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二、釋(分五科) 申一、善能諫舉(分三科) 酉一、徵
【云何名為善能諫舉?】
前面第一科是「標」,下面就解釋,解釋這分五科,第一科解釋這「善能諫舉」這句話。分三科,第一科「徵」,第二科解「釋」。
怎麼叫做「善能諫舉」呢?
酉二、釋
【謂若有餘於增上戒毀犯尸羅,於增上軌毀犯軌則,由見聞疑能正諫舉,真實不以虛妄,應時不以非時,饒益不以衰損,柔葌不以麤獷,善友不以憎嫉。】
這個「諫舉」這個「諫」這個字,就是你就要發動做惡事了;他能夠「諫」,能勸你停下來不要做惡,叫做「諫」。這個「舉」就是你已經做了錯誤的事情,他要舉發這件事勸你懺悔,就是「舉」,這件事不是容易。
「云何名為善能諫舉?」「謂若有餘,於增上戒」,就是另外有這麼一個人,他對於這個「增上戒」,這個戒有殊勝的力量幫助你得禪定,所以叫做「增上戒」。「毀犯尸羅」,說這個人把這個「增上戒」破壞了。「於增上軌毀犯軌則」,這「軌則」和那戒不同,前面也講過,有其他的一些事情;他也毀犯了,也毀犯了這個增上的軌則。「由見聞疑能正諫舉」,而這位善友,「由」於「見聞疑」,就是看見你也犯戒了,或者聽別人說你犯戒了、你犯了軌則了,或者是你現出來一種形相,他疑惑你犯了戒、犯了軌則。那麼有了「見聞疑」之後,這位善知識「能正諫舉」,他能夠很正確的諫舉你。
「真實、不以虛妄」,他怎麼樣諫舉法呢?這底下說「真實、不以虛妄」,你真實是不對了,他不會冤枉你的,「虛妄」就是冤枉你了,他不會冤枉你的,「真實」。「應時,不以非時」,就是要找一個適當的時候來諫舉你,而不會在不適當的時候,譬如說不在大眾裏諫舉你令你沒有面子,也不會的。「饒益,不以衰損」,他諫舉你的內心的目的是想要利益你,不是來傷害你,這個動機是「饒益」的。「柔軟,不以麤獷」,說出來的語言非常的柔軟、柔和,而不是粗暴的語言,不是。「善友,不以憎嫉」,他來諫舉的時候,這個態度非常的良好,而沒有憎恨的這種態度。
酉三、結
【如是名為善能諫舉。】
《披尋記》八五九頁:
《真實不以虛妄等者:有尋有伺地說:於邪舉罪時,有五種邪舉罪者:言不應時故,名非時語者。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言麤獷故,名非法語者。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陵本八卷十三頁)與彼相違,是故名為善能諫舉。彼引無義,即此衰損,餘如文知。》
「真實不以虛妄等者」,〈有尋有伺地〉就說過這件事了,「於邪舉罪」的時候,「有五種邪舉罪者」:「言不應時故」,說的不是時候,「名非時語者」。「言不實故,名非實語者」,你說的不真實,冤枉人家了,不是真實。「言引無義故,名非義語者」,你說出來的話不會引發功德,不會令人滅惡生善,這是非義語。「言麤獷故,名非法語者」。「言挾瞋恚故,名非靜語者」,你這說這話裏面,還是帶有瞋恚的氣氛,那就不是寂靜語。這在八卷十三頁,我們已經學習過了。「與彼相違,是故名為善能諫舉。彼引無義,即此衰損,餘如文知」。
申二、善作憶念(分二科) 酉一、徵
【云何名為善作憶念?】
這第一科是「善能諫舉」,這是解釋完了。下面第二科「善作憶念」。
酉二、釋(分二科) 戌一、標
【謂令憶念先所犯罪,或法、或義。
】
這個「憶念」,先是「徵」。這下面第二科解釋,先是「標」。
「謂令憶念」,這件事忘了,他能夠善巧叫你憶念,回想起來。憶念什麼事情呢?就是過去犯的罪,犯了戒,或者是屬於法義這一方面你忘掉了,他能夠令你憶念。這是標。
下面解釋,分三科,第一科「令憶所犯」,分三科,第一科「徵」。
戌二、辨(分三科) 亥一、令憶所犯(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名為令其憶念先所犯罪?】
他怎麼樣幫助他憶念起來以前犯了罪了呢?這是「徵」。
下面第二科解釋。
天二、釋
【謂若有餘先起毀犯,而不能憶;善作方便令彼憶念。告言:長老!曾於某處某事某時,毀犯如是如是色類。】
「謂若有餘先起毀犯,而不能憶」,說有這麼一個人,他以前有所毀犯,但是事情過去多久了,現在不能回想,想不起來。「善作方便令彼憶念」,這位善知識,他能善巧的,憑藉一件事令你憶念,用這個因緣幫助你憶念。怎麼叫做善作方便令彼憶念呢?「告言:長老!曾於某處某事某時,毀犯如是如是色類」,這樣就叫做善作方便。說是你曾經在什麼地點,什麼事情,什麼時間,你毀犯了「如是如是色類」。譬如說你是一個出家人,捨俗形好剃除鬚髮,你是這麼一個形相,你在那個時間,做錯了什麼什麼事這樣子。這位善知識這樣子一提起來呢,你就容易想起來了。
天三、結
【如是名為令其憶念先所犯罪。】
這是一樣。
亥二、令憶念法(分三科) 天一、徵
【云何名為令憶念法?】
這個是怎麼叫做「令憶念法」呢?這是「徵」。下面第二科解釋。
天二、釋
【謂若有餘,於先所聞所受正法,獨處思念;所謂契經,應頌,記別,廣說如前。彼若不憶令其憶念,或復稱述授與令憶,或興請問詰難令憶。】
說另外有這麼一個人,「於先所聞」,過去的時候,聽聞某一位善知識講解經論。「所受」;這個「所聞」的時候或者是在大眾之中聞,這個「所受」有可能是一比一,一對一這樣子,你秉受他的教授開示。這個「所聞」也好、「所受」也好,是什麼呢?就是「正法」,所聞的正法、所受的正法。「獨處思念」,你「所聞所受正法」之後,你單獨一個人在一個寂靜處,在思惟憶念,思惟觀察,專精思惟。這個「正法」究竟是什麼呢?「所謂契經,應訟,記別,廣說如前」,前面說過,就是十二分教。
「彼若不憶令其憶念」,「彼若不憶」,以前是聽過也受持過,也思惟憶念過。但是現在是不憶念了,「令其憶念」,這位善知識能幫助他,令他憶念起來。怎麼幫助法呢?「或復稱述授與」,或者是這位善知識就把那一段經文念出來,叫做「稱述」,說出來,這樣子叫作「授與」,念出來授與他,那當然這個時候他也就會回想起來,我以前是學習過的,「授與」,「令憶」叫他回想。「或興請問」,前面是自己把那段文念出來,授與令憶,或者不是念出來,是請問,就提出那段文的義請問他,那他就有可能,這件事也就容易想起來。「詰難念憶」,或者是「詰難」。這個「請問」那個態度是很令你滿意的,「詰難」就是呵斥你了,來難問你,這個態度,這也是令你憶念的一個方便,這樣的「令憶」。
天三、結
【如是名為令憶念法。】
(201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