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在我们的大天朝,最神秘的部门是有关部门,最可怕的群众是朝阳群众。
10月13日下午,有媒体爆出,宋冬野因为涉毒被警方控制。
一石激起千层浪,歌迷都不淡定了,第一时间就赶紧和他划清界限,就算喜欢过单曲循环过,但还是对于歌手吸毒零容忍,无法原谅他。
宋冬野今年刚与话剧演员赵晓璐结婚,值得一提的是,他能红起来,却有赖于2013年快乐男声选手左立演唱了一首《董小姐》。
宋冬野的尴尬在于,不是他的歌不好,但是很多人听不出来,只觉得一般。直到有人翻唱,唱出流行范了,大家这才耳朵一听一窝蜂觉得“哇塞真牛逼,这歌谁唱的?”
答曰:“宋冬野。”就都认识他了。
名声大噪之后,他又相继推出《斑马斑马》《安河桥》,都成为各大选秀的热门歌曲。
02
《安河桥》里有句歌词,我尤为喜欢。
“那些夏天,就像青春一样回不来。代替梦想的,也只能是勉为其难。吹过的牛逼也会随青春一笑了之,让我困在城市里,纪念你。”
据说,这首歌是为纪念宋冬野逝去的奶奶张先诺和那些关于他成长的种种回忆,也是纪念早已拆迁不存在的老北京。宋冬野凭借它,斩获2013年“第三届阿比鹿音乐奖”年度单曲奖”。
但有人说,把他当民谣歌手,二线够呛。把他当流行歌手,也仅仅是底层民工。论影响力,唱片销量,创作实力,怎么看都不能和任意门类一线的比。
听多了宋冬野的歌,看过一些他的演出。发现他的现场非常一般,音色局限,音高有限,风格固化,包括自己的歌曲唱得都比录音室版本要差。
从某个侧面说,宋冬野的歌都是别人翻唱的比较红,确实说明他的音色真心不那么美,但是不妨碍好曲好词。
后来我才发现一个事实,我之所以喜欢民谣,仅仅是因为喜欢那些文艺风格的歌词,对抓不住尾巴的青春无比怀念。
03
从来不偷东西的你,却爱偷笑,于是从来不偷东西的我,便学会了偷看。少年时代的爱情之所以美好,是因为没有生存的烦恼。
正如叫兽易小星所说,少年时的爱情最单纯,那时喜欢一个人,不会去看对方口袋里有多少零花钱,不会去关注对方身上穿的什么牌子,不会去打听对方家里住着多大的房子,不会去查对方的成绩好坏……那时候的感情没那么多杂质,只看长相。
那是2012年参加的一次教师招考,我和谭佳通同乘一辆客车,我刚好坐在她边上。
作为校花级的女神,谭佳一直很在意自己的妆容,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得无比精致。可是那天,她却因为疲累而睡得蓬头垢面,弄花了妆容,汗水浸湿目测C杯的胸脯。
谭佳因为一首《不再让你孤单》,被男友的一把破木吉他征服。大学四年间,我曾多次在情人坡遇到他们拥抱、亲吻,大势所趋,她也在外面租房和男友同居。
最终,他们还是毕业说分手。
04
谭佳把最美丽的四年献给以为会一生一世的混蛋,四处奔波找工作只能靠浓妆打扮。她在摇晃的车厢里睡得满脸是汗,现实的不公却没有再次偏爱她长得好看。
谭佳独自一人背上行囊说走就走的时候,混蛋屁颠屁颠跟在后面。他们在峨眉山偶遇,在漫天大雪中相识,在热火朝天的四川火锅前相知,在人潮汹涌的展会上走失重逢,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倾吐相思。
混蛋离开后,谭佳原本憧憬生活的城市顿时让她觉得憎恶,她决定离开了原有的世界,迈着蹒跚的步伐,再一次堕入黑暗,全身心地挣扎于人潮中。
故事的开始总是这样,我给你幸福;故事的转折总是这样,我祝你幸福。
四月尚未褪尽的倒春寒,让长街上奔波的人冻得直哆嗦,冷空气从街头扫荡到街尾,城市一幅萧条景象。
回校转乘火车,晚点近三个小时,看着人来人往,停驻,张望,每个人都若有所思,每个人都互不交谈,那画面再度加固谭佳对城市的印象,那就是孤独。
也是因为那次经历,谭佳坚定了回老家找份稳定工作的决心。
尽管她已经习惯了繁华都市生活的便利,回家后会处处不适;她坐久了咖啡厅,走惯了西餐店,很快就会发现家乡的馆子与理想、文艺、精致这些词汇根本没有关系。
谭佳看到,那些在正月初六从小镇出发,挤进北上广汹涌人潮中的年轻人,和她都一样,怀抱梦想,奋力打拼,但是消失于人海中的时候,却像一只蚂蚁。
而蚂蚁也需要另一只蚂蚁的陪伴,蚂蚁的路上也有障碍与困境,蚂蚁也幻想有长出翅膀的一天。
05
少年时代的日记里,我写过对外面世界的向往,而现在上锁的空间相册的几万张照片,都是从未想过能到达的地方,为此我感到不可思议。
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意义何在?想着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费劲心思,依旧是碌碌无为,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
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都只是平淡地过着,有时候到达了人生的巅峰,比如:考取理想的大学,得到自己心爱的人,在别人看来,那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我幻想可以冲破这个平淡的口子,获得和别人不一样的人生,但是,遥看这个想法的时候,依旧觉得没有意义。
我们活着,吃饭,睡觉,一边抱怨工作,一边熬夜加班,和别人没什么两样。
多年以后,我喜欢过的姑娘对我说,“你看人的眼神很真,藏不住半点欺骗。回忆里的少年,现在的你,生活有太多惊喜,你笑起来依旧很好看。”
第一次知道姑娘除了拿来捉弄,还可以拿来喜欢,是在十年前,老师极尽溢美之词的夸赞,受用也不及她骂一句笨蛋。
曾以为表白被拒会活不过明天,却已经过去了很久,久到可以彻底忘记那个人。不管有多么深刻的伤痛,只需要七年都会痊愈,因为七年的时间,可以把全身细胞都更换掉,一个旧细胞也没有。
每一天的坚持都是一种进步,每过一天,想念她的细胞就会死掉一些,总有一天,会死得干干净净。
那些经年脱落的碎屑,足够为她在夏天里降一场雪。
06
“再给我看看你受伤的尾巴,我不想去触碰你伤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头发。斑马,斑马,你回到了你的家,可我浪费着我寒冷的年华,你的城市没有一扇门为我打开啊。”
正如我现在依然最喜欢李代沫版本的《听说爱情回来过》,我想我会一直听宋冬野的歌。
正如一位朋友所说,“以后,哪怕他不红了,被人忘了,那几首歌一直在歌单里。音乐,与人品无关,吸毒,与歌声无关。”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靠着宋冬野等人的歌熨烫情绪,正如我用文字抚慰别人。
这是民谣之于我的意义,我很感激,那些听宋冬野的日子,我把自己从人生的低谷里拽了出来。
生存这件事,不是我们活在当下,而是当下把握了我们。我们总是被时间裹挟,赶着人生路,故事难有结局,成长也不会有答案。
时光如水,中间有河。你过不去,车流穿梭。相爱的人,转瞬湮灭在人潮中,就算拥有,也是路过。
人会老,心会荒,最初天真到可耻的誓言,是爱情在情爱中翻转轮回多次后,结就的惆怅。
熬过无数夜晚,风吹麦浪尘满面。终归有位良人,雪落双肩共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