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小王子的人,不可能会做出那样的事!我想他是喜欢小王子的,我听人说过,他的书桌上时常摆着这样的一本书。我想,是因为孤独。
他,不曾认识,亦不曾见过,大神,一般只在传说中,毕竟孤独——并不是贬义词,只是被遗落,抑或是遗落。
北京,天朝帝都,一个千年不曾遗忘的城市,繁华自不必言,兜一圈三环四十几公里,路过长椿街西,我只能拧过头闭上眼睛。一座城市,总有一种烙印,他身上的烙印,看似清晰,却又模糊,怎奈擦不清双眼。
(一)70块
有人说,他是一个直爽的人,有人说他是一个不分场合的任性孩子,毕竟北京来的,理解;有人说,他是一个自我的人,也有人说他是一个不懂事的人,毕竟不靠他人,有爹就行。
听闻大学一次聚会,在为是否喝酒的事情讨论,而他正是坚决不喝酒的人,其余人都认为,多少来一点,意思意思也就可以了,要不然,多没氛围呀,讨论不过,他,默默走出包间,走向前台,把自己的他觉得应该付的70元AA制应该付的钱。
默默然,骑着自己的小电驴,穿梭在月光银色中,风儿与他为伴,而过的,都是他们的。
(二)坑爹货
上文说到,不靠他人,有爹就行。军队,这个在大多数人都认为是铁饭碗的;也有人认为,真正做自己喜欢的,那才是实现自己的价值。无奈,现实往往让我们在迷雾中寻找北的方向。
本是gfs,毕业分配,于他,无论去哪里,似乎都差不多,毕竟……然而,在毕业前,以各种理由和他老爸秉烛夜谈多次,最后,老爸在强烈的反对下,再加上身体原因,选择了离开这个本就光荣的队伍,毕业的合影中没了他的身影。“不知是老爹坑了他,还是他坑了爹”,如今,闲赋在家,等待出山。而,他所谓的自己喜欢的事情,正在一步步的算是努力吧,出国的学校已经申请好了,至于后面的事,留给时间,历史却给不了答案。
(三)高歌
他,是一个喜欢唱歌的人,参加过全院的十大歌手比赛。每天起床,都要在自己的哼唱中,享受中,穿衣、洗漱、早餐,然后,带着耳机,骑着小电驴,穿梭于去教学楼的队伍中,泰然自若。
“他大舅他二舅,都是他舅;高桌子低板凳,都是木头”,是他对他室友歌喉的赞扬,然而不曾想到,却成为别人对他的称赞,最后,称赞他的人,成立了合唱队,还在大型晚会上拉动出来表演过几次,据说,反响还不错。
(四)知否
大学,说来,还没有真正知道他发过脾气,只知道,他虽不是不是一根筋,却很是倔。大四,快毕业,在我们的四年即将走向结束,奔向祖国的天南海北之际,总有那么一群人酒酣方归,呕吐遍地,醉死梦中人,焉知否?
传闻中,有人说,,他是一个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总爱用自己的心理学去分析别人,据说还挺准确的;也有人说,在某些方面却是一个极度自信的人,譬如说,篮球、五公里,“我昨天都感冒了,只需要使用百分之三十的力气都可以跑赢你”;他自己却说,他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
且不去评论,我所认为,不论如何,过去的,见得了台面的,见不了人的,饭后的谈资,眼前的看客,罢了,写手的生活只需要素材,你的生活需要胜利,他的生活仅仅是回家。都是兄弟,干了这杯,还有一杯。
美食家,之所以美食,不在美食,而在食,亦不孤,而在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