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艺术是人们能感知到的,或可以产生共鸣的
艺术是一种意念上的反映,它的本质并不是科学的。所以它的反映是体验的、形象的,艺术描绘的是人类自己的精神世界,无论以任何形式,任何载体,但形式和载体并不是最主要的,其背后的表达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艺术的精神内核,才是它的本质。
我觉得很多人并不那么了解意识形态上的艺术,或是说并不喜欢,因为在现代,有些艺术品超出了人们审美的范围,会让人感到不适,比如艺术家Maria Rubinke 的血腥陶瓷娃娃,以排泄,血腥为主题创作的艺术家Paul McCarthy,曹晖的雕塑《可视体温》,Jordan Wolfson制作的极其诡异的《女性人物》等,这些作品从视觉方面来看,都有着非常强烈的冲击,会让人感到恐惧甚至恶心,这也算是达到了艺术的表达效果了,所以在某种角度来看,艺术不仅仅体现审美,也可能是“审丑”,因为艺术家所要表达的是负面的,虽然不能引起所有人的共鸣,但又能让人们感受到,何曾不算是艺术呢?
也有很多人会纠结与“看不懂的一艺术是否还有价值”这一问题,就如超写实画派的冷军来说,很多人表示他的画作没有价值,认为照相机的成像可以轻松的取代他的作品,我觉得这就是把艺术与科学的本质混为一谈了,我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在唯物的科学面前,艺术作为一种唯心主义,多少会有理解上的冲突,所以在我看来,如果你想要试图去理解一门艺术或者一个艺术作品,就不要用过于主观的色彩角度或科学的成果去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