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违法情形下工伤认定代理指引

罗心艳律师专注处理建设工程相关劳务及工伤纠纷,曾代理一起风电项目务工者受伤的认定维权案,该务工者受自然人招用作业时跌落受伤,一审阶段工伤认定结论被法院判决撤销。罗心艳律师代理二审后梳理全案证据,厘清案涉合同名为承揽实为劳务分包的事实,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支持了伤者的合法工伤权益。

某建筑工程公司从总包单位处承接风电项目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相关施工内容后,与自然人李某签订名为《定作承揽合同》的协议,将案涉工程的粉墙、贴瓷砖、外架搭建及拆除等作业交由李某完成,协议中明确标注承揽业务方式为劳务分包。罗心艳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受李某招用,在该风电项目施工现场从事土建施工辅助工作,2023年5月,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递送砂浆返回作业岗位时不慎跌落水池受伤,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多发脊柱骨折、颈椎间盘突出等多处伤情。

当事人就本次事故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确认当事人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该建筑工程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结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请求撤销涉案工伤认定决定。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建筑工程公司与李某之间系普通承揽合同关系,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适用法律错误,判决撤销涉案工伤认定决定。罗心艳律师随后接受当事人委托,代理本案二审阶段的维权事宜。

罗心艳律师结合全案证据梳理出核心代理思路,主张一审判决对涉案合同性质认定明显错误:第一,案涉协议虽冠名《定作承揽合同》,但约定的施工内容属于风电项目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法定组成部分,合同文本本身已明确标注业务性质为劳务分包,结合作业地点属于工程施工现场、施工成果归属于总包单位等客观事实,双方真实法律关系应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并非普通民事承揽关系;第二,在案证据显示该合同系事故发生后补签,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刻意将劳务分包伪装为承揽交易、逃避用工主体责任的主观嫌疑;第三,依据现行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相关司法解释及人社部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规定,建筑工程公司将涉案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李某,属于典型的违法分包情形,即便伤者与建筑工程公司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也依法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代理律师当庭结合住建部门出具的复函、工伤认定阶段的询问笔录等佐证材料,逐一反驳建筑工程公司提出的“案涉作业属于项目外独立定作业务、自然人承接装饰劳务无需资质”等抗辩主张,指出相关意见均无事实与法律支撑,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合法有效,一审判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二审法院经全面审理后,全部采纳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驳回该建筑工程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确认人社部门作出的涉案工伤认定决定合法有效,由建筑工程公司依法承担案涉事故的工伤保险责任,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该建筑工程公司负担。伤者的合法工伤权益最终得到法律层面的完整保护。

本案核心法律定性:本案本质是建设工程领域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认定争议,核心解决“无需直接确认劳动关系,违法分包单位仍需对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适用边界问题。

法院裁判逻辑与争议焦点:本案核心争议焦点有两项,一是案涉冠名“定作承揽”的合同实际法律性质应当如何认定,二是违法分包前提下,用工主体责任的承担是否需要以存在直接劳动关系为前提。二审法院的裁判逻辑未局限于合同文本的字面名称,而是结合施工内容属性、作业场所、合同已标注劳务分包属性等客观要素穿透认定真实法律关系,纠正了一审仅以合同名称判定为承揽关系的错误裁判思路;同时明确相关现行规定的适用规则,即违法分包情形下的工伤保险责任是法定替代责任,不以劳动者与违法分包单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为前置要件,直接回应当事双方的核心争议。

本案确立的可参考裁判规则:建设工程领域内,合同文本冠名与实际履行特征不符的,应当结合施工内容是否属于法定建设工程范畴、作业地点是否处于项目施工现场、施工成果归属主体等要素,穿透认定真实法律关系,不能仅凭合同字面名称简单定性;建筑施工企业将建设工程相关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该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在作业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即便劳动者未与该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仍需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原则与本案特殊事实的区分:本案并非直接突破劳动关系认定工伤保险责任,而是基于建设工程领域用工不规范的普遍现实,依照现行工伤保险专门规定的特殊制度安排,将工伤保险责任直接归属于违法分包的用工主体,该规则的适用边界严格限定在建设工程劳务违法分包、劳动者系受无用工主体资格的实际施工人招用、劳动者因案涉工程作业受伤的特定事实场景,不能随意扩大适用于普通民事承揽关系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此前罗心艳律师代理的油漆工团队劳务费案件中,法院也是遵循“透过表象认定真实法律关系”的裁判思路,在无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形下,通过完整间接证据链确认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支持劳动者合法诉请,两类案件虽属不同纠纷领域,裁判逻辑具备共通的法理基础。

针对建设工程领域用工管理不规范的常见现状,提示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严格合规开展劳务分包,将对应劳务作业发包给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质的劳务企业,严禁将工程劳务部分违规分包给自然人,刻意以承揽合同名义规避用工责任的操作无法获得法律保护,反而会额外增加企业的用工风险与合规成本。对于一线务工人员而言,从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当注意留存施工记录、报酬支付凭证、与项目管理人员的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可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协助,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若遇到同类劳务纠纷、工伤认定争议,可咨询贵州仁哲律师事务所罗心艳律师,获得针对性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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