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十年代上初中的人,大概都写过一个作文题“记一件有意义的事”。这个题目雄踞初中作文题多年,现在看来,实在是语文教学的最大胜利。
它的胜利,不是在写作上,而是在道德上。
写作之前的指导,写作之后的讲评,老师都会强调审题要抓住题眼。题眼是什么?题眼就是“有意义”。于是,小小少年在老师的循循善诱下,大多会写帮助同学学习,扶盲人过马路,等等,等等。反正就是学雷锋做好事。帮的人和自己血缘关系越远,做的好事就是越有意义,作文也就越扣题。如果有那么一两个坚持独立思考的学生,写什么帮爸爸妈妈做事,不论文字怎么清通,结构怎么合理,往往得不了高分。原因就是扣题不准。
我有一个哥们,当过一年教师。他跟我讲,他教学时,也出过这个作文题。他说:
“题目一出,学生高兴坏了,驾轻就熟,手到擒来,没什么例外,学雷锋做好事是首选题材。实在没有生活体验,就虚构呗。
“我挑灯夜读,把一个班的作文粗粗一翻,凡是写什么学雷锋做好事的,全都划上一个大大的0分。全班就发现一个学生写的是爸爸妈妈有一天工作忙,没时间做饭,他在家第一次做了一顿饭。他觉得饭虽然做得不好,但是自己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帮爸妈做事了。他自己觉得做饭这件事很有意义。
“这个学生文字功夫很差,简直是满篇错别字,表达也是颠三倒四。但是,想法好呀,这才是可教之才呀!我拿着这篇作文,心潮澎湃。认认真真的,一句一字的修改了一遍。第二天拿到班上全班表扬,让这个学生自己站到讲台上大声给同学朗读自己的习作。当我宣布其他学生的作文全部0分时,班上立即炸开了锅。那叫一个人声鼎沸!”
几位在场的哥们听了哈哈大笑,直呼有魄力!
我这哥们说:“后来,我一上课,学生就一幅怀疑的神情,还有人站起来跟我辩论。我觉得太好了,目的达到了,这是有思考了呀。有时候,学生上自习,我就到教室里给他们读一段《世说新语》,《陈太丘与友期》,或者是《王子遒雪夜访戴》。学生听得糊里糊涂的,我觉得没关系。我只教了一年学,就辞职下海经商了。”
在场的几位学中文的哥们又是一阵哈哈大笑:“你这是用一年的时间把中文系的精髓都教给初中生了。”
现在,在网上写作,别的好处不说,起码大家对“有意义”的认识是个人化了。意义是因人而异,意义是个人的认识了。意义不是先验的预设,而是一生的求索。
“想想当年高考,每天贪黑起早;死记硬背几年,全是胡说八道。侥幸上了大学,还得努力忘掉。人生多少时光?一半也就没了。靠!”
老树的打油诗用到这里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