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小楷抄诗经·周颂·清庙之什·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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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颂·维清

贡献维护者朝阳山人

《周颂·维清》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的一首诗。这是一首在祭祀仪式现场所诵唱的诗歌。此诗是周成王歌颂周文王之德的。而文王之德,就是正确地描述出了上天的运行规律,从而破除了殷商朝的“宿命论”。从文王始,祭祀的权力也从商纣王转到诸侯君主手里,人们再也不必只是在商王祭祀时参与配祭。人们能够自己举行祭祀仪式,表明了人们渴望自由的思想,渴望自己能够自由地向上天祈福。这在使用宗主神严密统治的古代是一件极大的事情。全诗一章,共五句,篇幅短小而意旨深远。

作品名称:周颂·维清

作品别名:维清

作者:无名氏

创作年代:西周

作品出处:《诗经》

作品原文

周颂⑴·维清⑵

维清缉熙⑶,

文王之典⑷。

肇禋⑸,

迄用有成⑹,

维周之祯⑺。[1]

注释译文

词句注释

⑴周颂:《诗经》中“颂”部分分为“周颂”、“鲁颂”和“商颂”。颂是祭祀宗庙的乐歌,不仅配乐,而且还有舞蹈。周颂部分今存三十一篇。

⑵维:语助词。清:清明。

⑶缉熙:光明的样子。

⑷典:法,规章制度。

⑸肇(zhào):开始。禋(yīn):原指祭天,这里泛指祭祀。

⑹迄:至。用:语助词。有成:有天下。一说大功告成,指祭祀完成。维:是,此。

⑺祯:吉祥。[2][3][4][5][6]

白话译文

只有清明才光明,

文王典章指路灯。

伟功开始于西土,

最终基业开创成。

这是周家的祥祯。[4][5]

创作背景

此诗是周成王歌颂周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据《礼记·仲尼燕居第二十八》载:“子曰:‘升歌《清庙》,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亲相与言也,以礼乐相示而已。’”按《毛诗序》云:“《维清》,奏象舞也。”郑笺云:“《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独断》云:“《维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乐》,继文以奉天。”汉儒之说如此。

清陈奂《诗毛氏传疏》考云:“《象》,文王乐,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诗)后笺》云:‘郑谓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时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乐,声容固宜兼备,然亦有徒歌徒舞者,《三百篇》皆可歌,不必皆有舞。则武王制象舞时,殆未必有诗。成王、周公乃作《维清》以为《象舞》之节,歌以奏之。’案胡氏说诗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传》,吴公子札观周乐,见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谓舞,不谓诗也。《礼记·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统、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谓诗,不谓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时,周公乃作《维清》,以节下管之乐,故《维清》亦名《象》。”

据以上所述可知,周公、周成王在祭祀周文王时,于宗庙里表演《象舞》,演奏的乐歌就是这首《周颂·维清》。[2][3][4][5]

作品鉴赏

整体赏析

这是《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文句虽简单,但在《周颂》中地位却较重要:它是歌颂文王武功的祭祀乐舞的歌辞,通过模仿(所谓“象”)其外在的征战姿态来表现其内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以文德,此诗赞美其武功,就显得意义非同一般。

诗首句感叹当时天下清平光明,无败乱秽浊之政,次句道出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据《尚书大传》等记载,文王七年五伐,击破或消灭了邘、密须、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纣的枝党,为武王克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对“文王之典”无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郑笺解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讨伐纣的枝党(如崇国)以削弱其势力。郑说有《尚书中候》、《春秋繁露》等书证,“肇禋”即始创出师祭天之典,自确凿无疑。《大雅·皇矣》叙文王伐崇,有“是类是祃”之句,“类”是出师前祭天,“祃”是在出征之地祭天,与此篇的“肇禋”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证。最后两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郑笺);又以“用”字带出用文王之法,暗应“文王之典”。“维周之祯”则与第一句“维清缉熙”首尾呼应,用虚字“维”引出赞叹感慨之辞,再次强调“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这样的文字处理,未必是刻意为之,而在结构上自有回环吞吐的天然妙趣。

这样的一首古诗,因其内容感情距当代读者的生活过于遥远,在接受过程中要产生审美快感,是比较困难的,但通过上文的分析,当能使读者对此诗有比较确切的理解。如果此诗的乐舞能够复原,那么,欣赏这一武舞,观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师的舞蹈家表演攻战之状,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应是一大艺术享受。

清代有的学者(如李光地)将此诗与前二首(《周颂·清庙》和《周颂·维天之命》)联系起来,认为《清庙》是始祭文王时所歌,《维天之命》是祭而受福之诗,而这首《维清》祭毕送神的结束之作,认为三首同时而用,相连为义。[2][3]

名家点评

宋代朱熹《诗集传》:“赋也。言所当清明而缉熙者,文王之典也。故自始祀至今有成,实维周之祯祥也。然此诗疑有阙文焉。”

清代戴震《诗经补注》:“辞弥少而意旨极深远。”[1][2]

参考资料

[1]朱 熹.诗经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152-153

[2]姜亮夫 等.先秦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648-649

[3]周啸天.诗经楚辞鉴赏辞典.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0:831-832

[4]王秀梅 译注.诗经(下):雅颂.北京:中华书局.2015:745-746

[5]周振甫.诗经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501-502

[6]周明初等 注释.诗经.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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