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在读书的时候,就已经认得他了。
亦师亦友。亦兄亦父。
她打心眼儿仰慕他,却又从不靠近。
她不知道仰慕和爱慕有没有必然的关联,但是,他看她的时候,她脸会红,心会扑通扑通猛烈地跳动。
但她只是保持距离,害怕靠近。
她一天天长大,毕业,工作,辞职,然后一边四处漂泊流浪看风景,一边写字为生。
他不在她的身边。
她似乎也没有想过要出现在他的身边,只是每换一个地方,就给他写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很简单,问候亦很简单。
没有地址,没有落款,她也从不期待回音。
这样一漂就是许多年,终于想起要回家瞧瞧。
她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风尘仆仆,只有脸上的笑容依旧如往昔一般灿烂。
他摸摸她的头,说,你瘦了。
她看着他,脸通红,心中小鹿乱撞,扑通扑通。
他仿佛又看到了读书时的她,那般羞涩的神情让他忽然也心动不已。
他拥她入怀,说,傻瓜!怎么那么久才回来!
他们坐在街边的撸串喝酒。
他说,有十年了吧,没有和你在这个地方喝过酒了。
她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双手托着脑袋,使劲点了点头,眼里清澈如水。
所以,你离开也至少有十年了呢!他说。终于心定了,想回来了?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我写不出东西了,没有你管着我,我一个字都写不出来了。我试了十年,真的,没有你不行。
他拍拍她的脑袋,笑了,没有再说话。
一切兜兜转转,仿佛又回到了原点。
他仍是她仰慕的人。
她离不开他,却又不靠近。
世间的事从来没有什么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