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模式的基本原则
1.依赖倒置原则:(1)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2)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也就是说,我们应该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
2.开放封闭原则: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就是说,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3.单一职责原则: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可以理解为一个类,只承担一个职责。
4.Liskvo替换原则:(1)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2)继承表达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1)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2)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1)类继承称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一般为“黑箱复用”。(2)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3)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1)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2)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3)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二.具体的设计模式
1.模版模式:定义一个操作中的算法的骨架,而将一些步骤延迟到子类中,模版方法使得子类可以不改变一个算法的结构即可重定义该算法的某些特定步骤。
2.策略模式:定义了算法家族,分别封装起来,让她们之间可以互相替换,此模式让算法的变化不会影响到使用算法的客户。
3.观察者模式:定义了一种一对多的依赖关系,让多个观察者对象同时监测某一个主题对象,是她们能够自己更新自己。
4.装饰模式:动态地给一个对象添加一些额外的职责,就增加功能来说,装饰模式比生成子类模式更为灵活。
5.桥接模式:将抽象部分与它的实现部分分离,使它们可以独立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