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各项党内法规的基础、主干,是广大党员干部知纪明纪的必修教材和守纪执纪的行为准则。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应当精准理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内涵实质,让党纪教育为纲为镜为鞭,切实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党纪为“纲”,筑牢思想之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管党治党的标尺和戒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深刻认识到尊崇党纪、遵守党纪是党员干部的基本遵循,也是党性修养的集中体现,做知纪明纪的表率,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真正把党的纪律规矩刻在心上、烙在脑海;做敬纪畏纪的表率,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遵纪守纪的表率,自觉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行为准则,融入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使其成为一种思想习惯、行为自觉。
以党纪为“镜”,夯实修身之本。早在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就针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学纪强己“出出汗”、学纪律己“正正身”,用党纪这面镜子认真照一照自己,看看在行动上是否真正守住了纪律和规矩,查查在工作上是否真正坚守了信念和初心,进一步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
以党纪为“鞭”,激发担当之责。党纪既是“硬约束”也是“软保护”,既是“严管理”也是“强激励”。作为组工干部,必须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激励担当作为内在统一的关系,扎实履职尽责,促进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要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时刻画好“政治红线”,牢牢守住“纪律底线”。要充分放大“能上能下”机制的正向激励效果和反向倒逼作用,为能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让“躺平者”躺不住。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扎实做好容错纠错等工作,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调动保护广大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持续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