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写我们村的故事。
我们村的二狗是名人,因为他整天无所事事,东游游西逛逛,从来不下地干活,而且还能顿顿喝个小酒,吃个小菜。
今天偷东家一只鸡,明天去邻村顺一件衣服,总之,下地种田这类活是不会干的。
这样的行为习惯,一传十十传百,十里八乡也没人敢做媒给他说个媳妇,这不,三十多岁了,依然打着光棍。
二狗表面上也不在乎,依然好逸恶劳,我行我素,他娘在被他气死之后,再没人管教和念叨他,他更是游手好闲起来。
那时候农村法治观念都比较淡薄,只要是没被人现场逮住,被偷的那家要是不缺这点东西,对于他小偷小摸的这类行为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
那时候,我们家为了创收,包了村里的一个鱼塘,每年卖鱼,也能赚不少钱。
但是,有一段时间,白天在岸边总能看到塘里的水草。我爷爷就半夜起来在塘边蹲守,凌晨四五点的样子,月亮正高高挂着,爷爷果然看到一个黑影在鱼塘边打渔,爷爷默不作声的看着,辨别出此人正是二狗子,在离他十米远的地方,打开手电,大喊一声:谁?
二狗子看到有人过来,连忙收网,慌不择路的跑了,只剩下网里掉出来的几条鱼在岸上挣扎着。
爷爷重重的叹了一口气,捡起鱼慢慢走回了家。其实爷爷也是有意放他一马,毕竟是一个村的,几条鱼也不值什么,低头不见抬头见,没必要非得撕破脸。
也许是全村人对他的宽容,再加上他父母也都已过世,更加无拘无束了。小偷小摸也愈演愈烈,只不过,不在本村偷了,去外村顺手牵羊了。
有一次,他被村里人抬回来了。他竟然去偷牛,据说是有个媒婆给他介绍了个寡妇,他急需用钱,竟然偷了邻村一头牛,但是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被牛的主人抓住了,本来说要报案的,他跪着求人家半天,人家打断了他一条腿后把他放了。
那时候,没有收割机,土地的收成还属于望天收,牛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属于一个主要劳力,犁田耙地主要靠耕牛,所以牛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偷牛这一行为对于农民来说,简直如割他的肉般,我认为,打断一条腿还是轻的,应该打断一条腿再打断一条胳膊,否则永远不长记性。
腿被打断后,说寡妇的事情自然就黄了好几丈远。此事也就成了全村老少茶余饭后的笑料,老人们在说到他时,都无奈的摇摇头,大呼丢了本村的人。
待他康复,下地,拄着拐棍在全村转悠时,全村人见了都嘲笑他,也许是他习惯了,被嘲笑他也不生气,依然是嬉皮笑脸。
再后来,我们全家就从村里走了,村里的事情知道的越来越少,关于二狗的事情,自然也无从得知。
有一年清明,爸爸回老家上坟,听村里人说二狗子现在在劳改队里,据说判了六七年,好像是因为入室盗窃,具体详情,不得而知。
每次,我们家在茶余饭后说起村里以前的事情时,奶奶总是会说起二狗子、说起二狗子他娘,据说二狗子小时候偷别人东西,他娘知道后夸他,以至于二狗子长大后,养成了偷鸡摸狗的毛病。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大概就是如此吧。
现在写这篇文章仔细想想,助纣为虐的不仅仅是他妈,还有我们村里所有被他偷过的人。
大地行者,资深背包客,酷爱旅行,扬言要走遍天下,故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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