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带板栗楼下玩。还有个小姑娘叫婧婧。一位老人不远不近地跟着,感觉非常奇怪,不是冷漠,是生分,陪着小心——照我们老家的说法叫不担是非,就是名不正言不顺,很不踏实的感觉。
后来有人跟老人打招呼:看外孙女来?
我才知道是姥姥。
应该是偶尔来女儿家,不是常年照看孩子那种。
玩了一会儿,她说:你回家吧?我得走了。
婧婧说:我还要玩。
后来我也没留意老太太去哪里了。
过了一会儿她又从楼洞出来,对我说:
你给瞭(照看)一霎儿孩子,她爸一会儿下来。
我迟疑了一下,说:我们七点就走。
那时候已经六点五十七了。
她说:她爸一霎儿就下来。要是不下来你就让她回家。
看来话不说明白是不行了,我只得说:各人孩子各人看。
老人没说什么。
七点钟,我说板栗:七点了,咱们回家了。
板栗说:我再玩一次!
我说:行,一次啊。
老人说:人家走了,你也上去吧。
婧婧说:我还要玩!
老人说:人家走了啊。
婧婧坚持还要玩。
我们回楼上的时候她也跟着上楼了。一个楼洞,她家住三楼,我们四楼。
到了家门口,她爸爸开门,说:哎,怎么上来了,不是还玩一会儿来吗?
……
那时候已经七点四分了,离老太太说她爸一霎就下来已经过去了近十分钟。
老太太大概没想到我会拒绝她,其实我自己也差点脱口答应——毕竟一块儿玩的孩子,互相托付一下,照看一会儿太平常了,同时看两三个孩子我也不是看过一次两次。
但是这次我还是拒绝了。
我知道接受这种托付是要付法律责任的——原来有新闻,替朋友接孩子,发生交通意外,孩子受伤,这人要负法律责任,赔偿医疗费什么的,尽管道德上很难接受,法律上却就是这样规定。
而这个孩子,这个环境,都非常容易出意外,所以我不想冒这个险。
婧婧的父母只是和我婆婆住同一个楼洞,我只是在婆婆这里暂住,我和她父母勉强算是认识,但彼此连姓名都不知道,更不要谈什么了解,交情。
我照看蓁蓁的儿子女儿,胡飞雪的女儿,是因为我们很熟,也有感情。
其二,这个孩子并不听话,性格很强硬。才五岁左右吧,就喜欢指挥别人,让大孩子听她的,而且孩子稍多,她就开始挑事,让几个孩子分帮分派吵闹起来。
也许正是这种不吃亏的脾气,她父母放心她一个人在楼下玩。
我是不太喜欢这孩子的,更不喜欢她父母的这种做法。
其三,这个小区是人车不分离的,小车停满整个小区,进进出出,往来不断。孩子们没有专门的场地玩,就在楼下,在这些车的空隙间跑来跑去钻来钻去。
五六岁的孩子在车之间一跑就看不见了,我看着板栗一个都紧张的不得了,何况再添一个性格强悍到处乱跑的孩子。
我看蓁蓁和胡飞雪的孩子那是在校园里,而且是在汽车不通行的区域,比如操场,花园。
孩子们也听话,说不让爬高上低就不爬高上低,偶然忘了,我训斥他们,他们也乖乖听话。
其四,这些人的时间观念很差,“一霎儿”是个说不明白的时间。而我和同事们之间习惯的是说准确的时间段,五分钟,十分钟,或者一节课,时间是确定的。这些人的一霎儿,从来就没谱。比如说这次,快十分钟了,他爸爸并没有打算下楼看女儿,
他的一霎儿是没有标准的,根本不考虑替他照看孩子的人多紧张,一分钟一分钟地盼他快下来,自己摆脱责任。
拒绝这位老人,她很尴尬,我也很不近人情。不过她跟我是不相干的人,我不必在乎她的感受,也不担心得罪她。
202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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