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西影
我对生活的讨厌大于喜欢,别说我消极悲观,不够热爱生活。我讨厌矫情妩媚,讨厌暧昧妖艳,讨厌浓妆艳抹,讨厌懒散高傲,讨厌有风无风戴个口罩,讨厌傍晚出入戴个墨镜,还有很多很多的讨厌。有人说,你那是古怪另类,难道没有一点让你有喜欢的吗? 我说有啊,我喜欢朴素纯粹,干净利落,最喜欢的就是忘记,忘记过去,忘记淡漠,忘记幸福快乐。
我喜欢了忘记,就不会再有人留意你的过去,让忘记随风淡去,像落红一般化为春泥,转为尘埃,被温暖的风和这厌人的杨棉一起带走。
所有的过去都不值得也不会重新提起,全部由自己承担。当我无法承受时,就找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把身体缩进去,探出头,像条受伤的狗,舔舐舔舐那个正在滴血的伤口,待我稍微缓过劲来,就会尽情的去发泄,任山洪涌泄,烟雾缭绕,神经麻痹,然后再回到自己的安乐窝轰然倒去,进入一个有如天堂般的梦境,一觉醒来,泪湿枕帕,望着远方发会呆,怀念,再怀念,记忆,再记忆,焚了书,烧了纸,让自己变的麻木,突然发觉自己真的忘却。
换件时尚的衣服,来到阳光下慵懒的散步,打个电话找个密友一起晚餐,开怀畅饮,放声大笑,惊动了邻里所以熟悉的陌生人。你一言,他一语,七嘴八舌怪个不停。
"这人是不是神经病?"
"他以前是个神经病,听说是文字把他的病治愈了,怎么今天又犯病了?" 很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