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忠诚

忠是一种道德上的不成文的契约精神,高于法律层面的契约精神。

按照来源,可以将“忠”分为:报恩的忠、效忠的忠、约定的忠。

报恩的忠:个人对于集体,组织培养了个人,个人不为组织工作是为不忠。

效忠的忠:下级对上级,一个人决定为了荣誉、金钱、前途而追随另一个人,在得到另一个人重用(或者作为自己人使用)的情况下,为了个人利益,出卖另一个人,此人的行为是为不忠。

约定的忠:平级之间,这种忠是典型的不成文约定的忠,例如男女朋友之间、夫妻之间,在亲密关系以内,不能与第三者有类似的亲密关系,否则就是违反了不成文的约定,对另一方的不忠。

最后编辑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