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事实:
2016年2月28日,宋X因病到H市人民医院就医,被诊断为肺部感染。宋X住院9天后出院。
2016年6月12日,宋X腹部不适又到H市人民医院就诊,查出恶性卵巢肿瘤(10.6×11.4CM),并作了卵巢、附件、输卵、子宫全部切除手术。
鉴定意见:
H市人民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一定不足,对宋X损害后果负轻微责任。
宋X广泛性全子宫及双侧附件切除手术后,遗留双侧卵巢缺失完全丧失功能,为六级伤残。
法院判决:
经质证对宋x主张的医疗费等各项损失认定为:医疗费122123.2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9270元(30元/天×309天),营养费6180元(20元/天×309天),护理费37080元(309天×120元/天),伤残赔偿金360980元(36098元×20年×50%),误工费126999元(309天×411元/天),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鉴定费14160元,合计696792.24元。
法院认为:H市人民医院应对宋X上述损失承担15%的赔偿责任。判决:H市人民医院在判决生效后二十内赔偿宋X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04518.84元。
律师提示:
本案中,患者因医方的过错,丧失了卵巢癌早诊断早治疗的机会,依据司法鉴定学界的“机会丧失理论”,医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肿瘤标志物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是明确卵巢癌诊断的主要方法。医方没有进行相应的检查,导致漏诊,但因卵巢癌属于低治愈率疾病,鉴定机构建议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血 CA125、人附睾蛋白 4(HE4)是卵巢上皮癌中应用价值最高的肿瘤标志物。在绝经后人群中,CA125 诊断卵巢癌的敏感性和特异性,均优于绝经前人群。HE4 对卵巢癌的诊断特异性高于CA125。HE4 水平不受月经周,期及绝经状态的影响,在绝经前人群中,其诊断卵巢癌的特异性优于 CA125im。
ROMA 指数是将 CA125 和 HE4 的血清浓度与患者绝经状态相结合的一个评估模型,其值取决于 CA125、HE4 的血清浓度、激素和绝经状态。研究显示,对于绝经前的患者,ROMA 指数诊断卵巢癌的敏感性平均为 76.0% (70.2%~81.0%),特异性约为 85.1%(80.4%~88.8%),而在绝经后的患者中,其敏感性约为90.6% (87.4%~93.0%),特异性约为 79.4% (73.7%~84.2%)。
卵巢癌的主要影像学检查方法包括超声检查(经阴道或经腹超声)、CT、MRI 等,可以明确肿瘤形态、侵犯范围等,有助于定性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