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金钱,对每个靠文学写作吃饭或有志于此的人来说,是最无法回避而又最困扰的问题。这两者像一对连体儿,谁也离不开谁;又像是一对冤家,在一起就吵吵闹闹,甚至抡胳膊踢腿地大打出手。
文学与金钱,一个理想,一个现实,一个精神到了极至,一个又是绝对的物质,本来就势同水火,难以相容,但上帝的安排却这么冷酷、这么令人尴尬,偏偏让他的子民受这两种截然相反的东西折磨,忽儿随着缥缈的文思升入天空,忽儿又重重地落到地面。是彻底地上天或入地倒也罢了,怕的是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悬在半空难受。
我们的老祖宗是比较擅长将精神与物质、文学与金钱区分开的。孔夫子听了美妙的音乐后,竟然三月不知肉的滋味,杜甫等大诗人大文豪也都慷慨悲壮地发出“诗穷而后工”的浩叹。为了文学,甘愿卑微,甘愿穷顿,何等的敬业,何等的襟怀,何等的气魄!
但是到了现代社会,在市场经济的无情冲击和种种诱惑面前,人们很难也很少能再做到这一点了。现代人似乎变得更实际、更聪明,不管什么死后的朽不朽,先把这辈子活好了再说。这也许并不是多么糟糕的事。然而,当社会价值观念的天平向金钱和物质享受倾斜,当人们把青睐投向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大多数囊中羞涩的作家们难免不自惭形秽。即使作家本人能守住这一份清贫,家里的老婆孩子却委屈不得,总不忍眼睁睁看着他们陪自己白白牺牲,这有违人的天性和后院的安定团结。退一万步讲,作家什么都不要,完全献身于文学圣殿,但如今的文学也要花钱了,辛辛苦苦写就的作品,往往由于印数不够,还得掏腰包自费出书。现实已逼得作家不得不接受这样个事实:“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于是,在文学的苦思冥想同时,还得分神操心孔方兄。于是,作家下海者有之,转轨搞畅销读物者有之;有的虽还抛舍不下文学,也已心猿意马、坐立不安矣。而文学这玩艺很怪,非用全部心血去浇灌不可,来不得半点浮躁。曹雪芹当年写《红楼梦》时,曾“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如果心有旁鹜,写作时满脑子想的是如何来钱,恐怕文学也就“拜拜”了。,
目前,书摊上、网络上的长篇小说又火了起来,可打开细瞧,里面性的展露连篇累牍,且大多游离于作品人物、情节之外,显然是为了招引读者,扩大销量和提高点击率,结果其文学品格却一落千丈。这不禁令人悲哀且困惑,难道我们的作家注定要在文学与金钱之间面临两难窘境?难道作家注定或为文学受穷,或为致富而浪费才华、糟蹋文学?
也许还不至于这么严重。曾经看到过一个记载,讲的是巴尔扎克花钱如流水,欠了一屁股债,他不得不尽快拿到一笔稿费,以应付债主的纠缠。于是,他没日没夜地投入写作,但他一投入进去,就忘掉了不相干的一切,面对的只是笔下的人物、逼真的生活画面,怀抱的只是对艺术的真诚与执著。惊心动魄的三天(一说四十天)之后,一部数十万字的长篇巨著《高老头》诞生了。
巴尔扎克是不是为了钱,是不是在钱的压力下写作?也是。但这并不妨碍《高老头》成为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或许还是个极大的促动。诚然,古往今来,像巴尔扎克那样才华横溢的大作家也没几个,现今的作家们在自愧弗如之余,是否也能从中悟出点什么?
作家不必拒斥写作所包藏的金钱动机,写作也能成为一种挣钱的劳动。但若不想丢弃文学的话,在下笔时却必须把心态调整过来,必须让艺术的良知占了上风,必须投入全部的心血。作家可以努力争取更多的读者,也好给自己带来丰厚的收人,但首先必须是通过文学的美、艺术的魅力,以对生活的洞察、对人性的理解、对喜怒哀乐的真实刻画走入人们的心中,而不是胡编乱造或刺激读者的感官。真正走入人们心灵的作品是会受到欢迎的,人们和社会也会给它的创造者衷心的回报。名著所以能经久不衰,正是这个道理。
这或许是文学与金钱两难境地的某种弥合与沟通,或许是对得起自己也对得起文学的创作之路。当然,也许什么都不是,只是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