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爸昨晚大概10点多回来的。不出意外,一开卧室的门,又吵醒了小小宝。
宝爸说他在一个广场看见了一条流浪狗,毛发长长的,像泰迪,去那里好几次都瞧见了它,可是兜里又没揣吃的,真的想把它带回来。
他很喜欢狗狗,我呢,只喜欢别人家的狗,因为城里养狗终究还是没有乡下那么简单,乡下的狗给它吃点饭就好了,它的大小便都能自己去外面解决;可城里的狗还需要遛狗,收拾它的大小便,而我不想当铲屎官。所以动物,我只养了鱼。
可当宝爸这样一说,我想象到那个画面,不禁有点心疼那条小狗狗,外面这么冷,还没吃的。
“要不你把它带回来吧。”我对宝爸说道。
“算了,也不知道它身上有没有什么病菌。”宝爸拒绝了。
“没事儿,带回来去楼下的宠物店洗洗澡,看看就好了。”我还是有些不忍心。
“它的毛发有点长,小小宝还这么小,家里养狗狗不太好。”
“好吧,可是……唉。”
“你是不是听到“遗弃”这两个字有点敏感?”
“也有吧。”
“对不起,我以后还是不在你面前说这些了。”
“没事儿的。你以后随身揣点吃的嘛,下次再见它给它喂点。”
还是希望有好心的人能够把那条狗狗带回去好好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