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委书记、省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徐麟围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为全省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徐麟强调:全省各级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现实危害,进一步增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什么是好事实事,要从群众切身需要来考量,不能主观臆断,不能简单化、片面化。哪里有人民需要,哪里就能做出好事实事,哪里就能创造业绩。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把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事。有些事情是不是好事实事,不能只看群众眼前的需求,还要看是否会有后遗症,是否会“解决一个问题,留下十个遗憾”。我们做事情、干工作,既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党、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干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
要树立践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观。经济快速发展是政绩,生态环境保护也是政绩,维护社会稳定也是政绩;立竿见影的发展是政绩,打基础作铺垫也是政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是政绩,解决民生问题也是政绩。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根本途径是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工作,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建设,但同时也离不开各级党员干部正确的政绩观的树立和践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有助于我们在为民动真情、谋实利、出实招中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社会迈向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