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之间的优惠政策有两条:
第一条就是小规模企业在销售额满500万时或者有业务需求时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第二条就是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所以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如果原本是一般纳税企业,而现在公司的业务很少或者没有充足的进项发票的话,那么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企业,毕竟小规模企业在增值税政策上面有重大的优惠,不然的话,不必要非要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再注册一家小规模企业,这样可以同时兼顾到享受小规模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另外的话可以减轻企业所得税的压力
既然说到企业所得税,那么我介绍一下,现行我们国家企业所得税的一般优惠政策,我们都知道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是25%,但是对于小微企业的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两段计算:(通俗的说就是利润总额不超过300万)
1.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俗的说税率是5%。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通俗的说税率是10%
举个例子,假设一个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了,此前不在小型微利企业范围之内,需要按25%的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元(300×25%=75万元)。
按照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如果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其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100×5%+200×10%=25万元。需要分段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