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手机,你活得了么?

我发现手机丢了。

之后的24小时里,手常不由自主向口袋里摸去,又悻悻然收回,心先痒继而茫然,最终化为深深的孤独感。方闻手机已被寻回,一口长气呼出,也不由得自问“离了手机,你活得了么?”

电影《手机》上映时还是2003年,转眼十几年过去了,费墨一声叹息“近,太近,近得人喘不过气来!”还在耳旁,手机已全面入侵。2016年乌镇报告,地球网民已达36亿,超过世界人口一半(这还得算上婴儿或住在大象身旁的穴居人)。而在GOOGLE眼镜没被大规模山寨前,手机就是普及网络第一利器。

手机有什么不好?它让你的垃圾时间变废为宝,瞄一眼凤凰新闻心怀天下大势,刷两下好友状态可知悲欢离合,宴请三五好友,三分钟敲敲点点团购得手,出门前还挥挥打车神器,菜上桌先拍照彰显生活情趣,谈笑有微博,往来多微信。欧阳修云:余生平所做文章,多在马上、厕上、枕上,今日我等无论等车、行路、如厕、进食、沐浴、烹饪乃至一切空出一只手的时间里,都可以接受手机的关怀。

于是,我们感觉充实了,我们自认勤勉了,我们沉浸在懒洋洋的幸福里。

这些见缝插针获取的资讯,貌似抢回了宝贵的充电时间,然而48小时后90%的信息就已毫无意义。纵使为了娱乐休闲,想没想过为何每晚辗转难眠,总觉得脑子里有事?是否考虑过就是大量的繁杂信息在消耗你的内存?

这都是老生常谈,手机对我们最直接的冲击,是语言文字感和注意力的弱化。我们的读物,从书本变为杂志,换成报纸,再到博客,最后到微博,能容忍的文字长度越来越短,越发需要听觉、触感、视觉的辅助功能,越发喜爱匆匆掠过看下一页。你是否很久没写过140字以上了?是否提笔忘字?多久能看完一本超过200页的严肃文学书?是否拿起杂志直奔整页的高清全彩图片?是否五分钟要看一下屏幕?是否无法长时间做一件事?

自媒体时代,手机要用短短几行字抢点击率,标题势必要过激煽动。像早些年体育撰稿人都很不屑的“新浪体”:“阵中最强妖人原来是他!”,大概是某新秀多上场了20分钟,数据还看得过去;“某某一数据比肩科比!”,就是某人某项技术统计创生涯新高了;当你忍不住点进去了,那感觉就像进了影院发现预告片就是全部了。刺激过度后便是麻木,文字的细微美感从此与你无缘。

王蒙在备受争议的《网络带来白痴和低智商时代》一文写道:“语言文字是符号,是思想,不通过大脑的感受、解读、联想、思考,它们不过是一群乱码……当人们只会用耳朵、眼球、舌头、鼻孔、皮肉来接收信息的时候,很可能意味着头脑的萎缩与灵魂的干瘪。”我们已不是15、6岁躲在被窝里看漫画的少年,但喜爱的信息接收方式没多大变化,一是看图,二是大字标题。2013年夏,广西师大出版社做了一个“十大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网络调查,《红楼梦》高居榜首,四大名著统统有份,《瓦尔登湖》、《百年孤独》都在其列,可以说和手机一代的阅读习惯有很大关系。这些书的一致特点就是大部头、情节复杂、人物性格多样,而我们对应的反映则是:没时间,好累啊,记不住,还有25、6岁自嘲“老了脑子不行的”,这都是掩饰自己已习惯不思考。

话至此处,有人打抱不平,“人接受信息方式总有偏爱,有人文字转化影像能力强,有人直接感官刺激效果更好。”人确有不同,但接受信息的重点不在于接受方式,而在于接受渠道。人的成长来自于和外界的交流,而交流无非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方能感受人性的复杂,社会的多元,这岂是一方屏幕能带给你的。若每天沉浸在几十个编辑描绘出的世界里,那和坐牢有啥区别。

梁文道有一次演讲时,说到自己最痛恨的饭局,莫过于大家寒暄过后,纷纷掏出手机低头忙乎。现在很多聚会流行一开饭就上缴手机,就这道理。可以说,要想早退,频频看表和翻手机效果最佳。无他,一个人沉浸在小世界的场景太伤气氛,如同挑衅主讲人:“你甭说了,我不感兴趣!”。还有更诡异的场景,明明两人面对面,偏要敲键盘聊天,再露出令旁人莫名其妙的微笑,如同两个霍金在对话。像《生活大爆炸》、《硅谷》都拿这样的场景当哏,我们却习以为常。

社交倒也罢了,你是否能想象,一个大家庭,年轻的长子带着如花似玉的媳妇回家过年,面对一排好奇热情的眼神,殷切的询问,大嫂一声不吭,掏出手机低头刷微博……而这就是城市里2、30岁的年轻白领饭前最习惯的举动,比举筷子还熟练,都不认为这是一种冒犯。

又如背井离乡工作的青年,逢年过节一回家,老人盼着能说说话解解闷,结果儿子聊电话,媳妇刷微博,小孩玩iPad,苍苍白发只得空对一桌菜心寒不已。所以,即使你不在乎动脑思考,不在乎语言文字,不在乎社交友谊,也尽量挪出点时间,跟你珍惜和珍惜你的人说说话。

战争不是武器的罪过,而应归咎于政府和军火商,手机也不该为这些弊病负任何责任。任何新媒体诞生之初,从电影、电视、再到网络,都一度被认为文化杀手,但尽管载体变了,人类文明还是一直往前走。只不过,每个人都要为此做点什么,否则下图可能就变为现实了。


图片摘自果壳网,珀尔修斯为希腊神话人物,右侧女人为美杜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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