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思想工程,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以决心、忠心、诚心磨砺党纪学习教育的“箭矢”,确保“箭无虚发”,正中“求索靶心”“律己靶心”“实践靶心”。
磨砺“精进不休”之箭,正中求索靶心。“苟有恒,何必三更眠五更起;最无益,莫过一日曝十日寒。”党纪学习教育是一个日积月累、久久为功的过程,广大党员干部应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为“案头常备之典籍”“枕畔常阅之篇章”,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究理论渊源、理论内涵,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多“深入剖析”“精磨细研”,使所学所思所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时效”变为“长效”。
磨砺“矢志不渝”之箭,正中律己靶心。“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唯有将廉洁自律视为工作的根基与核心,方能在实践中持续深入地自我剖析、净化心灵。广大党员干部需持有“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的审慎之心,常扫思想“阴霾”、常清行为“污垢”,在明纪中知行知止、守纪中知责知进,时时叩问、处处自省,以“防微杜渐、如履薄冰”的清醒与警觉,于小事小节处慎独、慎初、慎微,将廉洁内化为自身的品格、外化为行动的准则,坚定不移地沿着自我革命的道路前行。
磨砺“笃行不怠”之箭,正中实践靶心。“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守纪是基石,为民是终极追求,最终落脚点在于把遵规守纪体现到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上。应融合“以学促干”的精神内核,在遵规守纪的前提下放手干事、积极作为,把党纪学习教育的精髓化作对群众的关怀,深入基层一线,主动贴近群众,体验群众的甘苦,感知群众的冷暖,倾听群众的期盼,在为民服务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用实际行动书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