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想写写我们之间的故事。感情好的时候会想:他对我太好了!真应该把这些温馨的片段写下来。吵架的时候又会想:哎!爱情婚姻也不过如此!有什么好写的!可是下一次他的好又会让我想到再次下笔。如此反复无常的度过多年,终究没有写成。
婚姻早已过了七年之痒,两个孩子也都能打好酱油,时间的流逝让我们彼此都快忘掉网络相识的这个桥段。
就让时光倒回到十二年前。08年冬,我在市里装修设计公司实习,初入职场的的我对这个新的世界充满好奇。
那时流行51博客,闲暇时就喜欢刷会51博客。偶然在一个哥哥的博客中看到他留下的一长段,文绉绉的留言。点开他的主页,头像上一张瘦长的脸,嘴角上扬显露着桀骜不驯。他的主页里都是些日志和文章。
他的文字细腻、感情真挚,看得出来也是一个爱好文学之人。对其中一篇日志印象深刻,是关于他的家世以及对爷爷的感情,看完文章,很受感动,内心的柔软潮湿了眼眶。他从小失去父母的关爱,在爷爷奶奶的教育下,还能如此孝顺又有抱负,着实令人佩服。于是在文章下留言,给他加油。没成想这一留言就把自己的人生也给留住。
他看到留言,加上我的51,刚开始并没有过多的联系。突然有一天,他问我:原来你就是那个燕子呀?他把我错当成某个老乡,我回答:我不是燕子,是艳子。
后来,他就常给我打电话聊天,声音清秀、好听。谈论他看过的书,聊他的一些想法,常有些独到的见解,积极、阳光的性格让人感觉不像是特殊家庭长大的。
我们都喜欢文学,彼此又有过苦恋过他人的经历,这让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但是谁也没有提过关于爱情的话题。
年底,他从广州回湖南,提出要见一面。从小就对陌生人很谨慎,尤其是陌生男子。虽说聊的来,但毕竟从未见过面,谁知道他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我有些犹豫,电话里他听出我的犹豫,就使用激将法:你不敢见我?我又不是老虎,会吃了你!
事实上我们见面的前一天,我爸妈才回到家,我不敢告诉我妈:第二天我要见一个网络上认识的男孩。如果让我妈知道,可能就没我们的现在,因为我妈会把它掐灭在萌芽阶段。
见面之前,在脑海里排练好戏路:到时候拉着朋友璐哥一起去,如果感觉他心术不正,就借口说有事离开。
第二天下午,到了约定的时间,璐哥说她有事,不能陪我去,只好硬着头皮一个人前往约定的书店。单纯的我,去之前怕他下车口渴还给他买瓶水。到了书店,为更好的隐藏自己,我躲在最后面的书架旁,特地将手机关机,一边心不在焉的看书,一边瞥向店门口以便发现情况不对,好随时夺门而逃。
片刻,一瘦小的男子拖着一个灰色的行李箱走进店来,东张西望的像是在寻找什么,我下意识想:这应该就是他,赶紧用书挡住脸,身子又向人群中躲了躲。随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一身西装往上是一张涨红了的、稚嫩的脸。还没来得及躲闪,他就认出我,大叫一声“艳子”,就将报纸包着的几朵玫瑰花强塞到我手里,当时面红耳赤的我如芒刺在背,总觉得周围很多双眼睛在盯着我,赶紧又把花塞回到他手里。
尴尬的境地促使我必须要做些什么来化解。于是慌乱中拿了一本张爱玲的《海上花》走到收银台处去交钱,他抢着付钱并说就当是送我的见面礼,推辞不过,只好随他。
走出店门,我把水递给他就说:你该回去了吧!“怎么,就要赶我回去了”?听得出来他有些不悦,我也觉得有些不礼貌,就问他,打算今晚住哪?他说要去找个宾馆一晚。一想到他在外面打工和我爸妈一样不容易,正好公司男同事也都回去过年,脑子一热说带他去我们公司男宿舍睡。
回宿舍途中,我想坐公交车,他坚持要打的士,几番理论后,他占上风。一上车,他就把手搭在我肩膀上,一副很熟的样子,我几次推开他的手,用眼神剜了他一眼,他才作罢。对他网络上的好感开始慢慢消散。
到宿舍后,朋友才匆匆赶来。我们三人一行到餐馆吃晚饭。吃饭的当中,璐哥和他聊得相当投机,看着他的一双小眼睛,我只想着赶快吃完饭,结账。明天好送客。他吃完饭去结账才知道我已付,他说:怎么能要你来付钱呢?我说:你是客人嘛!心里想:还是赶快拜拜吧!
第二天,他迟迟赖着不走。我借口说不要让他家里人担心,让他快回去。他摆出一副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一直挨着下午才走,期间,总是想说些什么,碍于我朋友在场,他终究也只是安静的待着。因为观察到他的一些细节,便开始讨厌起他来,而情绪识别能力极差的他,对于初识的这些细枝末节毫无知晓。婚后和他说起这些,他一脸得意的说:那时候,你喜欢我的不得了,要不然怎么会带回你们公司宿舍?
见面后没有好感,为什么后来还会结婚呢?如果不是他,还会是谁?无数次在心里问自己。恋爱三年,婚姻七年,许多个笑过、痛过的日子都是关于他。我知道缺点很多的他,同样也有着乐观向上、善良等众多美好的优点。关于这些,恐怕写上三天三夜也写不完。
世上缘分就是这么奇妙!相信生命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是有他的意义,有的人颠覆以往的认知,改造了原本固执的我。而有的人教会我如何去无条件的去爱人。身边这个让我又恨又爱的男人;泪水欢笑皆是他的男人,无疑,就是他教会我无条件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