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起来,我对狗的情愫始于1998年。
那时我读初中一年级,当时班里好几位同学家里有养了了宠物,其中有三个女同学家里养了狗,狗是同学们之间谈论的话题,且三人皆为美女,又很受男同学欢迎,更是男同学之间谈论的话题。而我,皮肤黝黑,长相不出众,在当时却留着比男孩儿还短的短发,活脱脱一个“假小子”。幸运的是,三位美女都跟我相交甚好,尤其是其中那个叫汪洋的美女,更是成为我的铁磁死党,我们的友谊之树至今常青。而她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重要成员“多多”,是一条京巴狗,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
初中那三年里,对有继母在的家满心恐惧,最开心的时光都是在家外度过的。每逢无所适从,无处可投奔的周末,汪洋家便是我唯一的去处。我常在她家蹭饭,饭后窝在她的小屋里八卦学校里的趣闻,聊一些少年的心事,多多就趴在床下;或者一起牵着多多出门遛弯,说着或远或近的忧愁……一人,一狗,温暖了我的少年时光。
2001年,我转学到了我妈所在的省。这以后的15年里,我没有再见过汪洋和她的狗。
2004年高考前夕,我妈问我怎么样才能考上大学。我跟我妈说:“只要给我买一条狗,一套四大名著,每天能让我吃上蒜苔炒肉,我一定能考上大学!”第二天,家里就多了一只白色的京巴,她和汪洋家的多多一样,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我给她取名叫“欢欢”,希望她能活得欢乐。当然,四大名著和每天的蒜苔炒肉都没有缺席,我也没有让她失望,顺理成章的考上了大学。
2005年除夕夜,欢欢一窝生了八个小狗仔儿,都是串子,被她自己压死了俩,满月后五只被送人,我强行留下了最小的“毛毛”。这年寒假,我一点一点用牛奶把毛毛喂大,一时半刻都不舍得把它放下,出门的时候也揣它在我羽绒服贴身的内口袋里。这之后,只要我放假在家,就让毛毛与我同眠共枕。
狗是通人性的,比人灵。这老话在毛毛身上应验无疑。许是它认为我是这个家里对它最好的人,所以它以同样的真心回报与我。于是,每次放假回家,当家人还不知道我已经到了单元门口,毛毛似乎早就听到了声音开始在屋里来回狂奔欢喜了,每每看到它这表现,小弟都会跟爸妈说:我姐回来了。开门一看,果真是我!那几年,假期同学聚会最普遍的内容就是吃饭、唱歌。每次到家楼下,都看见毛毛正蹲坐在单元门口,一听见我的声音,它马上蹿到我跟前,围着我一通乱跳。我妈说,只要我出去玩,毛毛就在家待不住,它就蹲在单元门口等着,一动不动,谁都叫不回家,除非等我回来跟我一起回去……大学期间,我谈了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后来毫无悬念的毕业后就失恋。失恋的那些日子,夜里我常常抱着它偷偷的哭,跟它低语我的难过和痛楚。它就那样乖乖的看着我,不停舔舐掉在我手臂上的泪水,然后把头扎进我的臂弯里……它陪我走过了毕业后那段最灰暗,迷茫无措的日子。那时,我固执地认为,全世界,只有它不会离开我,只有它会执着的等我回家,只有它会为我的到来而感到欢喜。
生活往往如此,你越在乎什么,越让你失去什么。2009年秋的某天,我把它放到了朋友家,因为彻夜在朋友家楼下等我回来,它遭遇了不测。待第二天朋友通知我的时候,它已经不再鲜活。我擦掉它嘴角凝固的血渍,把它冰凉僵硬的身体紧紧贴在我的怀里,多希望它能醒过来……这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心像被撕裂了般,陷在深深的自责和悔恨里。我对自己说过要好好呵护它,要陪它终老,我向它做过承诺,可我还是把它弄丢了,还是失去了它!后来,我渐渐疏远了那个喜欢我十年的男生。十年一梦,终究还是没成真。那时,我固执地认为,是他的约会让我失去了毛毛,我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原谅他,毛毛的离去表明了我们注定无法在一起。
在不懂事的年纪遇到了刚刚好的人,错过的理由可以有很多。我们似乎只有在得到与失去之间不停泅渡,才能看清人生的本来面目。
噢!对了,毛毛身为串子,有一袭发亮的长长的棕毛,而胸前的那一大绺毛发却又白的发亮,我常常戏称它的脸是“包公脸”,俊俏的脸上嵌着两颗水汪汪的大眼睛,眉宇之间透着一丝英气……。我把它的尸体,埋在了楼前的菜园里,就在继父栽的那颗枣树下。
2010年秋,凭着一股拧劲儿,我毅然决然地离开熟悉的北方,只身一人来到完全陌生的南方工作。从此,误打误撞,开始了成人世界的奇幻漂流。
后来,我从同事家抱来了一只刚满月的串子小狗仔儿,取名“牛奶”,牛奶长大后竟意外的和毛毛一般模样,连胸前的那绺白毛都出奇的一致,只是没有毛毛那般英气。我大学时候说过的话竟一语成谶:工作后,我要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里面就俩人,那就是我和我的狗。后来,遇到一个男生,照顾我无微不至,他本不爱狗,嫌狗脏,但却爱屋及乌,将我的狗视如己出,把它照顾的无微不至。还遇到过一个男生,得知我喜欢狗,他就买来一只狗放家里养着;得知我喜欢吃7D芒果干,他总买;看到我用的护手霜,照牌子买一模一样的放在自己车里……那时,我固执的认为,我就像一棵浮萍,没有根,漂泊是我的宿命,我就这样自我放逐,应该会孤独终老吧。
青春至此该画上句号了。
我曾经如此渴望命运将我好生安放,却经历了命运的诸多波澜,不曾想归来时竟是满身风尘。后来的后来,我离开南方,回到北方,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再后来,我嫁了人。嫁的人,他不爱狗,我也没有机会再养狗。
——你问我:“失去的还能回来吗?”我说:“能。只是,失去的再回来,她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吗?”记忆是一本书,让人不忍翻看,翻多了灰尘会迷了眼睛。
此去经年,愿你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