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我所见。且看。
略有偏颇,毕竟我是我姐姐的亲妹妹。
——题记
时间线:2001年结婚,2005年生儿子小黎,2017年7月矛盾伊始,2019年5月23日二审。
2019年5月23日14:30分。
出场人物:我、我姑父、姐姐、渣(原姐夫)、我侄子(以下称小可怜)(庭审未到场)
我和姑父都去了,按照我贫乏的法律知识我们都以为当天会宣判的,但并没有。
关于庭审渣提供的文件:
1、车辆赠予
2012年买的车,渣说那是他妈妈32岁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并且还提供了他妈妈写的《车辆赠予》文件一份。
然而事实是当年买车是全款,但他们没有那么多钱,找我爸爸拿了一部分钱,最关键的是钱不是我姐姐找爸爸借的,是渣找我爸爸借的,亲自骑摩托去乡下找我爸爸取的钱。
法官针对这个提出了质疑:这份文件看起来很新,是什么情况。
2、小可怜写的证明若干
一份是小可怜写的,内容为渣给过小可怜钱让他买零食。
为什么只写零食,因为小可怜的伙食费、补习班费用、学校住宿费(初中免学费)他都是不付的。
一份是小可怜和姐姐都签过名的,内容是渣给小可怜报的课外补习班付过一次2000余元的费用。
这份文件是真实的,是他们矛盾了很长时间,经济上已经分开了,家里的电、燃气、水、小可怜的住宿、伙食,包括每周小可怜带去学校的水果都是姐姐付的(小可怜还在学校用姐姐买给他的水果做生意贩卖很小的一部分给同学,非个人行为,他属于跟风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姐姐唆使小可怜找渣付一半的校外补习费用。渣同意了,但是让他们签了这么个文件。文件在双方都知道是一半的情况下并没有写明渣只付了一半,庭审提供了文件后称,他不知道这是全部补习费用还是一半的补习费用。
一份是小可怜写的愿意尊重法官的意见,判给谁就跟着谁。
随后姐姐提供了一份小可怜写的愿意跟着姐姐文件,该文件晚于渣提供的文件一天。之所以晚一天是因为渣让小可怜写了那份文件之后,小可怜主动向姐姐说明了这个事情,然后姐姐问小可怜愿不愿意写一份想跟着姐姐的文件,小可怜就写了。
3、关于房产证明若干
各种房款收据。
关于这些证明我没弄明白。不作评价。只说说我知道的部分,姐姐结婚之后一直和公婆住一起,即使有一段没有住一起,离得也很近,吃饭也是在一起。最开始是那种村里的房子,之后拆迁分了一套安置房,两室两厅一厨一卫,一家四口,后来一家五口住在那个房子。后期他们把那个房子租给别人,在自己山头上另砌了一栋房子,我爸爸找的人帮忙砌的,后来村里又增加了安置房,凡人口有增加的住户可以享受买房优惠。因为小可怜他们拥有这个名额,买了一套,一家三口搬进了新房子,老两口搬进了老房子,吃饭还是在一起的。2017年的时候渣把老两口的房子卖了(协商过的),再村里另一处安置房买了两套,目前他们名下有三套房,但没有房产证,但房子的事情一直是渣经手的,也没有转账,都是走现金,村里给收据,收据上的名字还都是渣爸爸的。
因为没有房产证,法官已经明确的表示过这房子不产于宣判。所以目前为止姐姐虽然还没有宣判,但姐姐已经做好了搬出来的准备(主要是小可怜的归属不定,如果小可怜跟姐姐,考虑初三很可能走读,住的地方要离小可怜学校近一点,不太好找房子,如果判给渣,找房子的选择性就会多很多)
4、一张银行转账证明
证明17年大约6月份的时候由渣的帐户转姐姐的帐户80000元,渣宣称不知道这笔钱被姐姐拿去干什么了。
姐姐没弄明白,以为是买第三套和第四套房子的预付款。法官提出房子预付款收据是5月份,转账是6月份,所以这钱不是房子预付款。
但这事儿我倒是清楚的很,闹离婚以前,钱是姐姐管的,刚好因为买房钱都花的差不多了,后来开始闹离婚,经济就分开了。渣17年大约4月份或者5月份卖的第一套房,然后前后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就买了第三套和第四套房子,卖房子和卖房子时间间隔很短,卖房子的钱还没有到账,就已经到了要付买房子的钱,他们钱本身是不够的,所以他那时候找亲戚包括我借了钱的。找我是借了2万,成功付了预付款,不久,卖房的钱到了,那时候还没闹离婚所以渣把钱转到姐姐卡上还债。就这个过程,渣在法庭上讲他不知道钱去哪儿了(OS:MMP)
关于离婚这个事情,我从不否认是双方的问题,姐姐主要问题是参与渣的生活不多。平时放节假姐姐基本回娘家,因为妈妈过世比较早,爸爸一直一个人,17年以前我在外地,17年以后才回宜昌,家里都是姐姐照顾,我们家的状况基本就是家里来客人都会约到周末,这样姐姐能回来做饭,过年更不用说,基本就是待娘家,很少去渣家的亲戚那边。平时也很宅,晚上渣一般吃过饭就出去玩了,姐姐就在家这么多年也习惯了辅导小可怜作业,基本没有什么外面的生活,前两年小可怜上初中开始住读,姐姐也习惯了这么多年宅着,晚上基本也不出去。
姐姐这么多年除了生小孩那段时间是没有工作的,其他都有工作,有1年的时间两口子自己创业,但没成功,之后一直在厂里上班,单休。
然而最后,财产方面,姐姐能拿到的也就是一半的车钱(两人闹矛盾后,渣自己将车买了,还是有一会我开着车和姐姐回老家的时候,小可怜说的),据说车卖了2万。存款基本都去买房子了,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判,而且收据都是写的渣爸爸的,等房产证下来没有3年也有4年,这中间基本没姐姐什么事了,至于为什么我姐姐要搬出来,自从两人闹离婚,吵架什么都不说了,打人的事情只多不少,关在门外过,扔过姐姐的衣服,姐姐报过5次警,可能渣也知道,一方面警察不愿意管,一方面虽然打人了,也只到淤青的程度,有医院的就诊记录,但也不是说打的骨折、吐血什么的,案都立不上,不搬等着挨打吗。
嫁过去十八年,生了小孩,不赌不嫖、不抽烟,不喝酒,不买奢侈品,买过最贵的衣服大概就是我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不到1000元,最后的最后也就落了1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