读到关于法国梧桐的描写,那种曼妙的美远远抵不上此刻站在树底下仰望的我眼里映照的那抹带着疏离的真实,此时夜晚的风摇晃着它,它像一把剪子似的胡乱的在我的肢体上穿梭。
就在这样一个被风刮得意志迷离的晚上,手机音乐随机播放转到了刘沁的《影子》,“你从不知……”第一个音响起的时候,我慌乱的心一下子被抓住了,脚步错乱的踩了几次小碎步尔后停了下来,就像以往看得鬼怪片一般,我这时像是被摄住了魂魄,动弹不得。悲戚、撕裂和哀伤漫上我心头,就像海水一般逐渐接近我的脖颈,我被噎住无法开口呼救,就这样任凭自己在水中漂浮,毫无挣扎的沉坠。
那天我沿着街灯往返的走了十来里路,偶尔迎着风,偶尔背着风,不变的是耳朵里刘沁一次次的重复着《影子》。她口中的“影子”像极了此刻我脚底下的“影子”,心不由我,步伐也不任我主宰,如果那晚我不理智的拔掉耳机,我想我估计会走到天亮。那天那种完全属于我的感觉,让我在往后的时光里特别的怀念北京,怀念那天的星光,郎朗之月我独行的感觉,第一次让在异乡的我找到了比时间更可靠的熟悉感,这种感觉当初竟来自于一首歌,我爱上一座城。
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色里,我最喜欢你
第一次听《宝贝》时我还是个少年不知愁的孩子,只觉得歌里甜甜蜜蜜,很适合那个简单的年纪,而如今作为“中年女子”再一次听到《宝贝》居然会是感动,或许就像安溥在《喜欢》里唱的“而我不再觉得失去是舍不得,有时候只愿意听你唱完一首歌”。就是坐在台下,看着你抱着吉他,简单的调音都可以令我兴奋到爆炸的岁月,原来并没有过去,原来并没有因为自己岁月上多爬了几道年龄符而消失了。我很幸运也很庆幸,不必在此刻故作深沉的发出那句“年轻真好”的感慨,我还是可以“蹦跶到崩溃”,虽然一直没能有机会听安溥完整唱一场,但是可以爱着安溥的好朋友,陪着“长不大”的六个孩子四处奔忙打卡,这种在很多人看来毫无意义的事情,却成为留住我生命活蹦乱跳那颗心脏的能源。
因为喜欢的爱豆是台湾的乐队,从饭了爱豆我就对台湾具有莫名的好感,这些日子以来多次往返台湾的经历也全都是因为爱豆的演唱会,虽然常常是跨越了几千公里,横跨着弯弯的海峡,就算是一个人在异地也觉得这里的街灯很明亮,像是小星星一般眨眨眼会开口跟你说话。我想我一定还会去台湾,不是固守留在台北高雄,或许我会去兰屿、绿岛,那些渺无人烟的荒岛,我却深信会开出像紫罗兰一般妖艳的花。这座城里,有我喜欢的人,有喜欢的味道,有每一首歌在风中停留的时间,我想在这里转一转,或许转角就遇到了。
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
海明威的作品《流动的盛宴》有这么一句出彩的话语,他写道,假如你有幸年轻时在巴黎生活过,那么你此后一生无论去到哪里她都与你同在,因为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
第一次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感触很大,说不清心为什么在那一瞬间像被一个重物敲击般的生疼起来,心里有些柔软的部分也变得坚硬。这种心境在一天之后就被往常的平庸消泯,知道某一天我在书店闲逛,看到一本书的腰封上赫然写着“如果你有幸在年轻时去过巴黎,那么巴黎会一辈子跟着你”。当初消泯的那种激情再一次被点燃,什么时候算年轻呢,我想趁着我还能有年轻的意识去一趟巴黎。这个想法变成了一个愿望,在当时被保留下来,并且在庙里默许多次,我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现实,它成了我今年的一大心愿和目标。
巴黎是优雅和迷幻,巴黎是一座像草莓一样的城市,适合摘种在心里,等待破土发芽。长久以来我还是没读懂,或许说没尝试去读懂海明威笔下“巴黎是一席流动的盛宴”的蕴意,因为我想真正的走进那座城市,透过眼睛和肢体,去感受那一席流动的盛宴。
我想每个人爱一座城的方式不一样,爱上一座城的缘由也不尽相同。我也俗烂的因为成都的一种美食——抄手,而对这种城市念念不忘。也曾因为看过一个节目组的拍摄活动——聂鲁达智利的家,红砖青瓦,高伫山上,琉璃的色彩斑斓,夕阳的残辉映照,我立马做了一个决定——这辈子一定要去智利,还要去聂鲁达的故居“打卡”。除却这种味蕾的挑逗,诗人情怀的砰然勃发,我也曾像诸多热恋中的小女生一样,为了喜欢的一个人爱上一座城,幸好在离开之后这座城市脱离了他的“影子”依旧在我心里活的特别的灿烂和独特。
每座城市,有每座城市独特的味道,如果旅行的意义只能保留一个,我的答案估计会是——遇见一座城,和这座城的爱恨嗔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