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自我”的概念。
“自我”属于意识范畴,就是心理上的“我”,是本我和外界的中介。是对于上面所说的三种“客我”的感觉、判断、认识、实现的过程之中产生的意识,这种意识是在 “我”与环境进行价值区分时产生的,它的基础就是身体系统之中的神经中枢系统即大脑,大脑是人体身体系统之中的信息反馈和控制系统,负责着人体系统与环境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生产、交换、消耗、实现的监控、感知觉,并且对于这些信息过程进行着分析、选择、加工、存储、转化、控制等等,而“自我”正是大脑与本我和外界的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产生的产物。
出生时婴儿的精神知识由生理上的本我构成,这时候混混沌沌如一张白纸,还不具备有明显的自我意识,身体几乎连一些简单的动作都难以控制,慢慢的能够做一些简单的动作和区分自己的身体与环境了,看到什么都想往嘴里塞,但是这时还是困了就睡,饿了就吃,渴了就喝,吃饱喝足了就拉,如果这些没有满足就会大声的哭。这时的意识是“自私的”即坚持本我的目的,以有利于其本能冲动的实现又依据,努力让本我得到满足,于是只便遵照本我的价值现实原则,可以说大人们对于婴儿的这些行为也认为是正常的。
再长大了一些通过父母的训练和与外界打交道之中而开始形成了对于自己的定位,这时,它正视现实、符合社会需要、按照常识和逻辑行事。不再总是看到什么都想往嘴里塞,没有满足就会大声的哭。这时意识是既坚持本我的目的,以有利于其本能冲动的实现又依据,又不让本我与对于外界打交道之中认识到和开始形成的社会行为规范发生冲突,能够逐渐压抑本我的种种冲动和欲望以进行自我保存,另外也尽量使本我得以升华,将其盲目冲动、情欲引入社会认可的渠道。懂得兼让与容忍暂时的不满足,以实现人格上可持续性的长远价值的实现。可见,自我的形成和成熟过程就是这样一个逐步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意识对于客我与环境价值关系的认识与实现的反馈和控制过程,分为三个阶段:①、意识对于生理上的(客观的)本我的认识与实现的反馈和控制过程;②、意识对于社会上的(客观的)超我的认识与实现的反馈和控制过程;③、意识对于宇宙之中的客观的客我的认识与实现的反馈和控制过程。从①、②、③分别是从低到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