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者,使之觉;政者,令之从,而以化行民服为重,故不可视政教为二道也。
关于今天的内容,让我忽然想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遵守法律和刷牙,都是我们自然而然的去做的事。
不可视政教为二道也,这是我这课最有触动的一个观点。或者说,能让我“Out of box”的一个新角度。
虽然,从小学思想课本中,我们就会提到法律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的。从很多事情的结果上看,也是有殊途同归的效果,但是凡夫俗子的我,总是觉得两者在实现形式上,实在差别很大,难以让我觉得是一样的东西。
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其实很“愚蠢”。这就好比相对论的讨论,当你的适用范围发生了改变,原来的问题就不再是那个问题了。
当我们谈到政和教时,我们的适用范围已经突破自我,开始处理人与人的关系。
人与人的关系,就不能再以个人感受为依据。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很独特的个体,感受各有不同,认知各有差别,A对于严格的定义、对于某种情感的感受度,一定与B不同。
那么,当我们处理人与人的关系时,我们的准则就不在于个人之感受,而要跳出来发现一个更普世的角度。
让人觉、令人从,这个角度便是知行合一的客观结果。
在工作中,我曾经有一阵困惑过一个问题,在和别人协作的过程中:严格要求,是不是一件好事?后来,我发现这个问题就问错了,因为对于一个公司,严不严格并不是最核心的问题,有狼性的企业赢,也有天才级的小团队化学反应后产生意想不到的创新。
回归这个公司希望达到的目标——让人觉、令人从,也不过是手段罢了。
这一课的作业虽然真的很随意琐碎,不过让我重新思考一些问题和感悟,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