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时候的我来说,吃葱是一个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周围大家都吃葱,每次去粉店吃早餐,老板在浇上码子之后,大多都会再放一勺葱。这导致我长大以后,特别不能理解不吃葱的人。
阿呆在宿舍给我们煲汤的时候,最爱放葱。按他的说法,切段的京葱撒在刚出锅的嫩汤里,多少会提升一些逼格。而如果要中和一点肉汤的腻味,就一定要放小葱。
这是阿呆的一个小习惯,也造就了我们整个寝室吃什么都爱放点葱的习惯。
嗦粉么,放点葱吧;生煎豆腐,放葱吧;今天去吃饺子么?要吃大葱猪肉馅儿的,倍儿香!
到后来,整栋宿舍就没有不吃葱的,其中就属刘牛格外爱吃。对他来说,吃葱变成了一种信仰,这跟山东卷大饼的葱又不一样,绿油油的葱末撒在菜上,多少添了点文雅的味道。又不像糙汉子的做法,胡噜一勺下去,吃饱了再说的做派。
不过刘牛不是我们宿舍的,他是那些常常跑来蹭吃蹭喝大军中的佼佼者,狗鼻子也不见得有他这么灵。香味刚飘出来的时候,就能听到敲门声,刘牛又溜着墙角根儿摸了过来。
不过也有失手的时候,往常红烧牛腩阿呆会在厨房做好,再带回宿舍。这回阿呆忘了带回来,为了完成我们的“红烧星期五”,全宿舍就自我催眠地泡了两袋红烧方便面。
谁知道,牛鼻子又闻着味儿就过来了,“铛铛铛”用力敲门。
阿呆说:“别敲了,就是方便面而已!”
刘牛:“蒙谁呢!快快快,赶紧开门!”
我们:“真的只是方便面,别敲了,等会儿查寝来了又说不清!”
刘牛:“开门我就信,别以为我好糊弄。”
耐不过这货不住的敲门声,阿呆还是去开门了。
刘牛洋洋得意地走了进来,近前看了才傻眼:“啊,呵呵……呵呵,各位好汉慢吃,我先走一步!”
单说刘牛是吃货,又说不上。每次到了饭点儿,他都是让别人帮忙带。开始一两次大家还愿意帮助他,后来都烦了,就都不接他的腔,他也无所谓,天天就去楼下吃蛋炒饭,不为别的,放了葱的蛋炒饭—“老子吃一年都吃不腻!”
当然,问题在于单身的刘牛是不在意吃不吃葱这件事的,其实这与单身也无关,而在于他吃不吃葱,与他的生活的毫无相关。吃葱能带来的愉悦感,大概有那么一两次之后就没了吧。
这相当于你非常享受憋了许久之后在厕所里脱下裤子的那一刹那,感觉到世界都变清爽的快感,但你也不会为了这稀松平常的快感,而故意去憋很久。
人在改变一个日常习惯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推动。比如高血压脂肪肝要多运动不能吃内脏油腻食物,比如得了咽喉炎的要戒烟戒酒,比如临考试了要去图书馆认真复习了,比如从马桶世界到蹲坑世界需要你有更有力的括约肌。
而对刘牛来说,他喜欢上了一个不吃葱,不吃香菜,不吃芹菜的姑娘,这应该算一个更重要的因素了吧。
跟高玲认识那天也凑了巧,刚出门准备去聚餐的阿呆碰到了下楼买蛋炒饭的刘牛,嘴贱多问了一句:“哎,你还没吃饭啊?一起吧,吃烧鸡,老刘生日。”
所以一个我们宿舍的串门子,稀里糊涂地跟来饭馆儿。
说是饭馆儿,其实也就是学校附近一个菜比较贵的地方。对于常吃食堂和阿呆做的菜的我们来说,只要环境好一点儿,吃喝也就无所谓,主要是有面儿嘛!
当天的座位排序很玄学,明明是当日寿星的老六坐旁边,刘牛这个串门子坐了正当间儿的位子,明眸皓齿的高玲就坐他右手边,左手是好死不死把刘牛叫来吃饭的阿呆。
菜,一盘盘上,大家也都恪守着道听途说来的就餐规矩:菜不上齐不动筷,主人家不说不动筷。
这个过程充斥着考场一样的宁静,说掉根针都能听见太夸张,不过谁要是扯动了一下袖子,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看过去。
不过,当最后一盘葱煎蛋刚放下来的时候,刘牛就忍不住了。
“来来来,吃吧吃吧,我就不客气啦!”
“来吧来吧,别客气。”老六自然也乐得有人开口说话。
有女生在场,老爷们儿一个个装起了斯文,随便夹了一点东西吃,就把筷子放下来了。不过刘牛格外斯文,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高玲坐在他旁边,这小子都不会把脚搁在凳子上了。
但最神奇的是,那盘葱煎蛋,他几乎一筷子都没碰。
一顿饭,然后再去唱个通宵,老六这个生日也算是过得热闹,当然,在最后散场的时候,刘牛露出了他的真面目。
刘牛:“喂,老汪,那个高玲是不是单身啊?”
我:“我哪儿知道,她最近才跟我们一起玩儿的,今天还是王忆璇把她叫来一起吃饭的。”
刘牛:“那我跟王忆璇也不熟啊,这个这个……你看……”
我:“我看?我觉得你追不到她。”
刘牛:“为鸡毛!哥这么帅气!”
我:“帅尼玛嗨,滚去找王忆璇,老子不会告诉你的!”
刘牛:“汪哥……汪哥……”
其实男人卖起可怜来,绝对不会比女人差。刘牛这倒霉模样,活像是《甲方乙方》里那个到农村体验生活的大款,看到来接他的钱康和姚远,泪滴在黄土垒起的门坊上一般,催人泪下。
心一软,自然就松了口。后来刘牛还请我吃了一顿饭,虽然把我知道的都告诉了他,但我也不甚了解这个姑娘,最多也就知道她单身,爱读书,喜欢普希金大过顾城。
开始,我从来没想过刘牛会追到高玲,人家那么一个温柔的姑娘,就算是现在跟她表白,她都会羞得脸通红。要不每次都是跟王忆璇同进同出,说不定单身到现在,小王姑娘也出力不少。
可年轻人,就像骰盅里的骰子,你根本不知道你摇完之后是几点。每次看到赌神摇骰盅,都是在特别惊险的时候。尤其时当打开骰盅发现是把五个骰子摇成一个一的时,总会惊为天人。
巧了,刘牛还真的摇出了一个一。
其实说起两人第一次约会,真是乏善可陈。
刘牛掏出了自己最贵的一套衣服,运动鞋的脚面和后跟洗得翻白,外套在宿舍外的洗衣店烫得熨帖,一点儿褶皱都没有。临行前还用老丁的啫喱水抹了抹发型,虽然是个穷学生,该讲究的还是要讲究。
约会的地点,就在学校所在的县城里,找了家奶茶店,两人一个点了杯咖啡,一个点了杯橙汁,端坐着互相打量。
要知那会儿可没有只能手机,最好的也不过是彩屏的诺基亚,最多上个QQ,网页刷新的速度奇慢无比。两人就在略有尴尬,又没有可打发物件儿的情况下,在奶茶店喝了一上午。
本来刘牛是打算喝茶聊天,然后请她吃个中饭,晚上看个电影,就在电影之后表白的。不过看她兴致乏乏的样子,刘牛把下午的行程都取消了。
可谁知道,一顿饭却成了转机。
按正常套路,刘牛带高玲去了一个小餐馆,说不上多好,却也装修的不错,不高档也不平庸。各自落座,接过菜单,随意点了几个小菜,最后跟服务员叮嘱了一句“不要放葱,谢谢。”
高玲:“嗯?你也不吃葱么?”
刘牛:“这么巧?你也不吃葱么?”
高玲:“啊,真巧啊.”
刘牛:“是啊,真巧。”
是啊,真巧,这句话,蓦然就打开高玲的话匣子,一顿饭,两个小时,刘牛总算跟高玲熟络了起来,下午的电影行程也算是完美收官。
后来高玲在得知这是个无葱不欢的“鬼崽子”之后,也质问过他为什么当初要骗自己,吃葱跟不吃葱,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不过刘牛说了什么我并不知道,只是他们在一起之后,在酒桌上吹牛,刘牛总会把这事儿拎出来说说。
“因为我喜欢她啊,我他娘的终于也知道心动是什么感觉了。那天在饭桌上,我想看她又不敢太明显,自然就竖起耳朵听王忆璇说她。说她爱看书,说她跟老汪一样喜欢余华,说她是我们圈子里唯一一个不吃葱的。”
“我他娘的当然得记住啊,你们想想那天我为什么不去夹那盘葱煎蛋,好给后面铺路啊。这姑娘太腼腆,你给她抖有料的笑话,还不知道人家受不受得住,谈文学对我来说太装逼,就把这些不怎么重要的信息都记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以备不时之需,每次刘牛说到这个,邻座的高玲总是会假装生气,然后把高跟用力地踩在刘牛的脚背上。那一声惨绝人寰的“嗷~”,至今都是我们饭桌上的固定表演节目。
毕业这么久,在自己手下也做了上百道菜,有好吃有不好吃的,却不知道是该放葱还是不该放。
放了提味,吃到嘴里就会变臭,不放又似乎少了点什么。
我们遇到的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饮食癖好。那些癖好那么微小,小到如同一只脖颈上的蚂蚁,只有敏感到不适应,才会发觉那只蚂蚁的存在。
但却总会遇到这样的人,他迁就你的每一个小癖好,不吃葱,不吃蒜,甚或是不能太辣或是太甜。他一定会满怀欣喜地告诉你:这么巧,我也是这样!
我们都是自私的,包容着自己的缺点。但我们都希望,自己身边会出现一个包容自己的人,知心且记着我们的好恶。
或许他还未出现,或许她已经坐在你的餐桌对面。
但我们确实要感受到,那个坐在餐桌对面,看着你且装作不经意地对服务员说出那句话的人。
“不放葱,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