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房子拆迁款60w,我全给了大儿子,小儿子一分没有,别人不明白我的做法,我觉得我老婆应该能够理解我的,但是她也跟我置气,难道是我真的做错了吗?
我中年丧妻,娶了现在的妻子,她比我小十岁,也是没了丈夫的。我们夫妻在一起30年了,当时无彩礼无嫁妆,结婚条件就是把她的两个小孩从山里带出来跟我们一起生活。婚后家里一共四个孩子,我父母对她百般刁难。
我母亲更是对孩子们说:“有后妈就有后爸,后妈的孩子吃鸡腿,自己的孩子吃鸡毛。”
妻子嫁过来后,我村里人也是不欢迎他们的,他的两个孩子在我们村里不能落户,自然也是没有田地分的。
为了缓解养娃的压力,我提出去他们老家拿粮食,毕竟他们的田地叔伯们种着,拿粮食养侄儿是应该的。每年他家叔伯都会给我家送粮食,一直到孩子高中毕业。
妻子在家务农,我在镇里上班,后来妻子跟我母亲的关系非常糟糕,我就让她跟我一起外出,孩子们自己在家上学,做家务,干农活。我的孩子比妻子的要大些,因为孩子多,每年学费我基本都拿不出来,我每次都会先把大的学费交了,小的一直拖着。
后来初中高中的学费,我就让他们自己想办法了。我也知道这么多年,为了学费,孩子们心里是有怨言的,妻子家亲戚基本都借遍了。让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妻子大姑娘想上体校,要2000块,毕业后她能做老师,实在凑不到钱,姑娘在家里哭了一天一夜,后来就去打工了。
妻子小儿子是个好孩子,村里人都夸,通过助学贷款上了大学。当然我自己儿子也不错,名校好专业毕业,毕业后在深圳安家定居了。现在孩子们大了,我觉得我们应该是没有波澜的走完这一生了,没想到村里修路拆迁,拆迁款成为了家庭的矛盾焦点。
我的意思,老房子是我跟去世妻子盖的,理应是大儿子继承,跟妻子极其孩子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但是现在的妻子觉得这房子理应有她一半,她嫁过来30年,户口在房子里,村里也分了她的田地,她就是这里的人了。
并且她跟我一起扶养了孩子长大,这份恩情也值得分。后来我跟她很严肃的聊了一次:“这是大儿子的家产,其他人不要妄想分走一毫一厘。”
我是觉得妻子孩子在他自己老家是有田地的,这份东西我家大儿子也不会去争去抢,我家的东西自然他们也不能分。60w的拆迁款我直接转给了大儿子。
后来村里土地补偿款,是打进了妻子的账户,我让她拿出来分,我说:我儿子女儿各分10000,你也拿10000。结果妻子让我先把房子拆迁款分了,我说房子你没份,就不要想了。最后我们夫妻大吵架,不欢而散。
修路拆迁是有安置宅基地的,我让大儿子拿出30w简简单单盖个两层平房,以后方便我们养老住。我是有退休金的,平时在深圳帮儿子儿媳带孩子,因为拆迁才回的老家。后来不知道妻子怎么跟他家孩子沟通的。
小儿子儿媳表态:“这房子是大哥的,我们不要一分一厘,只是妈妈住哪儿要安排好?”小儿子目前无房,是住丈母娘家的,我也明白他们的难处。当即说:这房子随便你们妈妈住,住到什么时候都可以。你妈的生活费我每个月有负担500,其他多的我也拿不出来。
我觉得对妻子一家,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这些年妻子在老家生活,我在深圳带孙子,每次让她来大儿子家,她说城里生活不习惯,怎么都不愿意过来。她就在老家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又不用带孩子,我是觉得活的很舒服了。
把我家的故事说出来,我就想问问大家,老房子拆迁款应该分给妻子吗?我有义务帮助小儿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