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强调人要活在当下,“活在当下”已然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其实,“活在当下”,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无为法。
佛教有云:“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什么是无为法?无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贪婪,不执念,不强求。过去的就随他过去,未来的也并不强求。无为的本质是对已然存在的事实环境的无为,而对自己内在的作为,用阿德勒的话说,叫做“接受被给予的,改变可以改变的。”
活在当下的核心是接纳,接纳已经发生的一切,接纳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无为法的核心也是如此,两者的根本目的何其相似——都是寻求内心的平和与宁静,找到自我人格的完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