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十六岁左右,在父亲的厂里,认识一个来打工的男孩,他是厂里叔叔家的亲戚,看起来稳重踏实,那时我对他很有好感,觉得他特别懂事。我很爱看书,经常去家门口那个十字路口的书店看书、买书,那一天我买了本哲学类的书籍,很喜欢,给他讲过,他也很喜欢,想借来看看,我同意了。我喜欢看书的男生,更何况,我觉得他不同于一般男孩那种傻劲儿,一天到晚除了学习就是玩。
后来,他从厂子离开了,我没再见着他,但我记得自己的书,于是问叔叔要了他家的地址,坐着三轮车就去他家了,一路上很热,他家也并不好找,但那种期盼的感觉很好,我边问路,边在三轮车里喝水,阳光晒的,我穿着漂亮的裙子,我很爱美,我觉得我当时一定是穿着漂亮去找他的。虽然事情已经二十多年了。终于找到他家了,普通的农家小院,他有点惊讶,高兴的。他家的房子是很简单的农村院子,一进门便感觉很凉快,地面是潮潮的土。他告诉我,他准备要在街上摆摊卖馍夹菜,他门口的桌子上摆了很多不同的凉菜:土豆丝、豆腐丝、绿叶菜,各式不同口味的菜。他说,你尝尝,看看味道怎样?我用筷子尝了一口,记得味道不算出色,也不是格外好吃。我很有礼貌又真诚地说,不错,挺好的。完全客套。最主要的是我不太会做饭,我觉得味道好不好不是好的标准。他还是那么踏实,后来,我问,我那本书我想拿回去,因为那家书店买不到了,我说的是实话。没想到,他从箱子里厚厚的衣服下面拿出书给我,可见,那本书对他有多珍贵和珍惜。我一瞬间也是惊讶,也对他很心疼。同样的年纪,我在读书,他准备做生意。后来,我离开了,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件事,就挺遗憾的,觉得自己做错事了。为什么那本书不能送给他呢?
后来,看到他在街上摆摊卖馍夹菜,碰面会打招呼啊,笑一笑。再过几年,就没再见过;然后,二十年这人就刻在你心里了;此后,再也没见到过。此生,希望还有机会再见到,其实,已经完全不记得他长什么样了?但他懂事勤劳的样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