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消愁》四句歌词联想的故事
老陈年纪已过半百,但却依旧孤身一人。倒也不是没人介绍老伴儿,只是老陈一直不肯将就,当然,长得丑也是很主要的原因。
出了年少的时候出去求学之外,老陈再也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城市。可能是因为年少的远离的关系,老陈对于自己的家乡总有一种很强的依恋,学成归来以后一呆就是三十多年。
今天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个普通的日子,大家都像往常一样起床上班再下班。白天的时候老陈头也是这样。但和往日不同的是,今儿回家路上,他给自己买了一瓶烧刀子。
今天是他的生日,虽然一个人过,但总还是要庆祝一下。
钥匙轻轻旋转,已经有铜锈的机械发出陈旧的声响,老陈回到了自己生活了也近二十年的窝儿。
蒙上厚尘的吊顶灯泡在微微摇晃,耗尽自己最后为数不多的生命来发出昏黄的光。
打开炉灶和吸油烟机,轰隆的声音开始响彻不大的二十平米的小屋子。
随便几下,一碗汤面和一盆花生米已经放在了八仙桌上。
没想到刚烧完饭菜,门铃就响了。
“这俩老家伙。”老陈自言自语骂了一声。似乎一早就猜到了来人是谁。
打开门一看,老钱和老辛一人拎着啤酒,一人拎着熟食。
“老家伙,快让咱俩进去坐坐,外面冷死了,下着雪呢。”老钱说。
“你们这俩老家伙,也不给老子一天闲工夫。”老陈虽然嘴上骂骂骂咧咧,但很快就在桌上多放了两副碗筷。
老钱和老辛和老陈绝对是半辈子的交情了。从三人少年时代就整一块儿,几十年过去,这交情也没有减过半分。
酒过三巡,三人刻满皱纹的脸也透出了红色,透过棕褐色的皮肤,显得有些深沉。
“老陈啊,你也五十五了。”老辛说道。
老陈抿了一口酒,看着前面这俩糟老头儿,思绪飞回三十多年前三人刚认识的时候。
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寄宿生活,三人儿每天晚自习没事干的时候就一起在操场上晃悠,指点着天上的月光,谈论着隔壁班的姑娘。每天早自习,三人就一起赶着整点的闹铃跑到操场,内心默默吐槽着朝阳的早起。
“你还记不记得那时候你喜欢三班一女生。”老陈突然问老钱。
老钱一愣,马上又哑然失笑:“哈哈,妈的你还记得啊。我都快忘了那姑娘名字了,听说现在在美国过日子啊。”
似是也回忆到了以前的日子,老钱抿了一口烧刀子,对着老辛说道:“别说我,你那时候不也暗恋一姑娘。”
老辛立马大笑起来,摆摆手,也喝了口酒。
三十年前的风华正茂,每个人都在想念。那个时候,老钱想当个吉他手,老辛想当一个程序员,老陈相当一个歌手。
他们做着不负责任的漫无目的的梦,从清晨到日暮。
仨老头儿各自又倒了一被白酒,敬朝阳,敬月光。
“其实,老陈,你在外地的时候,咱们俩都挺想你。”老辛突然说道。
那是高中毕业以后,老辛和老钱在一个地儿上大学,老陈却跑到了很远的地方。
“我也想啊,在那个鬼地方,每天活的不像个人。”想到那段日子,老陈骂了一句。
少年追梦总要付出一些代价。年少的老陈渴望着奔向远方,代价却是友情和亲情的疏离。
一个人求学的日子总是孤独的,那个时候的老陈总是找准了机会就做火车去另外两人的城市。
“你该找个女朋友。”年轻的老钱说。
“我也想,这不是长得丑没人要吗?”老陈很烦。
少年的心事无非是爱情,奈何老陈长得实在是寒颤。
“那个时候,不止想姑娘,也想家。”现在的老陈抿了一口烧刀子。
年少时候的他,嘴上说着姑娘姑娘的,心里对于家却总是有着一丝牵挂。
他们会想念家里的饭菜,甚至连最普通的番茄炒蛋都会日思夜想。
他们会想念家里的亲友,甚至连曾经最讨厌的熊孩子都会日思夜想。
但他们也渴望远方的梦。
他们也渴望大都市的灯红酒绿。
他们也渴望能够给自己脸颊留下红唇印的姑娘。
“谁不想呢,那时候嘴硬不愿意说罢了。”老辛抿了一口烧刀子。
老钱也紧跟着喝了一口。
一杯酒,敬故乡,敬远方。
“其实那个时候,你也不是一个人。”老钱突然说道。
“你还记得她吗?”
听到这话,老陈猛地砸了一下酒盅,声音有些大:“别提她!”
“就知道你没放下,这就是你这么多年没找老伴儿的原因吧。”老钱放下酒盅。
老陈紧闭着眼,眼睫毛微微抖动,似乎是在忍耐着什么。
他自己可能都快忘了,那个曾经以一种最意想不到的方式走进他生命中,再以最残忍的方式离开他世界的女人。
“你还恨她?”老辛问。
“恨!”老陈几乎咬牙切齿,攥着酒盅的手爆出了青筋,“老子这辈子都恨她!要不是她,我怎么会成现在这样!”
那段时光,仿佛被解开了封印,瞬间占据了老陈的脑海。
那个女人,如同天上来,闯入了他的生命。
她比老陈大一些年岁,总像一个姐姐一样包容着年轻的老陈。
“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那个时候,她总是喜欢抱着陈,说这句话。
陈那时候也总是乖巧地点点头,深信不疑。
她总喜欢喊陈是小媳妇儿,陈虽然嘴上说着不情愿,内心却对这称呼感到很甜蜜。
他以为自己的生活可以就这样下去,波澜不惊。
结果,她就这样离开了,留下了一份分手信。
“对不起,我原来以为我可以照顾你一辈子,我退缩了,对不起。”信上说。
“我现在都不明白。”现在的老陈给自己狠灌了一口,面色通红。
“你还不明白吗?”老钱说道,“那个时候,我们谁都看得出来,你们在强撑,你们谁都不开心。”
“他妈的放屁!”老陈喊了一声,眼睛瞪地老大,“老子开心!开心到死!你知道我有多想和她结婚吗!我攒了那么多钱,就为了给她买个戒指!结果她就走了!他妈的走了!”
“冷静点!”老辛按住老陈的肩膀,“老钱说的没错。我们和她其实聊过。”
“她说她累了,太累了。”
老陈听到这话,坐回了位子上,不一会儿,传来一声呜咽。
“她怎么不跟我说呢。。。我改啊,我改还不行吗。。。”老陈捂住了双眼和口鼻,一个五十五的老头子在自个儿屋里哭得像个小孩子。
“何必这么放不下呢。”老钱说。
老陈没有搭话,只是不停地给自己灌酒,烧刀子立马见底。
人生无常,错过总是多于拥有。年少时的执拗,谁能想到造成这么多年的执念。
“我想她!”老陈号啕大哭,“我想她,我一直在想她!我他妈这么多年没有一天不想她的!”
老陈的软弱爆发了。从二十年前她的离开开始,老陈就试图把自己的软弱隐藏起来。所以他从那个时候开始习惯一个人,除了老钱和老辛,其他谁都不见。
他的了抑郁症,得了夜盲症,他的情绪再也不能让他好好工作,所以他这么多年过得穷困潦倒。
他以为自己已经忘了,他以为过往都是失去,他以为自己失去的都不可能回来。
可是他还是抑制不住。
老陈猛灌了一口酒,敬了明天,敬了过往。
他沉沉地睡去,黑暗占据全部意识。
第二天,知道日上三竿,老陈才捂着头,缓缓睁开眼睛。
老钱和老辛已经不在了,留了张纸条。
“生日快乐。她依旧是一个人。”
生日快乐自然是祝福,她,自然是指的那个老陈曾经爱到骨头了,又恨到血肉里的人。
把手里的纸条揉成一团,老陈看着桌上的最后一杯酒。
他一抬头,闷进了胸口,一个人颓然地蹲在角落。
那口酒,敬自由,敬死亡。
清醒的人,最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